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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家庭暴力产生的文化根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红

  [摘要]社会文化中存在着崇尚强权文化,对家庭暴力的纵容文化、对家庭暴力的宽容或者漠视文化,这些文化的不良作用,是家庭暴力得以发生和继续发生的根源。本文通过对这些文化的研究,探讨控制家庭暴力发生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家庭暴力;文化根源
  
  家庭暴力一词近年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对家庭暴力的研究也是方兴未艾,很多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寻找产生家庭暴力的根源,以期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有的专家认为产生家庭暴力与个人的生长环境有关――社会环境说:有的专家认为产生家庭暴力与个人的心理健康程度有关――个体心理说;还有的人认为酗酒和社会压力产生家庭暴力――情绪宣泄说等等,可以说这些观点在一些实施家庭暴力者的身上得到体现,但这些又不足以说明深层次的原因。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后,我们会发现人们以往的研究的偏颇之处,以往一提到家庭暴力人们自然联想到夫妻间的暴力,或者更具体的说丈夫对妻子的暴力。由于对家庭暴力的这种狭义或者是外延缩小化的理解限制了人们对家庭暴力根源的研究。也使人们对家庭暴力缺乏明确的认识。使得一些常见的家庭暴力现象被遮蔽,使家庭暴力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除。
  家庭暴力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应当从社会文化中去寻找。众所周知――人们的行为是受人的意识支配的,人的思想意识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人的思想意识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同时又塑造新的社会文化。文化可以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记载和传承,也可以是非书面的形式在社会成员间不断的延续。那么,究竟是社会文化中的那些因素催生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呢?在笔者看来有这几方面的文化因素的影响,既崇尚强权文化、对家庭暴力的纵容文化、对家庭暴力的宽容或者漠视文化。下面详细阐述这些文化是如何影响家庭暴力的。
  
  一、崇尚强权文化
  
  崇尚强权文化是指人们对强势和权力的崇拜,人们相信强权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一旦得到了强权就可以降伏那些比他们弱小的群体。这种强权文化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那时由于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比较弱,部落之间为了生存的需要展开竞争,那些身强体壮的部落在战斗中取得胜利,进而把被征服者变成奴隶,任由他们驱使和奴役。这种胜者王侯败者寇的思想逐渐成为一种文化,随着家庭的出现,这种文化也逐渐渗透到家庭中。一旦发生家庭矛盾,身体强壮或者社会地位强的人就占据上风,他们通过简单而粗暴的方式就可以解决问题。
  这里所说的崇尚强权包括两方面意思,即包括“强”和“权”两方面的内容。“强”可以理解为身体力量方面的强大。表现在家庭方面一般意义上,夫妻间丈夫的体力要优于妻子,年轻父母的体力要优于年幼的孩子,年轻力壮的子女要优于年老体迈的父母。在家庭生活中往往是强的一方在家中占有统治地位,弱的一方处于依附地位,要顺从强者。如果家庭里出现矛盾或分歧,这时前者地位就表现出来。比如家庭暴力中的父母对子女的暴力,由于孩子年龄小可能在某些时候表现出顽皮或任性的特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孩子不听话的时候,这时有的父母可能是采取循循善诱的方面去教育开导孩子,使他们听从自己的话,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多的父母可能是在教育开导不起作用的时候,甚至是有些时候根本投有教育开导的情况下采取一种简单的方式――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孩子在屈于暴力的情况下顺从了父母的意志。发生在夫妻间的暴力亦是如此。“权”可以理解为经济或社会地位的强大,家庭中经济收入决定了每个人的家庭地位,经济收入高的一方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命脉,而经济收入低者或者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依赖于另一方。在发生家庭矛盾时,有权势的一方占据着主动的地位,如果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家庭责任或者能正确看待自己的权势,而不是认为自己的权势就应当是生活的主宰,其他人就得顺从和依附于自己,就可能避免家庭暴力。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那么一部分人,由于他们不能正确看待权势,权势就会演化成为家庭暴力。这就是为什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根本原因。这样恶性循环,周而复始,这种文化逐渐的被复制。
  “强权”在家庭中是相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身体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原来弱小的一方会变得强大起来,而原来强大的一方会出现衰老变得不再强大,或者曾经的孩童长大成人后组成家庭生育了自己的孩子,新的强势关系产生。经济上也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当一个人处在有劳动能力的时期,经济收入高就有权势,而没有劳动能力或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就没有了权势。
  实际上这种家庭中强权文化也是受社会文化的影响的,国家之间的纷争也是这样,这种弱肉强食的文化不可避免地使家庭生活受到影响
  
  二、对家庭暴力的纵容文化
  
  这种文化存在于民间,可以说是一种民俗文化。这种文化体现在民间的一些俗语中,比如反映夫妻间家庭暴力的俗语“媳妇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等等,这些俗语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已经无从考证,但这些文化却在社会人群中世代的传承着。这种文化的流传还具有一个奇怪的特点,那就是传承这种文化的往往是那些曾经饱受家庭暴力危害的妇女,一位妻子在年轻时可能经常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她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了伤害,当她们成为婆婆时,难免与儿媳发生摩擦或者看到儿子与媳妇发生矛盾,这时她们则从儿子的角度出发,会对儿子说“这样的媳妇就是欠打,搁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媳妇哪敢不顺从丈夫”。有的时候儿子就是在母亲的诱导或者是纵容下殴打妻子的。另外这种文化在同龄男子之间的交叉感染性特别强,如果在经常交往的圈子里有人崇尚家庭暴力或者有家庭暴力的倾向,那么在日常的交流或者遇事的处理方式就会受到感染。
  这种文化还反映在家长对孩子的暴力现象上,自古在中国就流传着“棍棒之下出孝子”、“小树得砍小孩得管”的说法,当小孩子顽皮、惹祸或者学习不好的时候,往往会听到这样的话,你再不听话(好好学习)我就打你,再不老实看我怎么收拾你等等。可以说这种文化的流传范围之广,深度之深是难以想象的。这种文化不仅在文化水平低的家庭,甚至是许多高知家庭中都有着很深的影响力,有时他们甚至把这种家庭暴力式的教育方式当作经验在公共场合进行传授。现在有很多父母小时侯就是在自己父母的责打下长大的,他们教育子女的方法自然就沿袭了传统的教育方式。所以这种文化的传承更具有隐秘性和危害性。
  
  三、对家庭暴力的宽容或者漠视文化
  
  这种文化反映的是公众对待家庭暴

力的态度问题,是属于社会舆论道德范畴的问题,是社会对家庭暴力如何进行价值评判的问题。这种文化所形成的舆论氛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这种文化具体表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认为家庭暴力具有很大的私密性,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作为家庭之外的人无法对家庭暴力做出判断,无法直接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像自古以来流传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没有隔夜仇”等等。这种文化直接影响的是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处理,比如当你发现在街头管教孩子时采用了暴力手段,你会采取有效的手段加以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吗?在这种文化熏陶下成长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这么做的。由于受这种传统的宽容漠视文化的影响,对家庭暴力的处理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的落实。
  这种对家庭暴力的宽容漠视文化还表现在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归结于受害者,认为是受害者的某些行为的不当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以此来解脱或宽恕施暴者。主要体现在:往往认为是小孩子顽皮、刁钻任性。大人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而不是从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上分析;对待夫妻间的暴力行为也认为是受害方存在着某些缺点导致的暴力的发生,等等。
  宽容文化还表现在受害者对施暴者的宽容,有很多受害者在受到暴力伤害后,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惩处施暴者,而是采取忍耐宽容的态度,寄希望于施暴者的良心发现,不再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或者虽有受害者举报了家庭暴力行为,当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施暴者时,又不忍心施暴者受到处罚,而放弃了对他们的追究。事实上受害者的这种忍耐和宽容并没有换来施暴者放弃暴力行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暴力行为的发生。
  基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由于社会文化中存在的这些消极的文化,并且植根于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深处,所以,这种文化的危害性是毋庸质疑的。要想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彻底消除家庭暴力的危害,就必须彻底颠覆这些文化,重构先进的文化。家庭暴力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重大障碍,这个障碍必须要得到有效的控制,这种控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构建先进的文化体系。在社会中大力弘扬科学文明的家庭观念、营造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正确健康的育儿观念、提倡夫妻之间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深化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彻底屏除社会文化中的糟粕思想,铲除产生这些腐朽文化赖以存在的土壤,净化人们的灵魂。
  
  (编辑: 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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