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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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造价是反映建筑工程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工程造价直接影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大小,制约着投资效益的好坏,而民用建筑更是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工程。因此,加强立法,严格规范建筑市场,提高招投标透明度,有利于更快地向国际招标惯例靠拢。
关键词:建筑市场;工程造价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建筑业经历了多次改革,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不一而足,但均未深入涉及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对于催生成熟的建筑市场不具备强大的推动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席卷建筑业的今天,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该以何种面目来迎接随之而来的诸多挑战呢?
1、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权责不清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为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机构体系。国家工程造价归口领导机构是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和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管理。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地方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除了对计价依据-定额、取费标准、计价制度等有直接管理权外,不少机构还有价格管理权。各级计划、财政管理部门也设立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定额的发布和编审权。其他还有审计部门、物价部门、工商部门、监察部门、检查部门也从不同角度参与了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管理的复杂性与交叉性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权责不清,出现事情互相推委。
1.2行贿受贿行为较为严重
近年来时常见诸于报端的豆腐渣工程就是最好的例证。施工企业不可能蚀本建设,而在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等中间环节上,分层转包,层层渔利是最常见的施工企业转嫁风险的方法。故偷工减料,各级管理者行贿受贿,采购不合格原材料,以次充好,任意砍减施工项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其结果造成危房、危楼、危桥频繁出现,轰动全国的四川彩虹桥事件既属此例。有的地方道路工程由于压价施工,致使国家高等级公路路面刚建成还未投入使用就需返工重做,造成了巨大浪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1.3落后的计价方式与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
如今,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仍然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的主要工程造价计算模式。实际上,定额虽然具备一定的预算性和全面性,却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时刻与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同步,往往会因为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内容的呆板性而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常常会在具体使用时使人们面临难以抉择、处境尴尬的局面。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为依据的,属于社会平均价格。一般而言,企业只能把这种平均价格作为市场竞争的价格参考,因为其并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根本不利于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2、加强我国民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对策探讨
2.1在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的同时,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的市场机制,打破关卡壁垒、行业垄断和地区保护主义。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用法律制裁的坚决制裁,决不手软,从法律角度震慑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
2.2工程类别要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从严规范建筑市场。建筑企业资质审核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建筑企业资质审核标淮严格审批,定期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严禁工程发包私下交易的违规行为,禁止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对那些不符合资质规定而挂靠在有资质企业名下的个体承包户予以彻底清除。对资质达标长期不合格企业,取消或降低其资质,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2]。
2.3建立市场价格管理体系。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合法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作量,据实索赔,调整支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动态管理。建立市场价格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编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建设标准和造价指标;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建立造价数据库;实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工程造价咨询业。
2.4严肃招投标管理。依法招标,不断提高投标透明度,建立完善的造价监控制度目前的招标制度,对招投标双方来讲,较多地限制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行为而往往忽略对业主招标行为的约束。只有严肃招投标的管理,提高透明度,改变施工企业围绕业主转,业主围绕标底转,谁报价低,谁中标,变相压低造价的不正常现象。使造价控制在底线上方,防止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主不正当降低标价,严格按政策编制标底,严禁压价招标,对招投标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5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随着我国建筑产品的价格市场化所需要的环境条件逐步成熟,合同管理及担保、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以最低评估价中标原则制订的评标办法必将成为工程项目的主流评标办法,这类办法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市场竞争的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形成和最低评估价中标原则的推行,也必将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3、结语
总之,作为一项涉及面广,难度高,程序复杂的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才能有效规避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真正建立起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体现国际发展趋势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工程造价计算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汪敏,朱双庆.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M].财会通讯,2003(2).
[3]龚健冲等.谈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建立[M].建筑,2002(4).
[4]刘伊生.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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