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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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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为解决融资难题相继建立了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事实证明,这一体系的建立对各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正在发挥明显的推动作用。
  
  融资困难是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共同面临的难题。各国成功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经验对我国,尤其是在当前原材料价格与劳动力成本上升、美欧等国由于受次贷危机影响需求下降的形势下具有更加重要的借鉴意义。
  
  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总的来说,现行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由政策性银行、各种基金和政策支持下成立的二板市场KOSDAQ组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韩国产业银行,设立的比较大的基金主要有韩国信用担保基金、韩国技术信用担保基金等。此外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外汇银行等也直接或间接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和信用保证。
  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实行集中与分散的方式,集中是指政府设立有独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分散是指各商业银行按政府指令及要求还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由商业银行承担起一定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业务。由于韩国政府对金融体系的严格控制,银行只得听从政府指令和规定,并且这种“政策性贷款”投向与政府发展战略和计划所规定的项目,被认为是“安全的”、“明智的”。可以说韩国经济迅速发展得益于“政策性贷款的大力支持”。同时韩国根据本国金融发展相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现实,大力发展政府控制的基金以及对商业性金融机构做出要求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日本政策性金融体系中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商工组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等,直接或间接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共有8个。除此以外,在日本金融体系中,还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成立了有别于大企业上市交易的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二板市场――OTC市场。
  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成体系,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机构、业务、管理方面都实现了分离。正是因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财政关系密切,但是它却不依赖于财政。与韩国政府以法律规定形式强制韩国境内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不同的是,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财政投融资”机制。由于日本长期以“间接金融”为主,而“直接金融”相对薄弱,所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可能像欧美等发达国家那样主要依赖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这里具体指20世纪50、60年代),为了解决“超贷”问题,日本政府充分利用本国“高储蓄率”与邮政储蓄发达的优势,将邮政储蓄吸收的居民储蓄部分配给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这种“转移”或“借贷”给其有偿使用的方式,既能减少机构,避免业务交差和竞争,又便于管理。
  
  英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英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主要是商业银行,而政府也确实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性贷款、担保等项目。贷款担保项目是英国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的主体部分,在英国中小企业融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贷款保证计划。贷款保证计划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期限为2~10年,担保贷款金额为0.5万英镑到10万英镑。小企业服务局提供70%的信用担保。担保贷款计划的条件非常优惠,借款人无须用资产或其他财产保证,只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在英国注册的中小企业,其年产出额应低于150万英镑。除贷款保证计划外,还有出口信用担保。政策性贷款项目有中小企业培训贷款、企业资助金等。政策性基金包括凤凰基金企业基金、王子青年企业信托基金。在“二板市场”方面,英国有AIM中小企业板。
  “以信用担保为主,直接贷款支持为辅”是英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最明显特征。英国金融体系较为完整,世界排名靠前的银行有很多。但是激烈的银行竞争并不能促进这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将中小企业作为其放款对象。为了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政府就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保证,通过政府担保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放款的风险,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这种方式既促进了商业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又保证了政府能够避免直接承担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压力。
  
  印度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运行,印度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终于形成了一个包括政策性贷款机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政府投资基金的体系,但从其现状看,以中小企业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贷款机构在印度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占据绝对比重。印度小工业开发银行是依据《印度小工业开发银行法》于1990年4月2日成立并开始运营的,它是由印度政府设立的、联合其他金融机构扶持和开发小规模工业部门的专业银行,为全印度的小规模工业和微型工业部门提供直接或间接的金融支持。
  印度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发展重点突出并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为加速小规模工业现代化和技术升级过程,在商业银行资金不能满足大量长期低利贷款需要的情况下,印度建立了较多的工业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印度小工业开发公司、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地区金融公司等。它们为小规模工业企业提供长期低利贷款,并优先对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固定资本投资提供贷款,还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管理和咨询服务,从多方面促进就业和小规模工业现代化服务。同时印度政府针对本国“二元结构”突出的现状,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开发,政府专门设立了小工业开发银行。该行重点设于经济不发达和农村信贷机构少、农村金融活动较为薄弱的地区,向这些地区注入资金,促进了这些地区经济发展。
  由以上可以看出,无论是美国这样的老牌发达国家,还是日韩这样的新兴发达国家,抑或是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较为健全,更为重要的是,各自体系都是基于本国金融实际的发展水平与特点建立的。我国与上述国家相比,不但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不够健全,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没有充分考虑本国自身金融发展的水平与特点。
  作为一个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极具重要意义,政府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的特殊性与紧迫性。中国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现存的诸多问题使国外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具有更加重要的借鉴意义。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尽快建立独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
  
  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应该是在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核心。韩国在这方面有韩国产业银行,日本有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商工组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等,印度也有中小企业开发银行。而我国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专门独立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为遍布我国城乡的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基金,缓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缺口,保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同时通过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与我国已经建立和正在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协调和联合,形成一个更具效率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切实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于我国实际金融现状与日韩更加相似,我国不具备英国提供较大规模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雄厚的市场经济基础,也没有发达的商业性金融体系,金融资本供应还存在着严重的短缺现象,仅依靠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是不可能弥补中小企业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的,必须要有一个能够为小企业提供较大规模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和运行。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现有政策性银行的运行实际,政府财政资金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这是保证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切实开展“政策性”业务的基石。注入过多的商业资本,很可能导致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经营业务过于商业化。但是除政府资金外,还要注意提高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渠道,发行债券、借款,甚至可以吸收中小企业的存款。

  
  针对我国地区之间差异,逐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从国外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成功经验来看,尽管各国或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达程度并不一致,但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却是各国或地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在英国等资本供过于求、商业性金融极其发达的国家,政府已经将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其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手段。而印度政府则在20世纪末也建立起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说明各国或地区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问题时,都非常注重运用信用担保手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诱导商业性金融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放宽规模,调动商业性金融对中小企业放款的积极性。
  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地区差距较大,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和自我发展能力,资本供给集中,商业性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也比较高,应该可以更多地尝试使用政府信用担保制度的方式协助中小企业取得商业贷款。而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建立这种依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为主的扶持模式为时尚早,其运行的结果很显然是不可能理想的。
  
  突出经济政策支持方向,提高改进政府投资基金的规模与结构
  
  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开发基金”形式存在的贷款资助,其不同于贷款的主要方面是强调“专款专用”,不像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贷款那样具有通用性;另一种是以“风险基金”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其主要目的是对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技术革新等方面的风险投资。前者的管理形式主要是基金管理中心,后者的管理形式往往是投资公司。开发基金更加倾向于对经济落后的地区、经济落后的群体或某个单一项目进行的专业的政策性扶持;风险投资基金则选择一些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和培育。从这点来讲,便存在两种基金的结构优化问题,充分利用二者职能上的差别,使我国投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从各国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经验来看,印度为了解决本国经济严重的“二元结构”问题,印度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发展重点突出并向不发达地区倾斜。我国目前经济也存在较为严重的“二元结构”问题,借鉴印度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经验,我们也应该充分利用两种基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能够突出行业重点与地区重点的特点,实现我国中小企业在地区与行业上的结构优化。从目前我国的运行情况看,已经建立的基金主要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的投资公司主要有一些地方政府出资建立的投资公司,无论在规模还是结构上都有待改进。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我国中小板市场的建设
  
  从国际经验分析,各国或地区政府组建二板市场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一个平台。其二是为政府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提供一个良性的退出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一旦中小企业发展成熟后,二板市场便为风险投资者的套现退出提供了一个场所。而且通过公开上市,中小企业可以增强影响力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个时候商业银行的服务就可以跟进了。
  我国中小企业板存在着上市速度过快、上市公司质量差、上市公司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不太合理、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以及中小企业板市场存在投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证监会应注重上市公司质量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上市公司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增加像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电子设备制造、消费升级、服务业等高科技或高成长的行业,加大这些行业的上市比例,必要时还应出台对这些行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它们上市。同时要鼓励中西部等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中小企业板市场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应针对自身特点,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相关配套的法规,建立起具有前瞻性,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形成一整套支持和保证中小企业板市场与上市公司成功运作的制度环境和其他配套性的环境,对于中小企业板市场存在投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问题,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减少掌握的股份,增加市场流通股;并且对中小企业板市场要求适当扩大上市企业规模的同时,规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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