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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燕君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西欧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保产业发展也居世界前列。中国作为一个承载着环保重任的发展中大国很需要学习借鉴发展环保方面的经验。下面以英国、德国和瑞典为例谈谈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德国
  
  德国是世界环境保护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今天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盛,草地青青,到处生机勃勃。在环保技术领域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充分体现在水与空气污染的控制,例如在1990至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欧洲是最佳成效,其减少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中消除燃烧褐煤,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量大为减少的同时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亦同步下降。水污染的控制也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在易北河中汞污染量减少了80%。德国也是世界上固体废弃物焚烧技术的领先者,2000年这方面市场约有70亿马克,专家们指出直接焚烧技术,与生产过程诸如流化床,和高温分解(废物干馏)成为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其市场前景被专家看好。
  德国环保成功经验:
  (1)用法律确定环保的目标和标准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把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各领域。
  20世纪70年代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目前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个法规,政府部门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法规,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投入也很大,经过长期努力德国环保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降低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1995年的4000万辆,但污染水平并未提高。
  (2)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德国有一个由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校组成的庞大环保教育网络,它们向民众做环保知识介绍,向企业推广环保技术,向社会宣传新的环保立法,联邦环境部对全国环保意识建设进行总协调,德国正在实行“国家环保行动计划”,目的使全国与环保意识建设相关的机构形成更紧密网络以在全社会更好地推广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教育。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建设环保意识方面十分活跃,德国有“联邦自然保护协会”、“青年环保联合会”等800多个全国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或环保信息中心,它们向民众免费提供讲座和环保知识小手册,并深入民众中宣传环保,在节假日的街头常能看到不同环保组织的志愿人员搭起的临时宣传摊,向行人讲解环保知识和发放材料,政府还特别重视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并通过直接参与环保活动来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德国的环保教育从幼儿教育就已开始,德国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规定幼儿园要把教导儿童维护自己以及周围环境的卫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3)政府对环保企业及环保项目进行补贴和资助
  补偿手段:当国家给企业在使用成本较为有利的旧设备和全面治理旧设备方面以一定的活动空间时,则可应用补偿手段,补偿手段应当能够刺激寻找新技术,并要充分利用企业在信息方面的优势。
  税收手段:税收手段在环保中起着不小的作用,它可以服务于多种目的。它的理想状态是,当环境质量改善到一定程度时,根本不征收这一税款。
  排污交易权手段:排污交易权是指国家管理部门制定一个总的排污量上限,根据排污量上限发放排污许可,这里的排污上限不是指某一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企业,排污权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在企业间转移。
  
  英国
  
  英国是爆发工业革命并首先开始工业化进程的国家,对此人们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新纪元,它使人类告别了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但在今天重新审视回顾近代英国的工业革命和工业化进程可以发现,它带给人类的不尽是福祉也还有重大的失误和惨痛的教训。著名的公害事件“伦敦烟雾事件”就是工业化产生的恶果之一。
  汲取了伦敦烟雾事件的惨痛教训,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洁空气法”并逐步实现了全民天然气化,停止了燃煤,经过50多年的努力,伦敦的污染得到了富有成效的控制,使伦敦摆脱了“雾都”的恶名。
  英国的环境立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除了“清洁空气法”外英国政府还借助立法加强了对工业污染的控制。20世纪70年代英国推出“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法”规定污染工业必需采取最有效的手段避免将有害气体排入大气,否则将对其予以严惩。从1995年起英国制定了国家空气质量战略,法律规定英国各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工作,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地方,当地政府必需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制定相应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标,这项工作已持续至今。
  随着时代发展,交通污染已取代工业污染成为空气污染的首恶,英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一系列举措对小汽车尾气排放进行严格限制,这些措施包括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对汽车排放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物等进行严格控制,并在汽车年检中检测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物等是否达标。另外伦敦市内还设有污染检测点,警察有权拦截有过多排污迹象的汽车对其进行测试,并有权对超标车主实施罚款。
  2003年伦敦市政府出台了“堵塞费”规定,对那些进入市中心的私车征收“买路费”由此获得的收入完全用予改善伦敦的公交系统。2007年伦敦市还公布了更为严格的“交通2025”方案,限制私车进入伦敦这个方案计划在今后20年中把伦敦私车流量减少9%,一方面可以解决交通堵塞问题,另一方面改善空气质量。
  英国的规化许可体系也是保证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英国是最早在世界颁布了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国家。英国规划体系由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区组成。每一项土地开发利用,不论是居民住宅建设还是企业的扩建工程,都需要经过规划许可,申请规划许可必需有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否则难以通过。
  英国的环保主要经验:
  (1) 强调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
  英国政府在处理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时始终坚持把环境放在第一位。例如一位地区官员说他们的牧场每平方米能养多少头羊,环境容量有多大,都要经过认真评估,农户按规划确定养羊数量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另据牛津市前市长说,牛津市的规划、决策既要讲经济效益,又要讲社会效益,进行战略影响评价,如牛津市规划的绿地部分规定35年不能开发,负责规划执行的官员可随时根据环保需要对经济建设开发的规划进行调整。
  (2) 切实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英国政府高度重视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例如在政党中英国有成立于1973年的绿党,它是欧州第一个政党性环保组织,再如区域中每一个区域都有消费者协会,由地方行政人员和一般民众代表组成,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这些组织可以对供水公司进行环保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又如在行业中有国家农民协会,英格兰和威尔士有6万名会员,由农场主和农民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听取和反映农民意见,帮助农民游说政府机构,从而为农民争取较大利益,此外还有如皇家爱鸟协会,地球之友等组织也在环保方面作出贡献。

  (3)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高度重视监督管理
  政府在环保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英国政府环境部早在1994年就制定了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英国的战略选择》,对英国的环境和经济问题分领域进行了审视,并明确的阐述了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与理解。1996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出一个可持续发展核心指标框架,同年英国就发布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成为全球首家公布一整套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国家,该指标体系采取目标分解的设计方式,是第一个将可持续发展的衡量从定性到定量,从研读到实践的尝试。
  英国政府在环保方面十分注重发挥规划作用,在编制并落实规划政策时就已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的破坏,民众也对政府规划政策给予了极大的认同,如土地规划,在私有化制度下,土地所有者也能理解政府规划和政策因为符合环保规划更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给土地所有者带来长远的利益。英国的管理一大特色是更强调对环保的“事前管理”,多采用和实施鼓励性的环保政策,如朝着鼓励清洁产品方向发展,从源头作起,使污染减少和防治在最初阶段。
  (4) 加强民众环保教育
  为唤起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对环境的保护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加解决环境问题的各种活动,从而使他们掌握最基本的环境知识,掌握最基本的环境保护技能。
  英国现已建成一些育教寓乐的公园,它向人们展示了当地社区参加的可持续发展活动。如垃圾回收、森林保护和湿地发展等;利用废旧物资制成群众喜闻乐见的玩具、雕塑、工艺品;在公园中开辟一块块的绿色食品生产地,周末和节假日让民众自已种瓜种菜,寓教育于休闲和娱乐之中在人们受教育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旅游业发展,给公园带来可观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繁荣。
  普及全民节能意识教育。在英国人日常生活中处处可以体现出节能习惯和节能意识,节能已逐步形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在英国城市里彻夜灯火通明的现象少见,大型公司和政府部门都没有“照明工程”,夜晚漫步在伦敦街头看不到大面积流光溢彩和楼体通明的景观。大多数店铺橱窗的灯光在打烊后就全部关闭,有些店铺还安装了定时关灯装置。住宅和公寓楼道内大多采用自动断电装置,为了节能连首相府所在地唐宁街10号也换上了节能灯。
  
  瑞典
  
  瑞典早在1964年即颁布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并在1967年就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0年又升格为环境保护部,环保部门正式进政府内阁使环境保护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目前瑞典环境保护部下设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化学药品管理局两个机构,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能是制订国家环保政策和拟定环保法律。环境保护局则侧重于法律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而化学药品管理局则侧重负责化学药品的检测及监督管理,瑞典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也十分完善,21个省289个区政府都有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各级部门都人员齐备,经费充足。
  瑞典政府强调环保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在瑞典环保局内部主要的业务部门有自然资源部、执法部评定部、可持续发展部。其中评定部主要是评价环保工作的绩效,收集各种数据情况从而对环保工作进行评定,并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目标,提出应对措施和管理方法。瑞典全国面积44万平方公里,人口700万,汽车、钢铁、化工、电子业十分发达。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转到面源治,重点解决城建、交通、农业等方面的污染问题。90年代后期他们又提出不仅要从生产角度控制污染还要从改变社会消费结构方面控制污染,如发展公共交通,改变能源结构等也就是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斯得哥尔摩市被废止多年的有轨电车两年前又被重新启用,成为皇家狩猎岛区的主要交通工具。
  瑞典环保的经验:
  (1) 是污染者付费愿则;即规定污染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自行解决经费问题。
  (2) 是谨慎原则;即排放到空气中的物质如果被怀疑对环境有不利影响就暂停排放。
  (3) 是最先进原则;在经济许可条件下尽量采用当前最先进的治理技术。
  (4) 替换原则;即尽量使用对环境影响小的生产原料和采用先进工艺生产对环境影响小的产品。
  (5) 从多角度即不仅从生产角度还从社会消费角度考虑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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