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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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印证隐蔽工程、工程施工过程的文件,但目前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缺乏相互印证,也是可追溯性的体现。本文就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意见。
关键词:工程 监理 资料
根据现行规范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均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施工过程、验收结果,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归档。
针对这种情况,各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了《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指南》,用以指导各施工企业针对各项目工程特点,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形成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已日臻完善,自成系统。
1988年,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经过16年的发展及业内人士的共同努力,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程监理理论,尤其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自2000年实施以来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具体了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统一和规范了监理内业资料,通过A、B、C3类基本表式将监理工作需联系、协调和审批的工作表述得基本完全。
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完成,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备案机关备案。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况和表式要求汇编成册分呈业主和公司存档。
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如上述的要求归类和整理后,在真正的运作中存在有几个需完善之处:
1、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同时备案增强可追溯性。
若某工程项目在实施阶段或使用阶段出现了质量问题,需根据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及相应的分包合同;有关技术文件、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作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重要根据之一技术资料,它不仅要在工程技术资料中对其质量有所记载,而且通过监理资料来证明工程材料是否坚持了见证取样制度,是否是经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工序作业是否报经监理并获得同意后进行的,工序作业环境是否成熟,工序绩效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若是在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即可完成调档审查,若是在使用阶段,不仅要从城建档案馆调工程技术档,还要从监理公司调监理技术资料档案,完成资料的相互印证。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建筑法》的实施,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了建筑活动秩序的监督管理,明确了建筑活动参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首次以法律形式详细描述了各参建单位的法律责任;2000年1月3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88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调查结果对责任方依法进行处罚。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同时备案,可通过追溯性来判断质量事故的原因,依据资料的真实性、系统性,完成事故分析,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2、监理资料应在规范(GB50319―2000)基础上增补,以满足质量,安全控制的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把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划分为38种,并将监理工作分为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各方通用表)3种基本表式,但这3种表式不能满足监理工程师监督、控制、协调的需要。
例:a、工地(外委)试验室资质报审时,在A类表中似乎A3可套用,但其实际内容与试验室审查内容不相符,故应单列一试验室资格报审表,列出试验室能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和本工程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主要的仪器和设备,试验人员清单及上岗资格证明,试验室的主要管理制度等。
b、隐蔽工程验收中,若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时,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但“不合格项目通知”不在B类C类表中,若套用B1表,但缺乏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威性,应单列一表,注明缺陷存在的部位,违反了何规范(亦可具体到某一条),监理工程师拟复核日期、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复核意见等。
c、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再进入下道工序前,一般均已对上一道工序产物进行了验收,但下一道工序开始未必就条件成熟,监理工程师可能根据工程进度,现场实际情况,对各个工序的开始时间做适当控制,但实际情况是上道工序一经验收后,上道工序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是否已经修改(验收合格标准允许存在),下道工序何时开始,监理无权控制,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要求应由施工单位填报《 工序始施工报审表》(内容有何工序、部位、工程量、施工条件和环境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视对已完工序的修补程度、下道工序施工的准备情况、技术交底、安全教育与维护的落实与否签署是否准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意见。
3、通过信息管理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
资料管理经历由采用圆珠笔、复写该为手写的过程,目的是为了字迹清晰,存档保存之需要。
但进入信息化管理时代后,手写已不能满足其要求。一则手写字迹太显个性,亦然存在字迹不易辨认的情况,二则资料管理内容较多,手写不能满足,三则资料管理软件层出不穷,已为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展示平台,四则新的资质管理要求已将施工企业分为综合、专项、劳务三种,实施微机操作和管理是其管理水平的体现,社会发展的必然。
足见,实施微机操作,信息化管理已是一种时代的必然,是资料管理新的挑战和机遇。
综上所述,资料管理的内涵不能局限与某个参建主体,必须对某一项目管理表述是各参建主体的意见和质量评估,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使各建设主体各负其责,共同促进资料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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