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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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电建安公司已普遍在承建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实行了全面质量管理。正因为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使得公司承建的水利工程大多数获得了优良工程得到确保。钱塘江标准塘、海宁盐官下河站闸的海盐秦山核电站三期海堤工程、海盐秦山核电站二期海堤工程取得优质工程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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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建设管理关系不顺
一方面,工程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部门有时隶属于同一个地方或部门,容易导致地方和行业保护,不利于质量管理工作的到位;另一方面,大规模水利水电建设动态的质量管理工作中,人员队伍和工作精力受到限制,难以保证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及时。
2、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回报,大多数为公益性项目,投资形式主要是国家投资。一些建设单位和地方往往前期工作不够充分,而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争取国家投资上,争取到建设资金后,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就匆匆开工建设,甚至不办理立项审批手续,以致完工后无法验收,对整体工程质量无法评价。同时,一部分项目法人是不具备实质条件的,权、责、利分离,难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3、欠缺执行力度
政策层面上一直未能解决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因而,经常会出现“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现象;水利水电施工、监理等有关资质的审查、核准工作也比较迟缓,一部分具备相应条件的监理企业、水电施工及其人员无法参与市场竞争,对各种无证或越级从事工程建设以及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监控和查处也不够及时有效,制约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度开展和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提高。
4、施工过程控制不严
一是措施落实缺位,虽然制定了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等,但未能严格执行并落到实处。二是精细化管理不足,缺乏精耕细作,施工过程工艺作风比较粗糙,质量缺陷较多。三是生产性试验结果整理、分析、总结、改进的资料不全;基础管理薄弱,质量记录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闭合性较差。
5、人员队伍素质普遍较低
近几年,水利水电行业加大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的力度,大大加强了监理、施工、质监等队伍和机构建设。但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的力量仍较薄弱,专业素质很难满足工程的要求。
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对策措施
1、增强质量观念意识
水电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社会问题,同时水电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涉及面广的特点,直接关系设计、施工、业主的形象和效益,质量的实现过程就是水利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今的质量是明日的市场”,企业良好质量信誉、合理的质量成本是依赖于各岗位的优质工作,使员工确岗位质量工作特点和范围,使员工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维护企业质量信誉,通过常抓不懈的教育以及培训,使企业员工对施工质量必须达标、创优形成共识。
2、严格质量控制过程
严格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就是严格质量控制过程。要从第一道工序起做到不留质量后患,不留工程遗憾。一是要加强事中控制,做到规范纠偏和责任到位。包括推行“无缝交接”制度,坚持工序传递卡及节点工序会签,保证施工工序间传递时不留质量问题;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检查记录。二是要细化事前控制,做到预警防范和准备到位。包括严格控制检查施工用原材料,从采购、进货、贮存等环节进行层层抽样检查,建立预警制度,并结合工程特征对重点复杂部位及重点工序制定相应的施工导则;召开技术交底会,工程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要做好质量的管理、控制,基础是管理体系。从总体上约定参建各方在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职责、权限和义务。首先,业主单位要设置管理工程质量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工程质量的部门,分别给予他们管理工程质量、处理质量事故的权利和职责。施工单位从班组到施工队到项 目部要形成“三检”组织机构,约定各自的职责,形成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监理单位应设立专职质量副总监和质量技术保证部,分别确定相应的职责和要求。三方并举,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为适应目前的施工特点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以骨干培训为重点,以全员培训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思想素质。一是在新工程开工前,对新开工工程进行全面技术交底,使 作业人员熟知作业内容及质量要求。二是特殊作业人员上岗前,在现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是编制质量手册,做到质量手册人手一册,对所有进入本工程工地的职工进行进场培训。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出,仅仅依靠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自律和自觉往往是不能完成工程质量的管理的,提高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补充手段是专项治理和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广泛进行宣传贯彻,对学术团体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学术探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对历年来制定的水利水电行业规程规范和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加强政策法规汇编和编纂工作,制定相应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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