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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域金融服务模式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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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县域金融和县域经济的相互关系和联接方式决定了在县域范围内金融与经济必须共同发展。研究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助动作用,具有实用理性的客观意义。本文将结合泰州县域经济的发展实际、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转变、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创新现状等方面进行研究,寻找当前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为其他地区县域金融服务发展提供值得借鉴的县域金融服务模式。
  【关键词】金融服务;县域;实证分析
  
  一、县域金融服务需求基本特点
  (一)多样化资金需求组成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
  1.重点镇村建设工程直接导致金融服务需求巨大。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在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发展战略等系列政策导向下,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尤其是2011年以来,泰州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重点镇村建设“125”工程,要求在泰州辖区重点培育200个左右的“银镇共建”特色产业示范点,这都进一步加大了镇村建设对金融服务尤其是信贷资金的巨大需求。据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测算,2011年至2012年,全市县域农田水利设施、交通、工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等项目的总资金需求将超过100亿元。
  2.农业生产经营贷款额度需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加工转变,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至2011年9月末,泰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145家,利用贷款16.44亿元,带动规模种养农户近10万户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直接带动近万个农民创业就业。农业生产向规模化经营发展直接导致农户贷款从小额农贷向大额贷款需求转变。我们对泰州农商行2010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发放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从农户申请贷款的情况看,单户农户贷款需求在5万元以上的占87.5%,其中超过10万元的占68.5%。从贷款发放情况看,20万元以上的大额农户贷款户数263户,占全部信贷户数的12.8%,贷款余额2.22亿元,占全部农户贷款的62.53%,贷款户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较往年均明显提升。
  (二)贷款周期需求进一步延长
  1.农业生产周期延长导致贷款周期需求延长。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延伸了产业链条,延长了经营周期,过去春放秋收的信贷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关系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明显增加。通过对300户在银行有贷款余额的企业和农户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发现,超过75%的农户和企业希望能延长贷款的期限。而目前,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大多采取收回循环再放的模式。一旦金融机构受信贷规模影响,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续贷,将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2.县域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进一步加强导致贷款周期需求延长。以往,由于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企业申请贷款大多用于日常资金的流通周转,较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随着2010年下半年以来经济逐步复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活跃,辖区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尤其是随着一些成长型小企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对厂房建设、设备引进、生产线改进等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步加大。
  (三)信贷产品种类需求不断提高
  随着县域经济中工业由传统工业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转变,园区经济成为最需要金融支持的对象。从泰州辖区情况看,目前四个县级市均形成了不同特色的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的行业性质差异化较大,对于信贷产品的需求也呈差异化。以兴化市戴南“不锈钢-有色金属铸造产业集群”为例:由于不锈钢市场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企业一般会维持较大的原料库存以及货物存量,而这些企业大多以钢铁、铜矿等有色金属为原材料,货物价值较高。这就促使企业对于存货质押贷款产品的需求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此外,随着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快速发展,订单农业成为姜堰、兴化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企业的重要生产经营模式,这也就催生了这些企业对订单、仓单等质押贷款产品的需求明显增加。
  二、泰州市县域金融服务主要特点
  (一)金融服务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1.银行业金融机构加速了县域发展进程。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置分支机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尤其是2009年以来,央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直接加速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的快速扩张。从2007年至2011年9月末,全市共新增县(支)行级金融分支机构19家,其中县域共新增16家,占全部新增县支行级分支机构总量的84%。另外,从金融统计数据可得知:至2011年9月末,全市县域新设存款性银行业分支机构新增存款总量163.13亿元,新增贷款总量118.99亿元,分别占5年来县域存、贷款累计增量的15.53%和16.02%,直接带动了县域金融总量的快速增长。
  2.新型金融性组织进入快速扩张期。泰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均起步于2008年。2010年后步入快速扩张期。至2011年9月末,全市共有两类组织56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2家,农民资金互助社34家。2010年以后新成立的两类机构数分别为13家和30家,占机构总数的59%和88%。其中:至2011年9月末,泰州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3.81亿元,可用资金合计34.12亿元;贷款余额总计35.5亿元,较2010年初增加了30.31亿元,增幅高达584%;34家农民资金互助社发起人股金共5560万元,吸纳社员14399人,社员普通股181.84万元;互助金余额42530万元,当年累放9.2亿元,其中对“三农”的投放达7.5亿元,社员贷款户数达3711户。
  (二)县域金融市场竞争逐步向“专营化”错位竞争模式发展
  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货币政策逐步从适度宽松向稳健调整,新的宏观信贷政策加大了对信贷总量规模调节、信贷结构投向引导的力度。与市区金融机构间竞争的同质化和白热化有所不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促使了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优势,审慎定位市场方向,主动调节信贷结构,加大了对县域信贷资金配置的优化管理,从而在县域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专营化的错位竞争。
  1.四大国有银行更加着重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利用自身在信贷资源、项目资源上的传统优势,着力于对县域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医疗卫生、教育设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兴化建行为例:2011年上半年,该行共投放贷款12.75亿元。其中,仅对兴达钢帘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就发放了2.98亿元,6月份又对该企业追加投放了1.9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兴化县域区域供水项目1.5亿元;新农村建设项目2亿元,三个重点企业、项目贷款投放额度占全部贷款投放额度的65.72%。与此同时,该行当年共投放2.1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授信户数较年初净下降11户。
  2.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成为县域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目前,泰州市共有6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其中5家处于县域地区。一方面,这些地方法人机构深入基层,网点遍布整个县域乡镇地区,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县域镇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作为一级法人单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流程上有着国有商业银行无可比拟的快捷服务优势,能够较好的满足企业、农户日常“短、频、快”的资金需求。从目前县域金融市场竞争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极少涉及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政府项目、重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面向小农户、个体企业和小型乡镇企业,贷款期间大多为1年期的短期流动贷款。至2011年9月末,辖区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34.03亿元,当年新增贷款49.5亿元,占当年县域全部新增贷款的38.62%。

  3.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立足于中小企业的专营服务。泰州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大多集中在2009年以后,由于进入县域市场较晚,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对重点客户和大型项目的营销优势明显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县域地区广阔的农户以及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则基本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所占据。在此情况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主要着力于对小企业尤其是成长型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以江苏银行为例,该行于2009年12月在兴化戴南镇设立首个县域分支机构,专门从事对戴南、张郭地区不锈钢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经过2年的发展,在当地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至2011年9月末,该行仅在戴南、张郭两个乡镇就对150多户中小企业实现授信,贷款余额达4.98亿元,占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全部贷款的12.36%。
  4.政策性商业银行着重于基础设施类中长期信贷服务。农业发展银行是泰州市辖区唯一的一家政策性商业银行,近年来一直着力于县域中长期信贷业务的拓展。2011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利用信贷规模相对宽松的优势,进一步加大了以新农村建设、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的拓展力度。至2011年9月末,该行累计新审批镇村级项目贷款5笔,贷款总额9.5亿元,主要涵盖了靖江新桥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2亿元、泰兴万顷良田建设项目2亿元、农民拆迁及集中居住项目1.5亿元等重点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此外,该行近期又新增审批3笔新农村建设项目贷款,贷款总额将高达24亿元,这都极大的扶助了县域地区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从而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金融服务产品呈“需求引导供给”的良性发展态势
  2010年以来,随着人民银行总行货币政策逐步从适度宽松向稳健调整,直接导致了辖区县域金融服务的转变。一方面,由于泰州市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催生了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这促使了辖区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另一方面,县域金融服务必须立足于当前宏观政策背景,制定创新符合国家当前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的金融服务产品。基于以上两方面背景,辖区县域金融服务正逐步从“供给领先需求”向“需求引导供给”的良性态势发展。
  1.“阳光信贷”服务模式。2007年,姜堰农商行在姜堰地区实施“阳光信贷”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这种信贷服务模式的创立初衷,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将贷款调查、授信、定价、操作流程和公开承诺服务等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和银行的有效监督之下,开门办银行,透明放贷款。至2011年9月末,泰州市县域地区通过“阳光信贷”授信的中小企业和农户达23519户,授信总额31.8亿元,切实缓解了县域经济实体贷款难得问题。由于辖区各法人金融机构利用“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开办了中小企业联保、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联保贷款等贷款品种,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方便了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此外,“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实施后,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总体得到了降低,同时由于贷款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相比较过去固定的借款时限而言,减少了贷款的占用时间,降低了企业的利息支出。据测算,每100万元贷款,平均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近2万元。
  2.“100万元免担保贷款”产品。民营小、微企业是县域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大多金额相对较小、贷款期限较短,由于资本较少,这部分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经常面临缺乏抵押物和担保措施的难题。2007年,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创新推出50万元免担保贷款,凡注册地在靖江市、经营时间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的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免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2010年,随着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也逐步扩大,经过对信贷客户的市场调研和产品评估,长江银行进一步将免担保贷款金额提升为100万元,并将贷款申请企业扩大到全泰州地区。免担保贷款的推出符合当地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不断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信贷额度的做法也切实符合“需求引导供给”的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11年9月末,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累计发放100万元免担保贷款1300多笔,发放金额5.8亿元,惠及靖江市1000多户小微企业。
  3.“迷你银团贷款”。相对于大型银团贷款动辄5亿元以上的总贷款规模,“迷你银团贷款”主要应用于一些信贷资金需求相对较小的中小型项目贷款。2011年以前,“迷你银团贷款”的发起行大多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一般从3000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主要用于县域二级公路基建项目的筹资。2011年以来,随着宏观信贷政策趋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实行贷款规模按月控制的信贷调整模式。由于各金融机构每月信贷新增规模大多在1亿元以内,亿元以上的大中型项目将会挤占大量银行可流动使用的信贷规模。针对这种情况,辖内商业银行积极采用“迷你银团贷款”模式集聚多家银行零散的信贷规模,合理使用稀缺的信贷规模,为县域有贷款需求的中小型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县域共成功发起7次“迷你银团贷款”,发放贷款7.15亿元,充分满足了县域企业对于中、小型项目贷款的需求。其中,由兴化建行牵头辖区4家金融机构共同为兴化市新宏达集团公司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发放的2.31亿元银团贷款,是今年“迷你银团贷款”中规模最大的一笔。
  (四)多种信用合作模式进一步丰富了农村担保服务体系
  近年来,随着泰州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创业日趋活跃,村镇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不断增加。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泰州市积极探索多种信用合作模式的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将银行、政府、担保机构、农民、小企业组织进行多种信用合作组合,切实解决了农村地区贷款主体担保不足的难题。目前,这类信用合作模式已在县域多个镇、村得到推广,试点成效显著。
  1.小额惠农担保公司模式。2010年5月,兴化市试点推出涉农专业担保服务。这种惠农担保模式采用以“政府引导、村干参与、合行扶持、农户得益”为服务原则,由政府、村镇龙头企业、村干部、农民经纪人出资入股组建涉农专业融资担保公司,将担保基金账户开设在当地农村合作银行,为本村、镇行政范围内的农户、个体经营户提供定向贷款担保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至2011年9月末,惠农担保已成功为285户农户提供贷款总额为2212万元的担保。随着兴化地区的成功试点,惠农担保模式已在四个县级市10多个乡镇全面展开业务,目前泰州市已有9家专业小额惠农担保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并有多家正在筹建中。
  2.“金阳光”银企信用合作模式。2010年底,姜堰农商行与华港镇政府、李家庄村委会共同牵头组建“金阳光”信用互助协会,协会成员由具有一定信用互助能力的农户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自愿组成。会员共同出资成立信用互助基金,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以注册资金作为专项担保基金,专门为会员向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平台。会员之间实行信用互助、风险共担。会员申请贷款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日常的入会及贷款初审工作,再递交姜堰农商行进行贷款发放。姜堰农商行以10倍信用放大系数向该协会成员提供信贷授信,并随着担保基金的增长作即时调整。此外,姜堰农商行在对信用互助协会会员发放贷款时,在市场利率基础上下浮15个百分点。其中,会员申请贷款时直接享受5%的贷款利率下浮优惠;贷款到期清偿后,姜堰农商行将贷款所得利息收入的10%作为让利,直接划入协会在该行的账户,作为互助协会的运营收入。截至2011年9月末,“金阳光”信用互助协会共有农户、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业主等各类会员108名,姜堰农商行已通过该协会的担保基金已向90名会员发放了总额为1940万元的贷款,无一笔不良贷款。

  三、目前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泰州市已经形成了由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为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商业银行、新型金融组织多元、立体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较好的满足了泰州市县域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到辖区金融服务模式在不断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金融服务创新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市县域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模式已逐步向需求性服务转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仍较为突出。因此,县域金融服务创新应继续突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在方向上要重点开展特色服务创新。继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研发新的金融产品,对与区域内产业和项目发展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给予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经济实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转变思路,积极开展特色服务创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银行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从而使金融服务在符合形势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的前提下,充分满足县域经济发展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贷款利率市场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宏观政策逐步走向稳健,信贷市场资金供给日益紧张,信贷市场逐渐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银行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直接导致贷款融资成本逐年提高。目前,金融机构普遍执行较高的贷款上浮利率,尤其是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一般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0%;其他金融机构大多利率也上浮30%-50%左右。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加大了经济实体的融资成本。因此,人民银行要引导各金融机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用好贷款规模资源,及时调整定价策略,科学制定贷款利率定价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实行差异化定价。对于国家宏观政策限制的产业、行业可以通过提高利率定价的方式逐步引导其减少信贷申请,最终退出贷款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农户,要合理定价,加大对这部分经济实体的利率优惠扶持,确保其有效信贷需求得到满足。
  (三)新型金融组织的经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在服务农村经济方面“门槛高、手续繁、批准周期长”,是制约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其服务一方区域和入社社员的特点,在支持农村种养大户、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方面发挥了有益作用。但是,资金互助社发展速度过快,资金规模过大。这既增加了互助社管理的难度,又可能与既定的资金用途发生偏离,背离成立资金互助社的初衷。此外,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从业人员素质的普遍较低,在快速的扩张下,不利于风险的有效控制。因此,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政策扶持引导,提高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经营水平。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在着力完善政策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业务指导,通过业务知识及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员工的专业素质,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其次,要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将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纳入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方案中进行统一规划,明确、解决小额信贷公司(或组织)的法律地位,合理规划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地区分布和成立速度,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互助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多元化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有待建立
  近年来,县域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和企业整体实力有了快速发展和提升,但中小企业与农村经济组织仍存在规模小、底子薄、经营效益不稳等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县域中小企业信息普遍不透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报表的真实性较难确认,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极易造成贷款损失。从近年来金融业申债务维权案件执行情况看,案件结案率较低、银行追偿困难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建立合理的信贷风险机制,在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三者之间合理分散信贷风险,成为县域金融服务中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首先,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共同引导建设征信系统,打造良好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努力实现金融、司法、工商等有关信用信息共享。此外,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加大对个人征信以及企业征信的管理力度,营造“守信获益、违信失利”的良好社会道德氛围,从而营造良好的县域信用环境。其次,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应继续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贴近当地实际,积极建立政、银、企、中介多元融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打捆贷款融资平台,加快辖区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步伐。最后,银行、担保机构、中介机构可以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担保贷款出现坏帐损失的各自承担的比例。对政府推荐并经金融机构认可,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出现的坏帐损失,县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通过多元风险分担机制,彻底解决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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