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谈军队国有资产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焦 健 程 文 蔡建军

  【摘要】 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是优化军事经济资源配置、提升部队战斗力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当前迫切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剖析了当前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军队资产 管理
  
  一、军队国有资产的特点
  1、军队资产的规模和结构受国家财政分配状况的制约。军事资产管理的结果是“生产战斗力”、是公共安全产品。这种产品不能直接由市场价格来量度,其价值运动必须由政府财政机制来配置。军队国有资产的规模受国家财政制约。军费在军队内部进行再分配,分为生活性经费、维持性经费和发展性经费,其中,维持性经费的一部分和发展性经费的绝大部分形成军队国有资产的流量和存量。当国家财政分配给军队的军费充足时,就会加大军队国有资产的流量和存量;相反,则会减少军队国有资产的流量和存量。国家财政通过军费支出不仅制约军队资产的规模,同时还制约军队资产的结构。
  2、军队资产所有权主体具有复合性。我军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既是国家,又是军队,这种主体是复合主体。从绝对意义的角度来说,国家有权对军队的资产进行调配和处置,所以其绝对主体是国家。从相对意义的角度说,中央军事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军队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拥有从军事斗争需要出发配置军事资产的指挥权、使用权、管理权和保密权。这些都是由军事斗争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3、军队资产使用的军事目的性。军队资产的军事性质是由其直接军事目的所决定的。国有资产运营的最终目的是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取得最大的收益。因此,生产领域的国有资产具有“增值”的特点,随着经营活动的不断进行,国有资产的价值会不断地增加,社会财富也会不断积累。在军事领域,国有资产运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平、战时的各种军事需要。因此,军事领域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不具有“增值”性,且直接用于军事需要。经营性国有资产虽具有“增值”性,但资产运营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军事需要。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同时又是个消费集团,从总体上讲,军队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不是为生产经营服务,而是为军事活动服务。军队的军事需要包括和平时期的军事需要和战争时期的军事需要。军队资产管理的目的就是提供国防公共安全,就是要生成战斗力。军队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只有突出了防务和安全的军事目的性,军队各级才能在如何出战斗力上下功夫。
  二、目前我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制订了相应的法规,但仍需完善。虽然1994年7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随后总部又先后下发了军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财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报告、实物资产计价核算管理等30多个法规制度文件。2004年6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了《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使得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队资产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得以缓解。但是军队资产管理的组织机制尚不健全,如统揽军队资产管理的总纲――《军队资产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相关层次配套的规章制度也不全面,军以下单位还没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军队资产管理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军队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应该是依据业务流程形成的闭环模式,在闭环上留有与地方发生交易往来的接口。目前在封闭的环上还有缺失的环节,接口还不太通畅。
  2、管理人员观念意识淡薄。从近几年军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来看,“重钱轻物”、“重用轻管”的思想观念仍然比较突出,管理的目标仍然停留在保证经费不超支、会计核算合理合法等浅显层面上。而对实物资产的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力。特别是一些公私通的实物资产,有的长期由个人保管使用,久而久之,公私难分,责任不明,使许多实物资产长期游离于单位资产管理范围之外。又因各级宣传力度不够,未能把资产的管理真正纳入单位党委的议事日程,作为单位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造成财产物资购置的主观性、管理的放任性、使用的无序性、处置的随意性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是管理混乱,利用率低。一些部门、单位相互攀比,不顾实际工作需要,随意添置高档次现代化办公设备或盲目搞大型重复建设,加上资产管理措施不利、手段单一,造成自然损耗比较严重,少数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难以发挥其经济和军事效益。二是财产账实不符,账外资产量过大。部分资产购置时缺少原始记载,账务管理不落实,该入账的不入账,而且平时管理不够严格,保管使用人员的多次更换,导致大部分资产的管理游离于单位管理之外。同时部分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军用物资,其供应品种繁多,供应时间跨度大,市场上也无同类物资参考,业务部门也难以提供参考价位,给价位确认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三是财产流失严重。有相当部分单位盘亏、报废、非常损失及呆坏账长期挂账,不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按规定处理的意识。有的单位对毁损待报废或闲置的资产,处理的随意性很强,甚至无偿处理或低价甩卖给关系单位、私人,给军队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三、加强军队资产管理的对策
  1、建全制度,完善机制。一是完善实物资产核算体系。为了巩固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成果,应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核算办法,对国有资产的购买、交付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定具体详尽的措施,防止已登记入账的资产流失。尽快实现军队实物资产的计价核算管理与现行经费核算办法相衔接,切实做到管钱与管物相统一,以适应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需要。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激励机制。为全面系统地掌握和分析实物资产的质量、使用状况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科学适用并具有军队特色的实物资产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健全资产管理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军结合国家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颁布了一些相关法规,初步构建了资产管理法规框架,但对照军队国有资户管理实际需求,法规化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如尽快出台《国防资产法》、《资产评评估法》等,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清查登记制度、责任管理制度、申报制度、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统一和规范。
  2、创新管理技术。知识与技术的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不仅仅带动了物质生产的发展,也推动了管理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国有资产不仅是货币价值的表现,更多的意味着知识的积淀。知识经济是无形的资产,而不是以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知识、信息、技术等无形资产在军事经济发展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进行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军队资产流失,不能再使用过去的老办法和陈旧落后的手段,要用创新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要充分利用和开发部队现有的电子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把各级部队和单位的资产数据统一输入保存,并及时更新,方便查证和管理。其次充分利用现行新的军队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计算机设备,开发军队国有资产会计管理软件,加强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最后要充分利用知识经济所产生的知识力量,加大对军队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力度。
  3、提高管理意识,加强监管。物资管理是经费管理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存在形式不同,但管理价值和管理目标是一致的。针对“重钱轻物”、“重钱轻管”这一军队实物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要求树立一个观念:管物就是管钱,只管钱不管物是片面的,也不可能真正管得住钱。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政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优秀的事迹与人员进行通报和奖励,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同时还要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一是要建立财务监管制度。对处置资产取得的收入和资产损失所获的赔偿要设置明细科目按资产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方便日后对资产的处置实施明细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过渡账号、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处置后需要重新购置的,应用收益冲减资产购置预算金额,减少预算金额的投入;对处置后无需重新购置的,可将收入作为资产购置基金,用以弥补其他资产购置经费的不足。二是要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在完成一定收益基数的前提下,可以按一定比例提成资金作为资产管理奖励,督促使用单位自觉加强资产的日常管控与维护。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上级业务部门每半年对一次账,纪检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确保收益资金流向合理。
  
  【参考文献】
  [1] 朱连清、杨东国:军队资产管理论纲[M].海潮出版社,2002.
  [2] 王军、汤波:军队资产管理工作方法探讨[J].管理与效益,2001(9).
  [3] 杨振荣、宋来应、郭婷:军队资产规范处置和加强收益监管的探讨[J].军队财务,2008(11).
  [4] 黄如安:军队资产管理改革发展与回顾[J].国有资产管理,2009(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47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