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娄岩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过不断的改革和探索,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但是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需要借鉴的经验和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分类管理
  众所周知,国有经济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不仅维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国防力量的壮大,还促进了“两个文明”的建设,可以说没有国有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但随着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继续采用原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效果都不尽人意。追根溯源其本质原因在于以往的这些措施,大多停留在对表面制度的改革,很少去发掘本质。因此,必须抓住问题的本质,改革才能有效果。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分离,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脱节,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加之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中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比较粗糙,没有细化到项目,致使单位只想要钱、不想节流;只重资产购置、不重资产管理;只求拥有资产、不求资产效率;只反映单位收入和支出、不反映单位存量资产及其状况等。
  2.缺乏公平合理、有约束力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违反资产配置标准的情况屡有发生,各部门的资产占用状况差异明显,导致难以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实物费用定额,影响了实物费用定额工作的全面推行。
  3.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之间资产占用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部门资产占用情况,难以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确定新增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数量,难以结合资产占用状况安排预算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实物费用定额。
  4.资产预算编制有待细化。基本支出预算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物业管理费、一般购置费等内容。项目支出中的行政事业类支出包括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等。因此,有些部门就出现利用项目经费补贴公用经费的情况。若部门预算编制过粗,支出标准体系不明确,设备的重复购置和公用经费的超标现象就不可避免。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应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1.在有些国家国有企业享受不到任何优惠待遇,与其他非国有企业一起在市场中自由竞争,企业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给每个国有企业都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将利润指标作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主要考核标准,一旦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被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所淘汰,政府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卖掉。这种立场鲜明的做法,使得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竞争能力非常强。
  2.许多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在这些国家,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其行为目标具有多重性和不一致性。行为目标的多重性和不一致性,不但造成了国有资产运行的差异,还给相互之间提供了产生矛盾的可能。所以,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促使他们明确各自目标,会减少矛盾发生的概率。
  3.有些国家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设立一个中介机构――国家控股公司,由国家控股公司代国家行使所有权。其主要职责:一是使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避免了国家的行政干预,使企业有了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二是协调政府制定各种管理国有企业的方针政策,避免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由于政策各异带来的矛盾;三是督促国家控股公司和企业执行管理部门的指示和决策,保护所有者利益不受侵害。
  4.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是许多国家的共同特征。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方面面均有法可依,规范其设立、运行、管理和解散等各个方面,大多数国家的法规是最高权力机构以宪法或法律的形式通过的。管理国有资产有法可依,不仅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威性、连贯性,也明确了管理主体之间、管理主体和被管对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划定了他们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使国有资产的运行循序渐进。与此同时,在法律的指导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透明性,不仅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还可以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1.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业性人才的重要性,给国有企业配备具有综合素质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为国有资产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或者邀请国有资产管理专家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提高培训,提高他们管理国有资产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划分成若干个环节,每个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分配相应的职能,明确他们的责任和权利并公开考核指标,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
  2.对我国的国有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管理。对国有资产按照它们所在行业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可尝试在水力、电力及通信等国家垄断行业引进自由竞争机制,使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垄断行业不仅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还能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中,国有资产应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担负起行业“领头羊”的责任。同时,机制尽快着手研究建立资产的调剂使用制度,构建一个统一的调剂资产管理平台.对单位超过标准配置或闲置不用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推动不同单位以及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整合与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和未充分使用的资产。调剂不同单位余缺避免重复配置减少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节约政府公共资源。积极探索对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以及部分价值昂贵使用率不高的专用设备试行专业化集中管理的模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最终目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3.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国有资产相结合,突出管理的权威性。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然已经确立了“统一所有、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但还缺乏权威管理机构。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应尽早将财政部确立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导机构,突出其权威,使其他各个管理机构在主导机构的协调组织下,形成管理合力,将当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不科学的局面改变。
  4.加大国有资产的立法管理力度,逐渐形成统一的、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当前我国政府已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工作的重点,但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仍不够重视,导致了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层次较低,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连贯性。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层次,树立法律权威,形成统一的、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只有如此,才能改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的现状。
  5.跟踪检查、强化监督,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应成为考核管理部门行政领导的重要内容。对因资产管理和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资产浪费与不合理损失等现象,应依法追究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应向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汇报资产形成使用、处置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秦云山,李鹏.《简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中国总会计师》.2010(11)
  [2]高均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管理观察》.2010(33)
  [3]胡亚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讨》.《经济研究导刊》.2009(2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088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