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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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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针对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误区,探析了施工企业索赔的基本原则。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说明了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和施工企业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指出处理好施工索赔是施工企业保障自我利益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施工索赔 索赔意向书 工程索赔台账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一 、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填写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项目已施工又进行变更、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能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2.2 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整理,打印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三、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2 丛培经.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4 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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