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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秦立新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指单位为保障事业任务完成,根据有量资产状况和财力可能,合理配置单位资产,统筹安排经费预算。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应当遵循资产标准与事业任务相结合,资产核算与使用管理相结合,资产处置与有效利用相结合,资产购置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一、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单位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筹协调、密切配合,促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办法,拟制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资产清查,监管资产处置工作,管理资产收益;(三)审核业务部门提出的资产预算方案,汇总编制年度预算;(四)检查考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办法,拟制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三)审核汇总业务部门拟制的资产标准方案;(四)负责资产处置,组织技术鉴定、资产评估,提出处置意见;(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务部门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部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办法和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二)拟制资产标准方案;(三)提出资产购置需求、拟制部门资产预算方案;(四)提出资产处置计划,办理资产处置相关手续;(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资产标准。资产标准,是指单位根据履行职能任、务基本需要、单位人员和机构等编制和财力可能,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的资产定额。资产标准是合理确定资产购置、调剂和安排经费预算的基本依据。上级已经制订资产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没有制订或者明确标准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规章制度,由业务部门依据编制、任务、财力和单位实际情况,拟制资产标准方案,分别报司、政、后、防部门领导审核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平衡,报单位党委审批。资产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品名、计量单位、编配数量、价值限额、使用年限。资产标准分为土地房屋建筑物、消防装备、设备器材、库存物资、其他资产等五类。土地房屋建筑物标准,包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招待用房、训练场(塔)、仓库工程等。消防装备标准,包括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等。设备器材标准,包括办公设备器材、训练设备器材、通信设备器材、科研教学设备器材、文体设备器材、给养设备器材、医疗设备器材、油料设备器材、运输设备器材、营房设备及营具、施工及修理设备器材、特种维修设备器材等。库存物资标准,包括战勤储备物资、周转物资等。其他资产标准,包括图书、音像制品等。
  2.核实资产存量。单位应当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连续的原则,对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进行资产清查、资产核算、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与产权纠纷调处;对各类代管资产应当另行登记资产账,实行挂账管理,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单位购置的资产,由经办业务部门及时申报,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财务部门依据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凭据办理经费结算报销手续;调拨或者配发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将《资产调配通知单》和《资产减少通知单》同时抄送同级财务部门,《资产调配通知单》要下发调入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接受奖励和捐赠的资产,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资产的同时,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同级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凭据进行会计核算;调剂、置换、报废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资产处置批件,办理资产增加或者减少手续。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产(含代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实资产账目,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理。
  3.规范资产处置。单位应可按照党委统管、分工负责、规范有序、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包括资产调剂、置换、报废。闲置、超标准资产,本单位需要的优先在内部调剂利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依据相关凭据分别办理资产变更登记和账务处理手续。经批准置换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组织资产评估,财务部门核准资产价值,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后,业务部门办理置换手续,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办理产权变更和账务处理手续。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以及毁损需要报废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在组织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组织残值评估,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后,办理产权注销和账务处理手续。单位资产处置,应当由资产占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资产处置申报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技术、审计、财务部门审查,报单位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资产处置收益,按照消防部队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4.编制年度预算。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存量资产状况,统筹各项财力,确定资产购置计划,按照现行预算制度规定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全面反映各项经费收支和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业务部门根据资产标准、存量资产状况、资产处置计划,综合分析资产余缺情况,提出资产购置计划,填制《年度资产购置计划表》,测算经费需求;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标准、资产存量、资产处置,以及财力可能等情况,审核资产购置经费需求,提出资产购置审核意见;业务部门根据财务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调整资产购置计划,按规定报批;财务部门对资产购置经费需求进行审核汇总、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购置资产,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未纳入预算或者超预算购置资产的,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借款和结算报销。年度预算执行中,因事业任务需要,确需调整资产购置计划的,应当随单位预算一并调整,按规定程序报批。单位执行专项任务需要购置资产的,一般由单位调剂解决;确需购置的,按规定权限报批。专项任务结束后,购置的资产由本单位统一调剂使用,并按规定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向单位党委和上级。单位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应当报告资产购置、处置计划的执行情况。□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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