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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路政执法见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庞雪风

  本该严格执行的法律法规被人为虚置,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在黑暗中“执法”,收钱就放行,致使超重车一路绿灯……
  近日,记者在从都江堰返回成都的路上发现,都江堰从蒲阳到市区的十字路口有大型货车在黑暗处停滞、出于职业的敏感性,记者决定停车看一看。没想到一了解,竟然发现――
  
  超载多少司机报 罚款多少路政要
  
  记者走近一辆挂重庆牌照的卡车前询问:“师傅,你们怎么把车停在这么黑的地方?”“我们超载,被路政抓到了。”“你超载了多少?怎么处理的呢?”“我超载了一吨,交了罚款100元,现在就可以走了。看嘛,这是发票!”“他们怎么知道你超载了多少?卸货了吗?”“我告诉他们说超载了一吨,现在都是交钱就走,还卸什么货啊……”记者走近皮卡车,通过车灯看见皮卡车的牌号是“川AP0552”,车门上喷有“都路巡00l”的字样,车里漆黑一片,见有人过来,车里出来一穿路政制服的人。记者:“同志,这辆年运的什么东西?”穿制服人员:“拉的瓦。”“他们超载了吗?”“超了。”“怎么处理的呢?”“罚了100元。”“你们怎么就知道他超载了多少?”“他自己说的。”
  
  谁让他们这样大胆?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都江堰市常务副市长张济环,把所见到的情况向张副市长作了汇报。张副市长表示:“我们马上调查。感谢你们的舆论监督。”记者随后向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办公室涂主任反映此事,涂主任说:“这样明显是乱搞嘛,这样怎么可以呀?我马上通知他们局里去调查。”
  次日,记者再次来到都江堰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陈洪告诉记者:“我们已经严肃处理了,那几个人已经作了待岗处理,所长撤职。”记者要求看看处理的文件,陈洪告诉说:“我们文件还没有下,等领导签字后就下。”让人不解的是,几天后,记者因为有事再次来到都江堰交通局,意外发现上次那几个违规执法的工作人员,正在局里上班!随后,记者咨询了四川省公路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实施治超执法处罚工作,要求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共同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没有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行治超执法工作;不得在同一路段实行双向拦车检查,开展治超执法工作;治超执法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程序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并将有关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必须通过设置的称重设备对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据此界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严禁凭经验和日测进行断定。”然而,都江堰交通局是怎么做的呢?治超治限的时候,下作人员的上岗证都不敢正面示人,更没按规定制作《讯问笔录》和《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不测量,全由司机自己随便报个数罚点儿钱了事!如果这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那我们拿什么来捍卫制度的尊严!四川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中指出:“治超治限是为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路桥梁设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都江堰交通局义是怎样在执行国家政策?是怎样在保护公路桥梁设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呢?都江堰交通局执法人员晚上执法时,不开灯,不检测,不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收钱就放行的行为,是在藐视有关法律,还是刻意在隐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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