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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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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现阶段,受我国工业体系庞大、门类繁多的影响,致使我国工业源危险废物呈现出产生情况复杂、数量大、种类多等特点,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势必会对地下水、土壤、大气等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加强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已经成为环保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当前我国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危险废物的管理经验,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以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基于此点,本文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管理发展趋势进行研究。
  关键词:工业源;危险废物;环保部门;环保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一)相关法规标准尚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关于工业源危险物管理的法规体系和标准框架,但是仍需要在实践中对该法规体系和标准框架进行不断完善。如,法规体系缺少对生产、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污染损失赔偿责任制度;法规标准对非营利性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规范力度不足,致使企业在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时缺乏依据。
   (二)企业对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视程度偏低
  由于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致使部分工业企业存在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或将其直接排进环境的现象。此外,部分工业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不规范,仅仅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简单填埋处理,甚至有些企业在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非法出售给其他企业,以牟取暴利。
   (三)危险废物尚未形成产业化循环体系
  目前,由于我国仍旧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危险废物产业化循环体系,从而使得各个企业产生出来的危险废物无法进入到正规的市场轨道当中,并且还有很大一部分危险废物还在使用填埋和固话的处理方式,这样严重影响了工业危险废物的交换利用。虽然有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危险废物交换行为,但因为交易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从而难以解决大量危险废物的处理和产业化的循环利用问题。
   (四)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较低
  现阶段,我国对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水平相对较低,并且也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的有关要求,因不具备对尾气处理的焚烧及防渗设施的填埋,从而使得非常容易形成二次污染。此外,还有一些单位采用热水锅炉或间歇式焚烧炉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这些设备不仅非常简陋,而且各方面性能也都不够完善,无法达到有关的焚烧要求,加剧了二次污染的产生。
  二、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行为具备公共性,所以应将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到市场经济管理体制中,从强化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的防治工作入手,通过政策支持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有力的执行依据。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必须将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和防治作为工作重点,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对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进行监管;其次,政府应制定优惠税收政策,免征终端处理环节的营业税;其次,对于一些符合利用条件的废物处置企业,应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共同治理;再次,健全处置收费标准,并在废物指导价格方面给予政策面上的倾斜。此外,对于一些无主废物的处理,应由财政局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强化危险废物的工业源头控制
  为了从根源上防范和控制危险废物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环保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减量化的原则,并以推进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为手段,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进行有效控制。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应当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业产业的规划布局加强对相关项目的审查,同时还应通过建立健全环保评估机制来对危险废物项目的进入加以限制;其次,环保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建立国家级、省市级、县区级危险废物产生的监管台账,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再次,环保管理部门应对一些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企业,依法强制其实行清洁生产,以此来减少废物的产生量;最后,环保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化工等重点废物产生行业的监管和控制,以促进其实施规范化管理,这有助于抗风险能力的提高。
   (三)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应当对只能给企业提供单一处置服务的无证企业进行相关的评估,对于能够基本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可督促他们完善处理技术和处置设施,当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为其补办手续,并将之纳入到合法的处置系统当中,而对于一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无证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其次,环保部门应建立自行处理单位申报登记制度,并由部门负责对自行处理废物的企业进行审查认定,如果符合相关处理要求,则可批准其自行对废物进行处理,未经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业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再次,环保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对于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单位应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继续开展处置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的辨识和认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目前我国环保管理部门的基层人员大部分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具体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培训的重点放在专业技术和基础知识上,以此来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使之能够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此外,环保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以此来促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自觉降低产生量,这有利于从根源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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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常青.赵由才.张江山.上海市工业危险废物现状调查及管理对策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
  作者简介;(作者姓名:李杰文;性别:男;籍贯:广东东莞;出生年月1985年9月19日;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职称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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