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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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俊华
所谓企业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在充分认识其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对各类风险加以预测、识别、预防、控制和处理,以最低成本确保企业资金运动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益性的一项理财活动。企业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由于在企业中具有独特位置,能够了解到企业组织中的高风险,因此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目前,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各种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不但要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还要防范各种突发性的经济风险,比如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投融资风险等。企业只有全面了解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分析和研究导致这些风险的因素,实施相应的措施,才能减少损失,从而经受住市场竞争考验。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第二,有利于企业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只有正视风险并把握各种机会进行开拓创新,才有出路。如果一味地忽视或回避风险,就会失去机会,从而使企业丧失活力。机会和风险总是并存的。企业在寻找和利用机会的同时,又必须重视风险管理,惟此才能使企业站稳脚跟。
第三,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主要风险,而信用风险最突出的表现是不良贷款数额巨大。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这是造成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当企业缺乏竞争优势,产品销售不出去时,必然会造成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呆滞,企业将会面临着债务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因此,只有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分散金融风险。
第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企业的兴衰同国民经济的萧条和繁荣休戚相关,企业的成败严重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纵观当今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如政策性风险、债务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造成的。因此,只有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去认识,企业才能摆脱困境,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第一,在防范企业风险中具有直接作用。实施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一是通过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及时发现背离法规和监管措施的问题,保证业务经营活动在法规和监管措施允许范围内进行,降低业务经营风险;二是通过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各种章程的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找到其中的管理缺陷和控制弱点,防范因缺乏控制而产生的风险:三是通过对财务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异样情况。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在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上具有辅助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活动全过程审计、分支机构全面审计等,找出管理上的问题,并与被审计对象共同分析错误和问题的实际及潜在影响。挖掘管理潜力,找出人力、物力、财力最合理的使用方式。内部审计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管理、完成所负经济责任的参谋和助手,可以协助领导提高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在企业资产重组、体制改革上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监控财产的安全、完整尤为重要。内部审计的事前介入可以对账内资产进行彻底核实,验证资产的真实性,同时可以盘清账外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严格管理,防止在重组过程中账外资产的流失。内部审计则可以制止铺张浪费等行为,降低重组成本。企业改制后,将涉及到一些管理人员的提升和任用。对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本着对管理人员和股东负责的原则,查明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就能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资产的安全和遵纪守法。保护了责任人的正当权益。
三、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第一,缺乏独立性。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第一条即为“独立性”。内部审计师在其能够自由和客观地进行工作时是独立的。独立性可以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鉴定或评价。这对正确实施审计工作是必要的。保证独立性的必要条件。一是组织机构:二是审计人员的客观性。
第二,重监督,轻服务。在日常工作中过多地强调审计的检查、鉴证和评价职能,经常要求审计做一些查错纠弊的项目,而在更能体现审计作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方面。所做工作不多,成效也不大。此外,有些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的过程中,总觉得自己是来检查工作的,因此在言行上表现出一种傲气。动辄批评、教育。这是审计理念滞后带来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的重点正向内控制度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决策审计过渡和转变。在美国,决策咨询审计占审计机构工作量的90%以上。而查错纠弊审计不足10%。“找问题”已经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查错纠弊审计在整个内部审计工作中所占地位已经非常小,如何解决问题才是审计人员真正要花大气力去研究的,否则就无法体现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三,审计人员素质跟不工作要求。内部审计的内容涉及到企业韵各个方面,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不仅包括业务素质。还包括人际交往技巧等。从目前情况看。内部审计人员多数是从财务岗位调来,缺少专业的审计知识,不熟悉具体的业务操作;在审计手段上,目前还处于手工查账阶段,计算机技术运用较少,审计效率较低;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很少或几乎不使用统计抽样方法,多数情况下是根据经验判断,导致无法根据局部审计的结果来推断总体情况,提不出有效的管理建议,发挥不了审计在管理中的作用。
四、加强内部审计的对策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在现代企业中,内审机构应以下列两种方式设置:一是在总公司层面,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是处于决策系统与执行系统之间的监督系统;二是在分支机构层面。根据业务规模和性质,同时考虑成本因素。设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部门,行使执行系统的内部审计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便于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各分支公司的审计机构应垂直于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第二,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推进审计内容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化。传统的内部审计是以财务审计为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查账”。这种审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些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以及管理中的差错、漏洞单从账面上难以反映。管理审计弥补了这些不足,它以财务审计为基础。通过对分支公司的经营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管理改进建议。通过对分支公司经营业绩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考核奖罚子公司经营者。通过对分支公司经营政策和经营活动的审计监控,使之与总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相一致。
第三。审计时先从事后向事中及事前转移,真正做到风险防范。内审部门对于一个分支机构一年中一般审计1-2次。两次审计间隔较长,且都是事后审计。这种审计已经不能满足竞争的需要,无法防范风险,可能在间隔期发生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此外,由于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决策风险越来越大,事前审计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必须全方位、全过程地参与企业管理,特别应加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内部审计在使用远程的网络手段之后,应实行适时监督,真正形成一套对风险的预警系统,时时防范风险的发生。
第四,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审计决定是内部审计机构的劳动果实,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总结,在经过企业领导批准后应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被审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执行检查反馈制度,对一切说情拉关系的活动坚决拒之门外。企业领导人应充分尊重其批准的审计决定,不能姑息迁就。对审计中查出的企业内部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要有坚决查处的决心,以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地位,为内部审计机构创造一个宽松的审计环境。为此,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制订和下达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在考核、任免、提拔干部时,根据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评价、审核企业管理者的业绩和工作能力,以此决定干部的留用、调离、降级或撤职。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芜市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方 涵)
各种风险。
第一,偿还风险
以税收担保的地方债也存在偿还风险。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原因之一,以这样的财政收入担保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没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地方税税种、税率的权力,也就不能通过调整税种、税率拓宽财源,这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地方政府以不稳定的财源担保债券发行,给债券的偿还带来了风险。
第二,宏观调控风险
一是地方债的发行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地方债的发行意味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加速了资金流动,货币流动性的提升和增大货币发行量一样,都会导致通货膨胀。二是地方债的发行将会冲击证券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将会从其它证券市场吸引资金,直接导致这些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三是实施地方债有可能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信用状况相对于内陆地区要好得多,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发行资格。在都有资格发行时,更好的财政信用状况会吸引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流向发达地区。
第三,政治风险
让地方发行债券,易导致地方债务危机。我国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很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错位增强了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财政依赖。为均衡地方政府收支,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在财政分权不彻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难以破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这也将成为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政府承担债券偿还责任的借口,增加中央财政的政治风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近年来隐性债务逐年增加,实际上早已大量负债,如果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券的本息,会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当因为投资过热引起通货膨胀,人们生活水平下降时,民怨随即产生;地区差异的扩大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同样也会引发社会公众不满;如果用资金去搞“政绩工程”,不能真正改善民生,也可能激化地方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三、地方债券市场的制度约束
提高地方债发行的效率和债务资金的利用效益,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制度约束基础之上。因此,逐步建立并完善地方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及法律约束是地方债券市场稳定发展的根本。
第一,完善立法和执法约束。修改《预算法》第28条禁止地方举债的条款和《担保法》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内容,并制定《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以国家法律形式确定地方政府举债权,并且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主体资格、发债申请、审查和批准、发债方式、适用范围、举债规模、偿债机制以及责任追究等做出全面系统的安排,避免出现因地方政府举债超出其支付能力而导致到期不能偿还的情况。同时,地方债的发行、交易、结算和信息披露等内容应纳入《证券法》的管理约束范畴;逐步建立起地方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私人债券保险制度,减少违约风险,防范债务危机。
第二,建立公开透明的地方债券发行及监管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地方债信息披露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约束作用,它不仅可以约束政府的非理性发债行为,还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依据和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前提。发行公开原则应成为政府发行债券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地方政府在发行债券时,必须按规定将债券发行情况及其财务经营状况等向社会公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还缺乏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和信息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难以实时掌握,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国家的宏观管理。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必要的会计核算和统计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债务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债务管理的透明度,强化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监督。
第三,引入专业性风险评估机构,增强机构监管力度。引入风险评估机构对政府地方债券进行科学性和公正性的评估,适度鼓励独立的评级机构参与地方政府的评估,限制性的引进国际知名评估机构从事地方政府的评估活动。配套建立地方债务的保险机构,进行适度的风险分散。
四、结论
总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将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突破。要求建立严格的地方财政风险控制体系和约束机制,采用正规的、与国际接轨的发债形式使地方债务显性化,不仅可以促进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能够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透明化。对于各类金融机构而言,可以把其对地方政府的资金公开化、债券化,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建立一整套系统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约束机制、信用评级、审批制度、预警系统等,在进行法制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强化审计监督,规避发行风险及偿债风险,方能够让地方政府在“事权”与“财权”中均衡发展,为地方政府经济建设及民生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责任编辑: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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