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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郭 娜

  摘要:笔者以新会计准则实施后2007年一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发现:如果实际盈余低于业绩预告值,那么管理层更可能进行盈余管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研究还发现,自愿披露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披露业绩预告和预告乐观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迎合”业绩预告值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为提高业绩预告信息的可靠性,应完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制度,并加强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
  关键词:业绩预告误差;盈余管理;随意性应计利润
  作者简介:郭娜(1981―),女,山东沾化人,中国农业银行和清华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会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6―0076―05 收稿日期:2010―09―03
  
  一、引 言
  
  作为会计信息的一种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信息需要具备以“决策有用性”为目的的两个首要质量特征:相关性与可靠性。近年来,学术界陆续有人对业绩预告制度的施行绩效进行过探讨,其实证研究普遍聚焦在预告信息含量(薛爽,2001;洪剑峭等,2002),认为业绩预告的披露会影响投资决策,将有助于提高信息相关性。那么业绩预告信息是否可靠呢?已有研究表明,业绩预告信息本身在披露前存在着预期盈余管理的过程,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可能是考虑到其预期盈余管理后的盈利状况(韦沛文,2005;郭娜等,2010;Hirst et al,2008)。在披露业绩预告后,上市公司管理层是否会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以防止市场出现不利的市场反应以及监管部门可能的处罚呢?
  笔者试图在中国资本市场背景下,检验管理层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如何理解管理层业绩预告披露提供参考,并为监管机构制定监管政策提供一定依据。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业绩预告作为公司一项信息披露,其契约特征可以表现为公司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契约关系。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关系到组成公司的一系列契约的成本。管理层有可能出于某种动机“故意”调高或调低业绩预告,从而通过诱使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为了提高业绩预告信息的可靠性,世界各国一般都制定了诸如公司对预测信息的重大偏差承担责任等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中国证交所对违反信息披露原则,利用业绩预告的披露误导投资者的公司及有关人员,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
  国外一些研究发现盈利预测信息(即业绩预告)的披露会加大盈余管理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管理层往往借助盈余管理来使其之前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与随后披露的会计盈余保持一致(Ajinkya et al,1984;Cormie et aI,2006)。Hayn(1995)研究发现,如果管理层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与实际会计盈余差别较大,那么管理层就很可能因此而面临诉讼风险并相应承受其他方面的损失,此时为了使其披露的会计盈余与盈利预测信息相一致以避免这些损失,管理层便有动机实施盈余管理。Kasznik(1999)认为高盈利预测会比低盈利预测更容易招致盈余管理行为;当公司的实际会计盈余低于公司盈利预测所披露的盈利水平时,管理层便会通过调整报表中的应计项目来调高会计盈余以使二者保持一致。基于此,提出假设1。
  假设1:如果实际盈余低于业绩预告值,那么管理层会进行盈余管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
  在中国业绩预告制度背景下,监管机构给管理层自利的操控性披露留下了较多的选择空间。根据代理理论,管理层可能会利用自己对盈余信息的私人拥有而在业绩预告中逆向选择,例如选择不及时或带有态度倾向的预告方式;而根据决策有用观,及时且不偏不倚的信息对投资者更具有用性。在此,提出假设2
  假设2:在不同的披露方式、披露时间和态度倾向下,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存在差异。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笔者选取新会计准则实施后2007年到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并在此基础上,剔除:变量缺失公司;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的观察值;定性的预告值、仅有上限预告值或下限预告值的观察值;无法或不确定的预告;中小板上市公司观察值。
  
  
  公司的行业分类参照了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索引》,其中制造业由于公司数量众多,取两位代码分类(制造业中代码为c2的公司只有3家,将其归入其他制造业c9中),其他行业取一位代码分类,总体样本在各行业的分布如表2所示。业绩预告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上市公司其他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经过统计整理,最终得到2060个研究样本(见表1和表2),数据处理采用了EXCEL 2003和SAS 9.0。
  管理层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可能因披露方式、披露时间和预告态度倾向而有所不同。因此,笔者将这些因素作为划分子样本的依据。
  1.披露方式。中国监管部门制定了相应法规,对满足净利润为负、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条件的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披露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但除此之外,一些业绩预期没有达到强制标准的公司也可依据自身情况进行业绩预告的自愿披露。
  2.披露时间。2004年之前,监管层只是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预告或及时进行修正。从2004年开始,要求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日期,一般为下一年的第一个月月末。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可在会计年度结束日前对业绩进行预测,也可在结束日后预测。
  3.预告态度倾向。以预告偏向来表征预告态度倾向。预告偏向是一个指示变量,若业绩预告值高于实际宣告值,则认为其预告偏向于乐观,反之,偏向于悲观。
  
  (三)回归模型设计
  笔者主要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检验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1.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截面Jones模型估计出的随意性应计利润能够有效地衡量公司盈余管理。笔者分别采用分行业Jones模型和修正的Jones模型估计期初总资产去规模化后随意性应计利润的自然数(DA)作为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
  Deviation表示实际盈余与业绩预告值是否一致,其定义如下
  Deviation=(AE-PDA-FE)/1 FEI
  在此使用当期剔除随意性应计利润后的净利润作为上市公司当期实际盈余的替代变量;AE表示为公司财务报告对外披露的盈余;PDA表示未去规模化的随意性应计利润;FE为业绩预告值。
  (3)控制变量

  在借鉴国外学者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引入控制变量,如总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2.模型建立
  研究的混合样本取自不同的截面(见表1),因此,公司的业绩可能存在结构上的差异,为了控制这种差异,有必要引入年度虚拟变量。由此构造模型如下
  
  
  模型1
  DAit=α0+α1 Deviationit+α2Y2007it+α3Y2008it+εit
  模型2
  DAit=α0+α1 Deviationit+α2ROEit+α3LEVit+α4SIZEit+α5OCFit+α6Y2007it+α72008it十εit
  LEVit表示总资产负债率;ROEit表示净资产收益率;SIZEit表示公司规模,采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度量;OCFit表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除以期初资产;Y2007it是虚拟变量,如果公司2007年披露业绩预告,Y2007it=1,否则Y2007it=0;Y2008it同上。
  
  三、实证分析
  
  (一)盈余管理程度的计量结果
  为了减少多重共线性和残差自相关对结论的干扰,模型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进行回归,分行业Jones模型和修正的Jones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解释变量的系数值都在99%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两个模型F检验的P值都小于0.000,所以,回归方程总体上是显著的,可供下一步计算使用。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仅报告分行业修正Jones模型的计算结果。
  
  (二)描述性统计
  表3报告了总样本和子样本的基本情况。总体上看,变量Deviation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均为正,但标准差较大,说明样本公司业绩预告误差的差异较大。
  表4报告了子样本之间的公司基本特征的比较结果。按照披露方式划分总样本,描述统计显示强制性披露公司的业绩预告误差较大;而自愿披露的样本随意性应计利润比强制披露的样本显著高。按照披露时间划分总样本,描述统计显示会计年度结束后披露业绩预告公司的随意性应计利润显著高;而业绩预告误差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后披露没有显著差别。总样本被划分为乐观样本与悲观样本时,乐观集与悲观集的业绩预告误差中位数的符号秩和检验在1%水平上显著,证明两组样本的业绩预告误差存在显著差异,显示乐观的样本业绩预告误差比悲观样本显著要高。
  
  (三)回归分析
  表5报告了总样本的回归结果。从检验的结果来看,调整的R2为0.2666,F统计量为107.48,模型整体的解释能力较好,并且模型的整体显著性很高。实际盈余与业绩预告值的差额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当实际盈余小于业绩预告值时,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假设1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
  表6报告了各子样本的回归结果。按照披露方式划分样本后,回归结果和实证P值显示,强制披露下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缩小业绩预告的误差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与自愿披露条件下不同。通过两样本的回归结果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披露方式,业绩预告误差的系数都是显著相关的。违规成本较低的情况下,管理层更希望向市场传递好的消息,以维护公司的市场形象和自身的利益,而对于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公司管理层,这种动机更强烈。因而当公司的实际盈余小于业绩预告值时,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公司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
  按照披露时间划分样本后,回归结果和实证P值表明,管理层披露业绩预告的时间不同,管理层为了缩小业绩预告的误差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也不同。管理层在预告的时间上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尤其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情形下,管理层进行自利性披露的动机可能更强。当公司的实际盈余小于业绩预告值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披露业绩预告的公司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这也说明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对于减少盈余管理程度作用较为明显。
  按照管理层预告态度倾向划分样本后,回归结果和实证P值显示,管理层预告态度倾向不同,管理层为了缩小业绩预告的误差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也不同。当实际盈余小于业绩预告值时,预告乐观的公司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相对更高。
  此外,为了缓解异常值对参数估计的影响,对解释变量在其分布的第1及99百分位上的观察值进行缩尾调整(Winsorize)处理,并对进行缩尾调整的数据进行了相应的回归分析,结果没有存在实质性差异。
  
  四、结论及建议
  
  为了提高业绩预告信息的有用性,进一步完善业绩预告制度,结合实证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完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制度。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管理层会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这将不利于投资者获取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建议完善对业绩预告披露构成证券欺诈的形式、责任主体、责任的构成和损害赔偿额的确定等做出的具体规范,促使上市公司在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采取更加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
  第二,加强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研究表明,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公司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与强制披露相比,中国相对更缺乏对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法规制度约束,导致自愿披露业绩预告信息的行为缺乏规范性。因此,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出于自利动机有意虚报、误述有关信息行为的发生,应规范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使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尽可能的保护。
  此外,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披露业绩预告和预告乐观的公司管理层为了使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与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值一致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该行为可能会影响业绩预告信息对投资者的有用性,建议投资者在使用业绩预告信息进行决策过程中考虑管理层的这一行为,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对此加强监管,以提高管理层业绩预告信息的质量。
  
  
  编校:蜀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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