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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与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宁 维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吉林省国民经济的主体,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传统观念、体制的束缚及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一部分企业还陷入了亏损的境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解决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企业活力不足这一长期困扰全省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同时也为了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重新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要求,吉林省委、省政府把国有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作为振兴老上业基地冬项工作主首,并在2005年年初做小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调动改革者的积极性”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结构调整与改组、剥离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再就业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加人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到2006年1月,列入吉林省改制计划的816户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同时带动了其他国有工业企业及粮食、流通、建筑等行业1951产企业的改革,全省共完成2767户企业改制任务,共涉及职工87.5万人,转换劳动关系78.08万人,共支付改革成本217.87亿元,化解债务299亿元。
  通过改革,企业体制、机制实现创新,企业冗员得到解决,办社会负担得到分离,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得到改善,经济运行质量得到提高。据初步统计,完成改制的企业月均销售收入比改制前平均增长32.7%,比同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出25.1个百分点。
  
  一、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
  
  成本筹措、债务负担、人员安置和企业办社会负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出问题,是推进改革厂作的难点。针对这些难点问题,吉林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国有企业改革上作的顺利进行。
  1、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各地、各部门都把筹措改革成本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利用多项政策大力筹措改革成本,一是采取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政府行政资产出让等方式统筹改革成木;二是通过财政性债务减免、税费减免以及金融债务打包打折等方式降低改革成本;三是通过引进域外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来分担改革成本;还充分利用国家并轨政策资金、省和各级财政投入资金以及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补充了大量的改革成本。通过各种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共计200多亿元,并实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保障了改革上作顺利进行。
  2、多方推进化解企业债务工作。一是由政府主导搭建平台,积极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在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省搭建了省国资委和各市(州)10个化解债务平台,省政府筹集4.9亿元拨给各市(州)作为补充资本余。各地也允分利用平台积极与金融机构密切接触,采取集中和分散谈判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化解企业债务工作。二是依法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合理合法处置一批企业债务。三是吸引域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承接企业债务。四是利用财政政策、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豁免、化解了一批债务。省政府也及时出台了《关于妥善化解国有企业金融债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政策对债务化解工作给予充分地指导与支持。
  3、大力推行招商改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吉林省注重把改制、改组、改造相结合,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主攻方向,多种形式并举,大力推行招商改制。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经贸考察团赴省外、国外进行招商推介丁作,升于2005年5月举办了规模空前的“2005中国・吉林国有工业企业产权转让暨项日招商大会”,组织改制企业参加东北亚博览会进行会议招商。各地、各部门也组成小分队进行招商引资,吸引优质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招商引资活动,吸引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各类资本参与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一些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实现了嫁接改造,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些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启动了生产,获得了新的发展活力。
  4、加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推进力度。吉林省政府为了切实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推进改进步伐,促进企业发展,确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要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进行,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与指导意见。有关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相应地成立了分离移交工作小组,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尊重各方利益,制定了移交接收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5、妥善安置改制企业职工。转换职工劳动关系,接续养老保险,清偿拖欠职工债务,尽可能扩大就业是国有企业改制最重要的方面。各地、各部门抓住国有企业下岗、寓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政策机遇,把并轨试点与企业改制相结合,通过并轨试点促进企业的改制,极大地促进了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换,使28.59万名职工参加了社保并轨试点。对在岗职工也都按照标准采取现金、股权、债权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转换了劳动关系。基本完成改制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的在册职工已基本得到妥善安置,拖欠养老金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
  
  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对其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主要有:
  1、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珉省长任组长、4位省级领导任副组长及36个部门参加的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和由吉林省人大、吉林省政协,吉林省纪检委等部门领导担任组长的国企改革督查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6个工作组,建立了研究重大事项的“会办制”制度以及协调会议制度。为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吉林省委组织部会同吉林省企改办在省、市两级机关中选派千余名优秀年轻干部进驻816户工业企业中参加企业改革。吉林省国资委、各市(州)也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和141个改制工作推进组,基本做到了海户改制企业都有一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政府主要领导的参与,上下贯通、行动一致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大了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力度,有利于协调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吉林省国企改革取得进展的重要条件。
  2、健全的政策体系。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对影响和制约国有企业改制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形成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为此,吉林省政府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筹措改革成本、妥善转换职工劳动关系,推进分离办社会职能、化解金融债务等7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又针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改革成本不足、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等15个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的的意见和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按市场规律办事。在改制中,吉林省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针对国有企业的各自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和途径,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对有影响、有带动力的资源类优势企业,全力做大做强;对困难企业,积极促进其与优势企业重组,借助外力做大做强。二是对有比较优势的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促进其与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进行重组,通过增量合作,引入新的经营机制和管理理念,发展壮大。三是对一般企业向管理层转让,通过管理层和职工持股,解决改制和发展问题。四是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通过政策依法破产等改制方式,退出国有,先死而后生。通过这些办法,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4、做好宣传工作。吉林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机关部门和改制企业参加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既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又进行了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也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国企改革攻坚成果进行整体综合,形成系列报道,广泛进行宣传。并抽调大批机关干部,深入改制企业进行宣传发动,把改制政策宣传到位,把改制方案宣讲到位,增加改制透明度,并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使广大职下都能明山“改制不是企业领导班干几个人的事,应是企业全体职工共同行为”的道理,进而调动了企业广大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使广大职工实现了“从观望等待改革到主动自觉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转变,在认识上达到空前统一,为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思想氛围。
  (作者单位:吉林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肖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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