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积极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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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既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高校产业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一年。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部署,各校高度重视,全省高校产业战线出色地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回顾总结以往的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开展现在和将来的工作。2007年,我省高校产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产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我省高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全省高校产业工作回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次高校产业工作会议精神
我厅成立了由涂文涛厅长为组长、分管厅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教育厅高校产业改制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4月、7月、11月分别召开了三次有高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高校产业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精神,部署了全省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与省科技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实施意见》(川教[2005]341号),印发了《高校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06]31号),建立了四川高校企业改制工作中介机构备选库,开展了高校计财、国资、产业及企业和入库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门培训,接受了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在全国被检查的32个省、市、自治区中,四川被评为5个优秀省市之一。
全省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去年4月全省高校产业工作会议之后,各高校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有产业的高校均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去年7月份部分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会议明确的四项主要工作,各学校都在紧张而有序地推进。从目前进展情况看:有产业的高校校领导已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企业的兼职;高校产业的清产核资已全面铺开,其中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学校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有产业的高校大多在积极筹备组建资产公司,其中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广播电视大学8所高校已组建资产公司,并已经或正在逐步把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
全省高校产业在改革改制中稳步发展
过去的一年,各高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全面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同时,高扬改革创新旗帜,积极发展具有本校特色的校办产业,取得可喜的成绩。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省高校产业销售收入实现18亿元,利税2.8亿元,完成了年度制定的经济目标。电子科技大学企业改制工作于2004年底结束,2005年开始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发展。当年产业利税就比上年度增长68%;2006年度又将比2005年度增长33%。四川师范大学抓住产业改革改制的契机,进一步规范了投资经营行为,着力整合资源,2006年度,其产值比上年度增长41%,利税比上年度增长27%,上交学校比上年度增长50 %。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大学、成都电子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2006年度校办产业产值和利税都在上年度基础上稳中有升。
明确工作任务,加大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力度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2007年高校产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今年上半年完成高校产业清产核资和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工作,年底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的划转和全资企业的改制,同时要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必须明确,今年高校产业的工作重点是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这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规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规范不是要管死,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规范管理是一种手段,促进发展才是我们的目的。只有在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高校产业才能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鉴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为了保证工作质量,教育部已将完成高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时限从2006年底延至2007年上半年,并将于今年5、6月份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好。针对前段面上进展情况,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今年要进一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
各高校要具体抓好三件事:一是开展“地毯式”的清查核资。对校级、院系级所有曾经注册过的企业都要清核到户,逐一不漏,彻底摸清学校校办产业的家底;二是在清查核资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分开建账,分开管理;三是有条件的学校尽快组建学校法人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授权其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风险。对目前已登记为企业的高校后勤企业,出版社、设计院等非产业口的资产宜统一划入资产公司监管,但在业务管理方面,可不改变现有领导体制。这部分资产何时划入为宜,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校要建立对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对所投资企业进行逐级管理的绩效考核的体制和机制,健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全省高校270个企业中,全资企业有157个,占企业总数的64%,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也很不完善,改革改制任务十分艰巨。高校企业要增强自身活力,健康成长,必须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的路子。要通过对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在高校企业中普遍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高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各负其责任,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组织结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鼓励高校引进战略投资者,着力改变高校企业产权单一的状况,收回资金,反哺教学和科研,逐步建立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和发展机制。各学校企业改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规范高校和高校企业的投资行为和经营活动
一是在建立资产公司后,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经营企业和对外投资,所有经营活动和投资行为只能由资产公司进行。二是高校资产公司不得将财政拨款、学生学费等各项预算经费作为企业的出资。三是高校所属的学院、系、所、部、处、教研室等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其已创办的公司和所有经营性资产统一划转到资产公司进行管理。四是避免高校与资产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行为,从严掌握资产公司为下属企业进行担保的政策界限,从严管理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的行为,避免因担保行为不当引发系统性风险。五是除分管产业、财务和纪检工作的高校领导,因工作需要可以在高校资产公司兼职外,其他校级领导不得在资产公司、更不得在下属企业兼任领导职务。在资产公司中兼职的校级领导,一律不得领取报酬。除技术发明人外,禁止高校领导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六是除了资产公司和大学科技园,高校其他企业原则上不得冠以校名,已冠校名的要进行清理整顿,逐步退出。高校要严格管理使用学校标志性建筑等作为企业或产品的商标。七是高校创办企业应以转化具有本校优势和特色学科的科技成果、开展社会所需的技术服务或创办符合本校学科特点的教育、文化企业为主要方向,切忌盲目经商办企业。
做好其他工作,确保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完成
1.切实加强领导。领导重视是抓好落实的关键。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要求:一是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要列为高校党委、行政齐抓共管的“一把手工程”。各高校不能将这项需要由多个职能部门上下协调配合才能做好的工作,全部交给分管校长独立承担,要在校党委集体领导下,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齐心协力推进工作。二是要建立“问责制”。各高校在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如出现因为工作不到位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改革不彻底、改革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严重失职、带来严重后果、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将依据党纪国法,对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学校产业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不是学校现任领导的责任,但如果不抓住这次机遇,不认真解决好这些遗留问题就是现任领导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全面清理和解决学校在经济、产业方面遗留的历史问题,摸清家底,排查风险,分清责任,了结余案,放下历史包袱,轻装前进。
2.高度重视政策和策略。随着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深入,各类涉及人、财、物的矛盾、问题将会暴露出来,这就要求各学校党政班子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不仅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勇气,而且要有判断力和预见力,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要敢于正视问题,要在核实查证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如对企业的呆坏账处理,应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严格区分经营失误和不规范行为造成坏账的情况,属于经营失误、无法换回损失的,应如实报请上级行政部门予以核销;属于违规操作造成的,要按规定纠正和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要查明情况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有些目前实在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必须认真加以清理核实,明明确确挂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消化和解决。一句话,在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各学校党政班子要高度重视政策和策略,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和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3.妥善处置高校企业改制中的分流人员。总的要求是“以人为本,稳定为主,兼顾发展”。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稳妥处理高校企业的人事问题。组织安排到企业中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可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由学校统一进行人事管理,保留其档案工资,享受医疗、保险等福利,允许进行双向流动。对企业改制中富余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由学校统筹调整安排,可以采取校内分流,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对企业的其他聘用人员,也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分流安置工作。
4.加强检查督促。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厅将于今年适当时候对各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希望各高校按照统一的部署要求,在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过程督查,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如期并高质量地完成全省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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