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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纳税筹划浅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符天

  【摘要】 纳税筹划作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政策和提升财务价值创造能力的角度出发,结合作者所在电网企业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工作现状,以充分运用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以合理归集研发支出为手段,提出适合电网企业的纳税筹划目标和基本思路。本文通过研发费加计扣除数据的测算,最终得出进行纳税筹划将显著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总体利润的结论。
  【关键词】 纳税筹划 电网企业 加计扣除
  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减少税负成本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纳税筹划的方式和方法很多,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利用国家与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对经济进行调控,引导资源流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会制定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随着电网企业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毫无疑问成为纳税筹划的首选。以下以笔者所在电网企业为例,来对电网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一、电网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的现状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直接从事本企业在职研发的人工成本费用、专门用于有关研发活动的科研设备折旧费、设备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资料费和翻译费等八类费用。另外,对于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并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目前电网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委外协作单位据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另一部分为企业自身发生的部分费用。由于并不是所有的研发支出都可纳入加计扣除的范围,而电网企业科研经费中使用较频繁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等都不能纳入的范围,只有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少数几项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申报,其他包括人工费、折旧费等由于自身科研经费使用的原因,没有通过研发支出进行归集,因此也无法纳入加计扣除的范围。从电网企业近几年的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税前加计扣除数占科研经费投入的比例较低。从目前电网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来看,每年接近2个亿的研发投入,而加计扣除的金额占当年实际成本开支分别仅为不到40%,远远低于平均水平。
  第二,申请加计扣除费用的类别过于单一。目前电网企业申请税前加计扣除的费用主要以委托合作方发生的各类相关费用为主,而企业自身在科研活动中发生的人工费用、设备租赁费、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等费用由于研发支出归集的原因并没有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范围,这也是造成加计扣除金额较低的主要原因。
  二、电网企业当前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存在问题
  1、项目立项创新点不足
  项目鉴定阶段最重要的还是要提交300字以内的效用情况说明,该说明最能体现该项目的技术含量。但往往项目负责人对此不重视,效用情况说明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说明具体研发的关键技术、创新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内容也没有要突出技术含量,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
  2、研发支出费用归集不完整
  从事研发活动少不了人工投入。根据电网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受工资总额的严格控制,企业职工的人工成本费用没有在研发费用中进行列支,只能通过生产成本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归集。但人工成本往往占据着研发支出较大的比重,这也导致目前的研发支出没有充分地反映出企业内部研发的真实投入水平。此外,折旧费用及长期费用待摊等费用未按照科研项目进行归集,对于科研过程中使用设备所产生的折旧,依然混同其他折旧一起在折旧费中列支。研发支出归集的不完整,也是导致加计扣除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
  3、委外合作方对加计扣除工作不配合
  对于委外合作方,由于并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因此对加计扣除工作并不太配合,提供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归集表格不合理,随意度较大。委外方特别是高校承担的都是理论性较强的研究,高校一般由教授带领相关博士或研究生进行相关研究工作,劳务费的开支往往占据研究工作较高的比例,但劳务费的支出却不在加计扣除的归集范围内。因此会造成加计扣除的比例较低,个别合作方甚至没有加计扣除归集表格交给财务进行审核,带来比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电网企业运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建议
  1、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权
  电网企业应提高研发团队协作能力,加大科研经费和人员分配力度,减少外委的金额及比例。同时还应当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合理相关成本发生,尽量避免把科研项目的重要部分完全委托其它单位完成,必须外委时应尽量采取合作研发的模式,让企业的科研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多参与。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一方面可以以使自身的研发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整体上进行成本发生的策划,使资源配置向更有利于加计扣除成本归集的需要倾斜,税收优惠利用的空间也更为广阔。
  2、强化合作单位或委外方的管理,重点项目引入第三方审计
  建议加强科研项目的动态监督,特别是对委外合作方的监督。科研项目动态监督是督促科研人员按照实施计划完成重要节点和里程碑,也是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有序开展的重要手段,脱离了有效的项目监督,科研项目必然失控。对于部分重点科研项目,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的审计,特别是对委外合作方的成本开支情况进行延伸审查,确保成本费用开支合理性,防止委外方的利润过大,促进科研项目的有序开展。   3、合理归集各项研发费用的发生
  (1)人工成本通过项目进行归集,规范项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根据企业当前实际情况,科研人员除从事科研外,还需承担各项生产等工作。与此类似,设备除用于科研外,也会用于生产等其它方面。考虑电网企业当前科研人员同时从事生产和科研业务导致费用分摊的复杂性,建议可采用工时分摊方法和加权平均分摊两种方法将人工成本在研发支出及其他生产成本中合理分摊。
  工时分摊。由财务部牵头,协同人事部对员工的研发活动工时进行统计。工时的统计先由员工先自行填列,填列时应同时注明从事的科研项目名称及工时,然后由部所负责人及人事部依次进行审核,把经审核后的工时作为合理分摊人工成本的分摊依据。
  加权平均分摊。其是先计算出每个研发项目在每年持续的期间(月数),平均参与的人数,计算出当年的总人月数。然后用人工总成本除以总人月数,计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的人工成本。根据平均每人每月的人工成本与每个项目在当年的人月数,即可计算出每个项目在当年应负担的人工成本。
  每月末,财务部依据工时统计数据,按比例将科研人员的人工成本在生产成本和研发支出中进行分摊。经统计,2013年科研人员从事生产和科研业务的工时比重约为60%和40%,因此,按照2013年年9800,35万元的人工成本进行分摊测算,在研发支出中列支5880,21万元,剩余3920,14万元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2)对折旧、摊销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及归集。对于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只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输入相关设备的来源及项目名称,就能有效地对设备的折旧费用在项目的发生期内进行归集,并在账务处理时对用于生产的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折旧进行区分。每月末,财务部按照实际开支金额将在研发支出中列支的折旧费再次分摊至各具体科研项目。
  4、优化纳税筹划管理的结果分析
  通过对电网企业优化纳税筹划管理后,对研发支出进行完整的归集,加计扣除归集的总额由原来的8024,02万元上涨至14780,06万元,增加6756,04万元,增幅为84,02%,具体明细见表1。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增加的税前扣除金额为3378,02(6756,04?鄢50%),可为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844,5万元(3378,02?鄢25%)。
  【参考文献】
  [1] 张建喜:创新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应用[J].会计,2010(10).
  [2] 凌海菱:我国企业内部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及应用[J].财会研究,2012(7).
  [3] 唐翠华:研发支出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J].会计之友,2012(3).
  [4] 程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风险提示[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10).
  [5] 冯利:浅谈研发费的加计扣除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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