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管理在公路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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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杆管理具有实效性、广泛适用性、极强操作性、较大现实性和激励性特点,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达到典型示范控制效果,在公路建设中利用标杆管理方法提高了公路建设水准,在环保、质量和工期方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值得在工程中应用.
关键词:标杆管理 项目管理 控制
1.引言
标杆管理是一种通过将本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与企业内最佳部门生产管理活动,与竞争对手和行业内外一流企业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对照分析,发现自身生产管理上存在不足并把企业内外部最佳管理方法做为模仿和追求对象,应用于自身并对自身进行优化改造一种管理方法.
2.标杆管理实施步骤
标杆管理规划实施具有套逻辑严密实施步骤,按照标杆管理实施流程,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具体特点和要求逐步融入质量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操作规程,坚持系统优化思想,着眼于总体质量最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持续学习和改进,进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层面标杆管理达到提高公路建设质量目的。
2.1公路施工管理中标杆程序
2.1.1确认标杆管理目标
实施中坚持系统优化思想,不是追求局部优化而是要着眼于总体质量最优。施工质量目标制定根据企业和项目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问题,没有施工经验新产品及用户意见和特殊要求等综合确定.受工程成本、施工工期制约,不可能每个环节、每个分项都达到最优.因此在订立标杆目标时应抓住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和总质量目标。
2.1.2确定比较目标
标杆管理法是一种有目标学习过程.树立本企业要瞄准“杆”最为关键,借鉴先进运行模式和理念再进行本土化改造,创造出适合自己全新最佳组织运行模式.标杆管理也是一种直接、中断式渐进管理方法,思想是企业业务、流程、环节都可以解剖、分解和细化.企业可以寻找整体最佳实践也可以发掘优秀“片断”进行标杆比较,由于现实中不同企业各有长短,使企业比较视野更开阔,标杆管理具有渐进性,企业可从初级到高级分阶段确立标杆,循序渐进改善管理。
2.2公路施工管理中内部标杆瞄准
标杆管理从企业内部开始,不同项目部在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最终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差距实质上是项目部管理能力差距.通过内部标杆瞄准将先进项目部经营管理指标收集起来,对实现其经营指标管理手段和措施进行分析、论证、推广,能够帮助企业各下属业务单位尽快达到一个均衡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总体盈利水平。
2.3公路施工管理中外部标杆瞄准
标杆管理在我国应用不广泛,在公路建设领域标杆管理开展较少,没有标杆管理实际操作经验.由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是一个极其复杂过程,影响工程质量因素较多,是不可控因素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学习目标就是相同或相似行业内优秀施工组织。
在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标杆瞄准时可以将搜索目标主要集中在公路、房建、水利水电等领域优秀企业.在进一步选择具体瞄准对象时设定一些选择指标,双方在目标程序上有足够相似性,才能够从中获得信息.通过筛选拟定作为学习对象组织,进一步接触了解对方标杆合作诚意和信息资料可信度,判断确定适合自己组织标杆瞄准对象。
3.标杆管理在公路建设中应用分析
3.1环境保护上标杆管理
建设理念转变使目前公路建设面临许多新技术问题,公路建设与环境景观协调问题突出.需要在公路建设时有效保护好已有环境,将公路建设对环境破坏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另一方面需要发掘创造,最大程度地实现环境恢复.要求结合公路特点,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技术进行研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方案优化如下:
取土场,原有旧路建设时没有考虑环保景观方面问题,只考虑施工方便就近取土,路旁山坡可视面形成取土坑破坏自然景观.考虑取、弃土场问题,取土场选在不破坏自然景观且行驶时视线不可见.清表弃土回填原有和现有取土场并种草恢复原来自然景观;排水沟,将原设计浆砌片石排水沟防护,优化为L型浅碟边沟,且边沟、边坡种草防护;路基高度,将原设计路基平均高度,在1.5米以上方案优化为路基填高在80厘米左右,既节约投资又增加行车安全感,将路基边坡从1:1.5优化为1:3且边坡人工种草;挖方段处理,将沿线所有裸露挖方段优化为放缓挖方边坡,坡率为1:1.5调整为1:3-l:5,在平缓挖方边坡上覆盖清表土,采取人工种草绿化方法使全线挖方段落看不到施工破土痕迹。
3.2开展质量管理,设置流动红旗
根据对国内处公路项目管理先进经验和成功管理办法考察学习,制定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等各项综台考核目标.将各目标进行量化,开展质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动,设置流动红旗,实行标杆化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确定标杆管理目标,根据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动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目标.设置流动红旗;施工企业标杆选定,施工企业根据业主设定管理目标,结台自身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施工企业在本合同段管理目标.加强组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创综台评比第一,争夺流动红旗;管理目标考核评定,对各项管理目标进行分组核查,根据分组核查情况汇总.综合评定活动第一名,颁发流动红旗,设立标企业;分析差距查找原因,在评比活动中没有得到流动红旗施工企业,分析企业自身项目管理与标杆企业差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寻找差距原园;确定绩效目标制定实施行动方案,施工企业在分析差距,寻找原因后确定企业自己绩效目标,制定各项考核指标行动方案争夺下次评比流动红旗,通过学习模仿,改进事例使自身项目组织在该领域达到领先水平;总结评比,对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逐月考评,施工单位各项管理水平不断地改善自我、超越自我,红旗在不断流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标杆管理中施工质量控制因素分析
影响质量控制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方面.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关键。
4.1人控制
人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作为控制对象要避免产生失误;作为控制动力要充分调动人积极性,发挥人主导作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教育、职业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地激励劳动热情以外根据工程特点确保质量出发,在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为、错误行为等方面来控制人使用.
4.2材料控制
材料控制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材料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重要保证。
4.3机械控制
施工阶段考虑施工现场条件、构造物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方法,经济合理地选择机械设备和工具.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要求项目建设中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保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4.4方法控制
包含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控制,施工方案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
4.5环境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较多,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5.结论
标杆管理具有巨大的实效性、广泛的适用性、极强的操作性、较大的现实性和激励性等特点,在工程项目管理时施工企业通过对自身业绩水平科学定位,度量本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国内行业领先者差距,选择最佳管理方案可以达到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改善组织行为实践目的.针对该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比较,发现领先者赖以取得优秀绩效关键因素,在某个领域内独特运行过程、管理方法和诀窍等,通过学习模仿、改进融合使自身项目组织在该领域达到领先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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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设的载体,是信用经济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资金案例及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设市场有着重要作用。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也贯穿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甚至会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趋明显。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监督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二)建设市场主体不成熟
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处主要表现在合同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目前的建设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也不严格履行合同。即使签定了合同,也因为缺少制约手段,违约情况严重,如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商不及时支付分包商与材料商的费用;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依然存在;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业主滥用权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这些现象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都难以保证,带来了建设市场的秩序的混乱,也阻碍了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影响了国内的建设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市场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权其重要的关键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迄今为止还未建立起来,部分省、市和自治区对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和合同签订和改造方面的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但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又不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二、应采取的措施
(一)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议由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由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部令的形式发布,作为对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宣传,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
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虽经修订,但在推行过程中仍发现有不妥之处,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修订,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订中要正确认识FIDIC条款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过程,借鉴了FIDIC条款的很多优点,但FIDIC条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全盘搬用FIDIC条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五)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行为跟踪监督
1、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巩固和检验招投标成果,保证中标结果落实的要求。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3、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约行为监管管理的内容
严把合同订立和备案关口,严格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对于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七)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的具体措施
1、基础性工作
(1)全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均采用标准化的合同示范文本,按照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工程合同,杜绝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缺款少项等情况,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减少合同中的矛盾和错误。
(2)健全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引导合同当事人重视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订立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认真履行招标承诺,打好合同管理的基础。
(3)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信息管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实行对中标项目经理的锁定,实现了在合同履约中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的要求,为进一步拓展合同管理功能奠定了基础。
2、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执法的具体措施
(1)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全面推行合同跟踪管理手册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通过激励和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2)健全合同跟踪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一方面,建设工程合同跟踪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内容,要建立经常性的跟踪管理检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计入合同跟踪管理手册;另一方面,引导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建立合同跟踪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3)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充分发挥招标、造价、监理、安检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机结合和联动。对于承包人的合同履约行为要同招投标竞争有机结合,使诚实守信的企业在招标竞争中受益,对于不守信、不履约的企业在招投标资格审查中采取一定的制裁和限制措施。
(4)抓好合同履行跟踪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培训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培训,而且还要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建议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高市场主体各方的合同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3、通过合同履约行为管理,促进信用建设
制订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标准,从守法、守约和守德方面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估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合同履行和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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