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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之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毕冬梅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即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金融技术创新与制度,在整合企业资源、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方面有着重大意义。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管理层收购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将具有更深远的影响与特定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制度创新”,从此开始了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公司制度的试点。
  党的十五大在理论上又有了新的突破,它否定了把国有经济比重的大小同一个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强弱直接联系起来的观点,“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并明确指出,非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只需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占支配地位,至于其他领域,则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来实现布局的调整。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并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这些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党的十六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为国有资产战略重组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各地区避免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地区趋同现象,因地制宜地根据国有资本保留或介入的产业性质范围,调整或重新分配、出售国有产权,减少国有资产的进一步贬值或流失,也创造了有利条件。
  纵观国有企业改革的艰苦历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持有者和经营者的价值取向和经营目标存在不一致,企业主尤其是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中央政府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链太长,导致信息不对称,企业主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经常得不到保证。管理层收购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企业人力资本的潜能有效形式。管理层收购是适合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性选择之一。
  
  一、完善管理层收购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管理层收购本身的问题,大多是因无章可循而起。具体而言,完善管理层收购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
  (1)要对已出台的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合,明确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产权变革形式的地位和适用范围。(2)制定专门的管理层收购实施规范和细则。管理层收购属内部人收购,有着与一般人收购不同的特殊性,应该用专门的法规或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专门的条款来规范其行为。(3)对收购过程国有资产保护的规定。(4)明确适用管理层收购的产业、企业范围。具体来说,允许推行管理层收购的产业应都处于竞争性领域,与国有经济退出的方向大体一致;管理层收购适用于那些规模不大的、国有或集体产权关系不清晰的、不足以吸引外部投资者投资的一定规模的企业。
  
  二、加强对管理层收购公司的监管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基于效率原则,关于企业组织内部各要素贡献者之间的责任、权利、风险、利益相匹配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在所有者和经营者制衡关系下驱动效率改进的契约约束。而管理层收购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反叛,是对两权分离理论的一种否定。但它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旨在降低代理成本。然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也会加剧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为防范管理层收购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风险,必须加强监管。一方面需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扩大其职权范围,并适当增加职工监事的比例,从而建立起内部监事会、审计、财务“三位一体”的监控制约体系;另一方面应建立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包括法律诉讼制度;此外,也需要加强对实施管理层收购后企业动作的监管。至于监督体系,包括市场投资者的监督与中介机构的监督两个层面。
  
  三、完善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
  
  (1)要完善金融体系和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便为管理层收购的实施提供金融支持。发展风险投资等积极的机构投资者,并在融资方式中设计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对应不同的风险偏好者。而且证券市场中的二板市场建立应加快完善,为管理层收购提供便利的退出渠道,以助风险投资者和管理层实现收益。
  (2)加快产权交易体系的建立。此体系不仅包括市场化的交易制度,还包括为交易过程提供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税收咨询等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为保证产权交易价格的公正性,为避免产权交易过程的行政安排,充分运用市场化的理念,管理层收购需加大中介机构的参与力度。
  (3)加快经理人市场建设。人力资本市场的存在也会为监督和约束管理层提供良好的机制。但由于我国目前经理人市场的不发达,对企业家的评价和选择很难公正进行,对管理层收购的推行构成了一定障碍。因此,应尽快建立经理人市场。
  (4)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效率的提高,而在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的环境下,管理层则可选择非市场化的途径来获得收益,使债权人、雇员、政府等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富向股东转移。为避免管理层的短期行为,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很有必要。此外,还包括规范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渠道,规范管理层收购的定价依据,以及加强管理层收购的信息披露机制等。
  (作者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一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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