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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 有容乃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汪 恒

  不同体制的设计单位其建筑创作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对建筑创作具有基础性的、重大的影响。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大型组织型机构与小型事务所;国企与民营;大型院又分综合所机制,专业院机制、工作室制;事务所可分为个人事务所。专业类型、专项事务所等等,我认为各有所长和不足,各有相适应的条件。我感兴趣的是能否博采众长为我大院所用?支持建筑创作?我认为在某些做法上是可能的。我院院本部的专业化改革就是一种探索。从2003年7月开始发展至今,我院院本部建筑创作在新机制、新机构方式下渐入佳境,彰显出一些特色。
  外界一般都认识到我院专业化改革是改变了原综合所制,各专业成立专业院、专业所,建筑师组成了建筑专业设计研究院。其实我认为还有两点同样重要,即实行项目经理制和名建筑师个人工作室制。
  
  1,建筑创作需要创作的氛围环境,需要“人多势众”。耳濡目染,需要交流、需要互相学习提高,这是专业化后成百名,几百名建筑师聚集在一起(建筑专业设计研究院)“天然”,”必然”产生的优势效应,有助于各专业的科研、技术积累与发展,而且有条件使建筑创作向精、优、特、强。大发展。特别是大型建筑创作不是1位建筑师,2―3位建筑师能完成的,或者要10位。20位建筑师一起完成,需要团队的力量;一个大型院会同时开展多个项目的创作,这就需要人。财、物、信息的组织管理,资源共享互动,可以说是大院实行专业化运行机制的长处。我认为专业化发展是应对境外优秀大型建筑设计公司挑战的良方之一。
  
  2,每一项实际工程具体的建筑设计总是综合性的设计工作,需要各专业共同合作完成,包括方案创作,特别是大型复杂建筑也是如此,综合所制在这方面有长处,方便直接;专业化运作后,各专业的设计师归属不同部门,项目的实施要通过项目管理,矩阵管理来解决,为此我院成立了项目管理中心,实行项目经理制来协调内外部关系和管理。专业化后各专业有了拳头般的人力、技术基础,做专、优、强、特后的专业间合作,我认为必会比原综合所上一个台阶和层次。
  
  3,我院在实行专业院所。项目管理的同时,成立了3个名建筑师个人工作室,别看只有3个,我认为意义非同一般,这是大院吸取个人事务所长处的明智之举。我认为大院中的建筑师个人工作室可以类比个人事务所,除了没有个人事务所独立的法人、单位资质外,二者在操作上有相似之处,特别是在建筑创作方面。具有独特的个性,能充分展现主持建筑师的才华,也是大院当今吸引留住人才的最佳方式之一,是应对个人事务所挑战的有效策略之一。它在某些方面比个人事务所还有优势,设计院的品牌、市场。人力、后勤。财务等都能支持、服务工作室,让建筑师把最大的精力投入在建筑创作上,做出精品、作品。当然相应工作室同时也会对设计院做出贡献,二者在有机互动共享中进步。
  
  4,除名人建筑师工作室值得发展外,还有一种工作室,即类型化工作室,也是值得关注和发展的。我认为是大型院做专做优的方式之一。许多小型事务所专注类型少而精,通常有很强的活力和该类型高设计水平。大型院往往项目类型多,人虽多但不加区分管理与发展,设计师碰到什么项目就做什么项目,这样大多数设计师成了”杂家”,突出者很少,而非专家。我相信类型化工作室的设置,就必然会让许多建筑师成为某些类型、领域的专家。医疗建筑设计专家、体育建筑设计专家、建筑材料构造设计专家……建筑创作由专家来主持是可以让人。让城市放心的。
  
  5,我院建筑专业设计研究院是建筑创作的基地,是科研的平台,是人才成长的摇篮,是骨干专家。领军人物的孕育中心,2年多的发展可以“成长期”来概括其特点;名人建筑师工作室和类型工作室更像是建筑师(团队)发展的成熟状态,是主持建筑师(团队)的旺盛创作和出佳作的黄金时期。
  总之,我认为大院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应该加强灵活性,开放度,博采众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大院的建筑创作要通过管理出效益和成果,应为建筑师。设计师发挥聪明才智,开展建筑创作,促进城市,环境,建筑的繁荣提供良好的发展活动舞台。
  
  作者:汪恒,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建筑师
  收稿日期: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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