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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红 徐涛

  (1.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湖北 武汉 430015;2.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 武汉 430015)
  摘 要:通过对武汉市生产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深入剖析了武汉市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指出通过实施有效监管措施,武汉市食品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对进一步提升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和监管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036-02
  1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强素质、固基础、优服务、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检验检测手段,督促企业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全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市场准入、登记注册、备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日常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名牌培育、升级改造、执法打假及专项整治等手段,加强对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未发生源发性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2 主要质量指标
  2.1 武汉市食品生产企业总体概况
  食品是武汉市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全市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00多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863家。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投资主体多样化,非公经济占有主导地位。国有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只有14户,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6.3%;三资企业占37.9%,民营企业占55.8%。三资和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百威啤酒、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娃哈哈、乐百氏、伊利等一批名牌企业。截止200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共有190户。其中大型企业2户,中型企业22户;产值过10亿的有5户,过亿的有48户。全市食品生产逐步向东西湖区、汉阳区及黄陂、蔡甸、江夏、新洲等远城区迁移,基本形成“一城一园”的空间布局。东西湖吴家山工业园和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是武汉市最大的两个食品工业园区,集中了华润啤酒、百事可乐、统一食品、百威啤酒、黄鹤楼酒等一批知名企业。园区内集食品技术研究、食品工业原料、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功能于一体,产业链条较完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生态工业圈,产业集群化优势凸显。
  总体而言,武汉市食品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布局合理,品种门类齐全。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产业集群化优势突显。三是缺乏航母式的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居多。四是武汉市老字号食品企业、汉产名牌食品企业逐渐萎缩,地方特色食品中名牌产品、名优企业不多。
  2.2 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以消费者关注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时令性食品为重点,开展了节令性抽查。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食品质量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食品质量问题、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性抽查。以可能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中存在潜规则的食品为重点,开展风险预警性抽查。依据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开展了应急性抽查。针对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和企业,跟踪企业整改效果,开展跟踪性抽查。2006年以来,武汉市质监局共组织监督抽查食品质量12000多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每年稳步上升,从2006年的74.63%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90.73%,5年上升了16.1个百分点;获QS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查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样合格率96.94%,小型企业及小作坊的食品抽样合格率85.34%。
  表1 2006年-2010年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
  3 各类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表22006年-2010年(1-6月)武汉市10类重点
  食品抽查合格率单位:%
  分析全市10类重点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可以看出,糕点、肉制品、饮料、豆制品抽样合格率逐年提高,质量水平有明显提升。浪油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质量则基本保持稳定。而蜂制品、饮用水、调味品质量则不太稳定,有所波动。抽查结果还表明,还有10%的汉产食品质量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反映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还有点淡薄。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是部分食品受到污染,微生物指标超标。三是个别米粉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了亚硫酸盐等含硫食品添加剂导致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四是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糕点、酱渍菜铝含量不合格。五是部分食品脂肪、总糖、水分、色值、酒精度、酸价等理化指标不合格。六是未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正确标注食品标识标签。
  4 科学监管,促进武汉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多年食品监督抽查统计结果表明,武汉市食品质量抽样合格率逐年上升,特别是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平均水平,产品质量明显优于小型企业及小作坊。说明近年来,武汉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
  4.1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坚持从严审查、从严发证的原则,不断改进和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863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1156张。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的巡查、年审、回访,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获证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
  4.2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
  对元旦春节、元宵节、儿童节、端午节等节令食品和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芝麻酱、米粉、夏季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正确引导群众消费。全面落实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制度,累计对1000余批次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限期整改、撤柜、召回、曝光、罚款等多种形式的后处理措施,提高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4.3 助企创牌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自律作用,强调“质量、名牌、创新、诚信”四个意识,共同努力打造食品生产企业名牌产品。目前,武汉市有2家食品生产企业获中国名牌、20家获湖北名牌和武汉名牌称号。
  4.4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
  聘请大专院校、检验机构知名专家学者成立了武汉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乳制品、白酒、酱腌菜、蜜饯、糕点、食用油、膨化食品等重点高风险食品开展风险监控工作,从市场、仓库、生产线上抽取样品,重点监测易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健康危害较大的致病性微生物、食品真实性指标,务求广泛、科学、准确采集风险监控数据,利用风险预警统计分析和专家评估,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报食品安全隐患。
  4.5 建立食品监管联动机制服务食品生产企业
  开展了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活动,相继采取召开免费培训、质量安全专家行、实验室开放日、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印制宣传册、开通食品企业工作QQ群等措施,督促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员工。实施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报告制度,指导企业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制定了食品小作坊建档管理和监管8条措施,建立产品质量监管联动机制,通过技术服务、质量培训、协调督办、上门宣传等手段,帮助小作坊改造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建立管理制度,提升产品档次。3年来累计有130家食品小作坊完成了改造升级,其中79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6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小作坊、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状况。以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中心为平台,受理并处理食品举报投诉案件700余起。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行为。连续开展了乳制品、豆制品、米粉、蜂产品、大米、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夏季食品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执法打假专项整治。对全市乳制品生产和以乳粉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开展了问题乳粉清理、清查、清剿行动,多次反复检查了6家乳制品和22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均未发现相关企业库存和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乳粉及使用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乳粉的情况。
  5 进一步提升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5.1 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食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2 选准重点抓龙头企业、地方特色产品,壮大武汉食品企业群
  加快建设汉阳黄金口-东西湖-黄陂食品工业聚集区和产业带,重点打造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工业加工区和汉阳食品工业园,引入一批规模大、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食品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食品企业,推动“武汉制造”向“武汉创造”转变,提高竞争力。
  5.3 建立信用体系,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有效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5.4 扩大监测范围,健全预警机制
  建立重点食品监测点,扩大食品风险监测覆盖范围,建立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风险监测数据库,风险监控数据采集更广泛、更科学、更准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分析评价机制,全面分析食品生产加工中潜规则的风险性和安全性,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性。
  5.5 加大对中小食品企业的帮扶力度,继续实施升级改造工程
  加强对中小食品企业技改的政策扶持,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对生产水平有实质性提升的企业。强化质量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小型食品企业升级改造工作。
  5.6 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有效遏制食品行业中不良“潜规则”
  收集检测信息、巡查信息、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媒体信息、企业反馈信息、部门行业监管信息等各类食品安全信息,专题调研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潜规则”。对“臭氧消毒”饮用水、“漂白粉”面粉、“糖水”蜂蜜、“香精”芝麻油、“色素”酱油、“油抛光”大米、“吊白块”米粉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潜规则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与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食品行业中不良“潜规则”。
  参考文献
  [1]武汉市统计局2009年统计公告[R/OL].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S].
  [3]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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