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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需要强化“供给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贾 康

  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宏观经济运行趋于过热和降温两个方向上的相关因素,我认为,现在提出“既要‘两防’,又要避免出现较快的经济下滑”的阶段性调控方针,是适当的、符合实际的。到底经济总体上是归于“继续偏热”还是转入“较快滑坡”,尚有待观察两三个月。现在调控当局面临的难点在于,如何敏锐、及时和较全面地把握经济多种变量中最具关键意义的组合信息,合理地动态掌控平衡点。依我看,在把握“相机抉择”调控姿态的同时,把视角扩大到当前中国的特定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在宏观调控的学理层面,对“供给管理”的必要性应给予特别的关注。
  我之所以特别强调理性的供给管理,主要出自如下几层看法:
  其一,我国近一段的物价上涨,确实带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特征(虽然有学者质疑这种表述),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一季度8%的CPI上涨幅度中,食品价格占6.8%,房价占1%,其余仅占0.2%。除可能存在的银根偏松带来的涨价因素外,食品等少数龙头产品“供不应求”、“成本推动”式的涨价因素占了大比重。如能有针对性地致力于较快增加这部分产品的有效供给,便有可能相应产生缓解物价上涨势头的调控效果,而无需全面实行“一刀切”的银根紧缩。
  其二,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其实应成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完整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成为调控中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近年我国在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通胀压力的同时,又存在某些领域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投入滞后,即结构性的供需失衡。如能运用增收财力和其他可用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具有在“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和在“黄金发展期”维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大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二元经济”体,区域差异在这些年又有所扩大,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合理的城镇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亟须通过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控制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我国在争取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义务教育全面免费、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健全已有的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个人账户和在全国农村也实施“低保”制度、城镇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保护生态等等亟待增加供给,莫不需要大量的资金。
  还有,为走创新型国家之路,必须在实行科技体制和管理体系改革的同时,下决心增加科技投入,而当前这方面的资金需要尚未得到很好满足。
  再有,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在逐步构建、健全的过程之中,还应继续瞻前顾后适当充实战略性的社保基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高峰,填补转轨成本。
  如果我们当前在以货币政策的“从紧”和财政政策的“稳健”积极收敛流动性的同时,有所区别地对待在上述不同领域运用结构性对策加大要素投入的力度和促进相关机制创新改进,便是通过“供给管理”加强了这些经济社会中的薄弱环节,即增加了宏观经济中的有效供给,并会解除一大批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和改进普遍的社会心态与“预期”。这将会大大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中国的调控实践中,这应该成为一大特色。
  其三,作为一个转轨中的发展中大国,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大思路定位必然是实施赶超战略,并在政府职能方面有自觉意识地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如果在经济周期中高速增长期,通过积极主动的结构性“填平补齐”,尽量平稳地、有保有压地拉长其时间段,那么在相对低迷期时,通过“反周期操作中”尽量以扩张和结构升级缩短其时间段,就是在力求尽量贴近“又好又快”状态的长期持续增长,这正是实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所追求的中华民族最大利益之所在,正是宏观调控的基本要领。
  其四,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实施供给管理优化结构的同时,还应积极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比如尽全力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可考虑择机推进国、地税合并的机构改革等。
  在近期的相关讨论中,已有一些研究者敏锐地注意到在中国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时期如何防止“滞胀”的问题。我认为,西方那种由政府政策主导的福利主义倾向引致发展活力削弱的经验教训,我们极有必要深长思之。我国新阶段的总纲是构建和谐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基本民生、改进福利,但也需注重在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合理把握 “度”,积极稳妥地掌控好渐进过程。以为民生问题政府可以包揽,以为政府增收的财力可以不加区别地按平均主义方式分光,以为劳动者福利待遇与劳动合同法的框架现在就可以向发达、成熟市场经济看齐,过早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过急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续的“均等化”,都有可能带来活力减退、比较优势过快丧失与滞胀的风险。
  
  (摘自《上海证券报》,作者:贾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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