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谈矿山常见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由于我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个体非法、违规采矿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的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十分严重,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威胁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我国矿山常见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防治措施。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 前言
  由于我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个体非法、违规采矿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的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十分严重,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威胁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矿山环境、加强监测与信息化管理、防止矿山地质灾害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本文就我国矿山常见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防治措施。
  2 矿山常见地质灾害的类型
  2.1 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矿山中的泥石流有它自己的特点,由于矿山的开采,山上的植被破坏岩石裸露在外,由于水的搬运顺着沟谷流动,很容易在暴雨的引导下发展形成降雨性泥石流,这种泥石流主要有石块、沙砾和粘土组成。水为搬运介质,石块以滚动跃移方式前进,具有强烈的下切作用。国营矿山大多采用铁丝笼挡墙、浆砌石挡墙等措施对较危险沟谷废石堆进行了拦护,有的还在沟谷中修建了拦渣坝,但仍然存在着挡墙高度、厚度不够,难于切实拦挡渣石的问题。集体和个体小型矿山大多未对废石堆进行有效的拦护。这些矿山开采所形成的废石堆由于拦护措施差、结构松散,是目前矿山泥石流及其隐患的主要原因。
  2.2 崩塌
  岩土体被陡峭的张性破裂面分割的脱离母体并以垂直运动为主,翻滚跳跃而下,这种现象和过程称为崩塌.矿山多位于山区,而崩塌正发生在山区,一旦崩塌发生矿山首当其冲,它可以毁坏厂房、矿山设施和其他地面设施建筑等,同时造成人员伤亡。
  2.3 滑坡
  斜坡上的岩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主要分布在矿区道路两侧高陡边坡和矿区较陡的天然斜坡部位。主要由修路开挖边坡引起。
  2.4 地表沉陷
  矿山井下开采,地面发生大面积变形和塌陷.致使大量农田废弃,村庄搬迁.据调查,我国华北、华东平原地区,每采万吨煤炭要塌陷土地3亩,目前每年约塌陷一万亩,预计扫2000年每年要塌陷十八万亩.许多村庄可能完全塌陷完,变成无田可耕,无处迁村的局面。
  2.5 环境污染
  矿山环境污染主要为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其污染源主要为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和尾矿沙。矿坑废水毒性不大,但其悬浮物含量大,多呈灰白(金属矿山矿坑废水)、黑色(煤和石墨矿山矿坑废水),一般直排至沟道或河水之中,对地表水造成明显污染,对地下水和土壤也造成一定污染。大多数金矿和铅锌矿山企业选矿废水能够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但少数小型选矿厂存在着选矿废水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3 矿山常见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3.1 保障防治监管职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始终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平时的防控是关键。因此,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职能监管和指导作用,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每年度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要层层抓落实,要求各基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形成由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体系。每年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编制年度防灾预案,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在汛期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矿区进行动态巡查监控,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建卡,对其危害性做出预测判断,提出措施和建议。并将灾情监控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确保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3.2 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矿山企业是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的主体,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新办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做到开发与治理同步进行。要每年与各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针对各个矿点不同的地质灾害隐患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治理措施,并以责任状制约,定期检查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防治工程进展情况。严格制止废水、废渣任意堆放、倾倒,加强尾矿库坝的加固和防泄工程。要求矿井采后及时回填,恢复原地形地貌,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动员矿业权人担负起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通过鼓励和引导,让他们树立起大开放、大发展的中心意识,树立长远的发展思路,要逐步采取先进的采选冶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回收,最大程度减轻资源不合理利用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走科学化管理和治理之路,使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得到有效开发。
  3.3 强化矿山环境监督管理
  矿业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矿产品,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同时也是人类破坏自然最强烈的活动。为防止“边建设边破坏,建设敢不上破坏”的被动局面,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措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不定期对地质环境进行执法检查,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额度将根据矿区面积、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保证金将专项用于因开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和被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切实治理整顿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完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存在灾害隐患的矿山,该关闭的坚决关闭。露天矿坑采面高、边坡失稳、废石、废渣多且堆放随意性强,汛期易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对露天矿坑集中区域进行排查,对边坡失稳的及时治理,对废土、废渣堆垒护坡或摊平,避免暴雨中形成泥石流。
  3.4 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完善和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配合,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预警预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装备、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环境监管工作人员基础工作业务建设;选择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地紧急避让演练,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数据库、文本、图片、报表等基础资料;总结地质环境管理规律,推广典型经验和事迹;做好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工作,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及时掌握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动态,为做好预警预报打好基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得力而出现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赵明宣.采煤沉陷地质灾害勘查研究[J].山西焦煤科技.2010.10.
  [2]程生平.浅谈地质灾害的一些防御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0.2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552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