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议银行内控的监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等多角度的切入,我国的金融业正经历着从传统金融向现代金
  融的裂变。实质经济与虚拟经济、传统金融与虚拟金融等根本改变了金融与社会经济、金融波动与危机传导的相互
  关系,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也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但是银行监管手段单一、方式落后的问题也日益凸现,成为制
  约我国有效银行监管的瓶颈。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除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
  充分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法律框架,加强现场、非现场监管外,还有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关键词:风险评估金融监管内控监管银行
   一、建立我国银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通过风险监管评估,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指
  标体系,识别存在问题或可能形成问题的银行机构和风
  险领域,最佳配置监管资源。西方发达国家在风险监管
  评估和预警系统方面有比较成熟的经验,主要包括监管
  评级体系、财务比率和分析、统计模型等。借鉴发达国
  家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适合国情的银行评级体系,主
  要考察资本质量、资本充足率、风险控制等,细化评级
  指标,增强等级设置的科学性,提高我国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稳步推进市场准入的市场化
   市场准入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受计划经济模
  式影响,我国的金融监管还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进一步实行准入的市场化是
  大势所趋。并应注意解决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既要兑现
  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逐步放开金融市场,营造一个公平
  竞争的环境,不断调整市场准入管理,缩小中、外资银
  行市场准入的差距,做到依法审慎监管,又要防止超国
  民待遇的现象(如业务准入);二是努力构建一个全国性
  大银行、地区性中型银行和社区性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并
  存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解决金融体系的结构缺
  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允许民营银行进入市场,保
  障金融体系的稳定;三是努力开拓多种渠道,对中资商业
  银行进行股本结构调整,健全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相应
  法规,不断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建设金融监管信息电子化网络系统
  
   建立集信息采集、加工、传输为一体、能够进行
  量化分析的计算机系统,涵盖现场、非现场检查和分析
  等过程,运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及时掌握各金
  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及运行情况,改善目前信息不对称、
  监管手段落后的状况,实现标准化、电子化的金融监管,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及时
  性和安全性。这是提高监管效率、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手段。
  
   四、整合监管力量,培养金融专业人才
  
   金融组织体系还存在一定制度缺陷,监管机构存
  在相互制肘的现象,因此应尽快进行机构和职能调整,
  对监管队伍进行整合,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发
  挥现有监管人员的作用。推行金融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尽快颁布相关管理办法,加快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金
  融、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所谓"银行内控监管",是指国家银行监管部门
  对商业银行等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的监管活
  动,包括检查、评估、劝告、处罚等。
  
   五、实施内控监管,是提高监管效率的现实需要
  
   效率是指以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产品和社会福利
  的最大化。在银行监管领域,监管效率的提高表现为在
  一定的成本投入条件下,创造出较大的监管效益(即银
  行风险的不断降低)。在一定时期内,作为监管资源的人
  是有限的,因此,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途径是改进监管手
  段。以往,对银行风险的监管多采用"人海"战术,就事
  论事,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很少触及问题之根本,以
  致问题层出不穷、监管部门应接不暇。实践表明,目前我
  国银行机构的风险多为操作风险,因此,降低风险的关键
  在于规范操作。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确保风险管理
  体系的有效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抓住了"内控",就是
  抓住了风险管理的根本,监管效率由此可以大为提高。
  
   六、实施内控监管,是督促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重要手段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依
  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银
  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内在要求,而"管理科学"是现代企
  业制度的标志之一,故商业银行必须是管理科学的企业
  •90・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1 年 8 月 5 日 ChengShiJianSheLiLunYanJiu・金融经济・
   科学的监督机制等,由于以下原因,科学的管理
  理念与机制仅靠银行的"内生"存在一定困难:一是制
  度安排不配套。例如,有效的监督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
  的,只有产权明晰,监督才有动力,而目前有些领域仍
  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二是社会环境不具备。从本质上
  讲,管理科学是法治社会环境的产物,而我国确立"依
  法治国"的历史较短,法治观念远未深入人心。因此,
  要使商业银行尽快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依靠外部力
  量,其中包括银行监管部门实施的"内控监管"。
  
   七、实施内控监管,必须更新具体的监管方式
  
   对商业银行的"内控监管"虽然已进行了几年,
  但其效果值得探讨。为提高"内控监管"的有效性,必
  须更新现行的监管方式。
   1. 变软约束为硬约束。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指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
  价结果仅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
  依据。笔者认为,这不足以引起商业银行对"内控监管"
  的重视,不利于监管效能的发挥。应当建立"内控监管"
  的硬约束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控方面的问题,监
  管机构应要求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劝告),
  并反馈整改情况;如不整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
  处罚。规定行政处罚手段,可以确保"内控监管"手段
  真正发挥作用。
   2. 应重视对"人"的监管。以往对内控的监管主
  要是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对"人"
  的重要性有所忽视。"人员素质"是内部控制的重要要
  素之一,它在内部控制系统中起联系纽带作用。如果人
  员素质达不到一定水平,纵使其他要素非常完备,内部
  控制系统也会失灵。因此,在进行"内控监管"时,要
  加强对监管对象人员特别是高管人员素质的管理,可以
  将其与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从而推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转。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646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