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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常见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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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频繁投诉已经成为摆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还有建筑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人民质量意识的提高,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都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本文就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一些弊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探讨
  
  1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一些弊端
  1.1 监督方式。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委派监督员,下发监督计划,参加工程基槽、基础、主体、节能专项、竣工等质量检查和验收。竣工验收7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监督抽查或实体质量监督时,发现责任主体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条文时,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下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由于质量监督机构下发的监督整改通知单属非强制执法单,故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就大打折扣。
  1.2 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执法过软、过宽、过松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建设项目存在程序不合法,先开工后办手续,甚至个别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就施工。在开发区工程、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程中尤为突出。这样就存在部分工程监督不到位,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1.3 施工企业以包代管、挂靠现象普遍。在当前的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意识肤浅。以包代管或违法分包行为相当严重,“大牌子、小队伍”现象相当普遍。施工企业中标后,收取管理费后就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更有甚者,无资质的包工头利用施工企业的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施工企业不派员,质检员、安检员、施工员等三大员全由包工头全权代表,施工现场无质保体系,这样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工程质量很难保证。
  1.4 低价中标。近几年我国实行清单报价,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来选择施工单位。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低价投标,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投标企业甚至串通起来,低价围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报价,中标后就用偷工减料等办法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来弥补损失,这种违规行为,必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
  1.5 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目前工程质量通病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还比较严重:a.原材料进场不按规定的检验批进行抽查,尤其是钢筋、水泥和砖。b.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不按规定留置。c.砖的质量和砌体施工质量差,拉结钢筋放置位置不规范、长度不足。d.钢筋绑扎和焊接质量控制不严,框架节点箍筋不足,特别是构造柱钢筋的位移和现浇梁板的钢筋踩踏现象严重,造成负弯矩钢筋保护层超过规范要求甚至负弯矩筋失效。e.砂浆搅拌及砼搅拌计量不按规范执行,计量设备形同虚设。f.厨卫间的防水措施不到位。g.由于目前商品混凝土的管理与监督机构脱钩,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上述问题如不加以治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提高。
  1.6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存在的问题。目前,从建筑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还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a.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少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就擅自开工或边施工边报建。b.勘察、设计单位存在超级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挂靠、出卖图签等现象。c.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监理人员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不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d.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将资质较低的施工队伍挂靠在自己单位名下,收取管理费。这就导致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 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 加大监督巡查力度。近年来,全国各地建设工程迅速增加,工程质量监督员的监督工作量也不断加大,远远超过质监员应承担的负荷,在工程现场基本没有时间去看图纸和细致抽查,而只是走马观花。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容易造成群众对监督机构的误解。现应改进当前的“五到场”的工作方法,加大检查、巡查、抽查力度,监督员根据工程的特点、性质、参建单位诚信度、质量意识情况不定期的巡查,发现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违规行为,当场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由于国家已取消质监费用,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投入,招考增加高素质的质监人员,监督机构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经常进行不定期、不通知的突击检查;每次检查人员不固定、时间不确定。发现质量缺陷或违规行为,当场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现场回查。我县监督站现已采取这种方式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2 加大监督机构专项验收的范围。当前验收是“五到场”的工作方法,即参加工程基槽、基础、主体、节能专项、竣工等质量验收。针对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却没有监督机构的专项验收。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是住宅工程投诉的热点问题,也永远是监督机构头疼的问题。如果把屋面淋水试验、厨卫间蓄水试验、外窗淋水试验纳入专项验收,这样就把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解决了,也减少了不少投诉问题。
  2.3 变监督检查方式。当前,监督员到现场检查仅到现场看外观观感,不检测现场实体。对现场实体怀疑也仅看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没有亲自现场检测。不可否认,检测报告有可能是假的,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体情况。如现场监督人员每次检查工程时对工程实体应进行现场检测,这样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将会大大加强;且有助于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2.4 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素质。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涌现,面对高难度的施工、高风险的建设、高标准的要求,我们的部分监督人员因低学历、低职称、低水平而难以适应,只有望洋兴叹。应加强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5 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当今社会已进入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标志的信息时代,信息的来源处理与传递成为管理水平高低的显著特征,对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说,这方面差距太大。一方面是我省监督机构计算机管理网络尚未建立,极大地制约了监督机构的管理水平。最明显的问题是统计数据不准,信息不灵,对施工现场监控不力,因此,加快质量监督系统的信息化进程,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动态、信息公布,是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2.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并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建设资源,以较低的社会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因为只有可靠、安全、耐久的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观的落实。作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只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进一步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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