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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路阳

  【摘要】 对湖北省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面临的环境和机遇以及工作措施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初步体会和认识。
  【关键词】 职业技能 培训 鉴定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康大业,人才为本,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上级组织的极大重视。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是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十一五”期间,围绕实现“两个率先”,湖北省农机化事业将加快发展步伐,对农机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农机主管部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能的要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能。《农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定,开展农业行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农业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农机化促进法》也对加强农机科技教育和人员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十五”期间,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本建立了保障鉴定工作运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和业务技术体系。
  2.建设高素质农机化人才队伍的要求。加强农村劳动力技术培训,是促进农民就业,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随着湖北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机装备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机械正在向大中型、高性能、复式作业的方向发展。高性能的农业机械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农机手,农机化高新技术可以引进,但技能型的实用人才只能靠自己培训。目前着重强调:切实抓好农机行政管理队伍、农机专业人才队伍、农机机手及技工队伍三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层次人员适应本职岗位的能力。当前要突出抓好机手和技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层次人员适应本职岗位的能力。
  3.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要求。目前从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等从业人员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多,其中取得高级以上证书的就更少。其中大部分仅上岗前受过短期培训,未系统接受过农机基础知识、维护任务、故障排除等方面专业培训,且90%以上是初、高中毕业生,甚至小学文化,专业素质较低,农机运用水平和作业效益不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这类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成为适合岗位要求的合格的从业人员,是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处理好各方关系,实现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1.处理好与农机化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服从于农机化事业,同样也服务于农机化各项业务工作。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与农机管理、推广、监理等业务工作之间,应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作用在于通过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农机跨区作业、新机具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等各项农机化目标任务的完成。
  2.处理好培训与鉴定的关系。培训和鉴定是职业技能开发的两大支柱,两者相互制约、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培训是前提和基础,鉴定是手段和成果。一方面通过培训为鉴定提供较高素质的鉴定对家;另一方面通过鉴定来为培训引领方向、检验和提高培训质量。“十一五”期间,必须重点加强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建设,使其成为农机行业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机化技术培训的重要基地。
  3.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着眼点是鉴定质量,要实现鉴定数量、鉴定质量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湖北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仍处于起步(欠发达)阶段,制度规章及培训鉴定设施有待规范完善,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争取一定发展速度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加强培训鉴定的质量管理,让农民切实体会到通过培训鉴定学到知识和本领,给其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让社会更了解这项工作的意义。通过长期扎实的工作,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步入“申请者自愿,持证者有用,社会认同”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以致力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宗旨,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发展质量
  1.加强宣传,争取投入,扩大社会影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国家用于农民培训的资金将逐年增长。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担负着农机化技术培训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的重要任务,应积极向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宣传和协调,争取相关专项经费的支持;在有关农机化专项工程、计划和项目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项目实施和积极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鉴定,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形成稳定长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知度。突出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在跨区作业等工作中给机手带来实惠的典型事例,宣传和鼓励机手积极参加各级农机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和形成学知识、学技能的良好氛围。
  2.抓重点,上等级,努力建设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应着力培养和建设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机手和技工队伍,其包括属懂技术、会操作、能传艺的中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级工与技师。(1)强化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并逐步扩大持证上岗的工种范围。《农机化促进法》对农机修理工持证上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应加强督查执法力度。为促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顺利实施,农业部拟将农业技术指导员(含农机技术推广员)实行资格准入,各级要抓住机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技能培训,努力做到从事科技入户的农机技术推广人员都持证上岗。为保证国家财政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时,建议明确从事补贴机具操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2)提高鉴定层次范围和技术等级。继续贯彻落实“五个结合”,适应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及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社会的要求,抓住基层农机骨干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规范管理、跨区作业创品牌、市场整顿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机遇,努力拓展相关工种的培训和鉴定工作。同时对从事农机维修及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人员,要积极鼓励申报中、高级及技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完善高级以上工种的考评和技师评审办法。通过大力开展各主要工种的技能竞赛等活动,建设高技能人力资格晋升的阶梯和通道。(3)加强基础技术工作。“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都要建成一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扶持,在每个省辖市重点建设一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创精品工程,做到工作规范有序,业绩和社会效益明显,在本地区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定期举办师资和考评人员培训班,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各工种等级的鉴定培训教材、试题库和考评方法。面向农机手和和技工队伍,充实农机节能实用技术及维护保养等专业知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机手和作业季节性的特点,探索研究适合机手的培训模式和仿真考评技术。
  3.主动协调好内外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要加强培训鉴定工作与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从服务于农机化事业的大局出发,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整合设备设施、技术等资源,优势互补,达到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目的。其次要协调好与工商、劳动、农业、交通等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在就业准入、执法检查、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要以改革的精神来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农机部门县级培训基地的区位和技术优势,拓展农机修理与机械制造相关工种的培训和鉴定,争取劳动、农业部门的认同,列入各级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计划,享受一定的培训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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