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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版“东宫西宫”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寿晓婷

  
  40岁不到的赵明与妻子张丽是上世纪80年代结婚的,儿子也已经16岁了。一家三口在苏州日子过得颇为悠闲,可是前年12月的一天,张丽和丈夫赵明因家庭琐事发生剧烈的口角,一怒之下,张丽赌气回了娘家,夫妻就此分居,一晃大半年。但赵明在“独守空巢”的日子里可没闲着,他开始频繁地联系起自己熟识的小姐妹,并最终锁定了董云。
  风姿绰约的董云让赵明心里掀起一阵阵涟漪,而长相俊美的赵明也让董云有种触电的感觉,赵明和董云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月,董云租住的房子到期了,她主动给赵明打电话,要住到他家来。赵明求之不得。董云似乎格外珍惜这个帅气的男友,她细心地照顾着这个家,呵护着这段“从天而降”的感情,甚至把她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这个家里。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最终还是穿帮了。有一天,儿子终于忍不住了,吞吞吐吐对母亲说出了真相:“爸爸和一个漂亮阿姨天天睡在一张床上。”闻听此言,张丽如遭五雷轰顶……她下了决心:“我要回家找他们算账。”
  于是,妻子回到了阔别半年的家。张丽从一楼一直“杀将”到二楼,终于找到了丈夫和那个在梦中已经骂过无数遍的漂亮女人。张丽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是赵明的合法妻子,你是不合法的,你给我走。”董云看着脸色发青、说不出一句话的男友,很快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两个女人开始了激烈争吵,一个骂对方是“狐狸精”,一个骂对方是“小妖精”……大战延续了三天三夜。
  三天过后,形势发生了巨变。赵明和妻子张丽结成“统一战线”,联合要把董云赶出家门。虽然董云也知道自己没什么理由留下来,但是这场战争中,她既“赔”了感情又“损”了积蓄,无论如何都要“死守阵地,决不退出”,除非赵明支付她一笔补偿费,否则绝不搬走。
  他们就这么僵持了下来,然而“一夫两妻”的日子并不好过。妻子和情人就住在二楼,左右各一间,赵明只能住在一楼的小房间里。每天晚上,张丽和董云都将房门大开,像黑猫警长一样睁大眼睛监视着对方房间,一旦发现心上人偷偷溜进对方的房间里去,就大吵大闹。两个女人抱有相同的想法:“我得不到的,你也休想得到。”他们就这样僵持了大半年。
  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赵明悄悄来到了妻子张丽的房间鸳梦重温,董云手持菜刀冲到张丽房间里,冲突又一次爆发了。事后,董云在法庭上哭诉:“那天晚上,赵明和张丽联手殴打我,造成我头部骨折,脾脏肿大,全身青肿,有医院病历为证。”出院后,董云坚持住在赵明家里。三人又多次发生冲突,甚至拨打110求助。
  由于董云一再坚持:“不给我补偿,我就不走。”无奈之下,赵明和张丽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起诉,要赶走董云。
  在法庭上,董云出示了两份证据,一张借条和一张承诺书。借条上写“赵明问董云借款6000元”,而承诺书上写“赵明同意董云在其家中居住5年”,两份证据上都有赵明的亲笔签名。对此证据,赵明坚持说,那张借条上的日子被涂改过了,而那张承诺书则完全是董云在骗取其签名后伪造的,没有效力。
  法院认为,房子是原告二人共同所有的,董云要求继续居住没有法律依据,董云和赵明达成同意居住5年的协议,未经张丽同意,是无效的。但考虑到赵明的过错,董云目前暂无居住地,应该给予董云搬走另找居住地的合理时间。而董云要求赵明赔偿人身损害及归还借款则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董云可向法院另行起诉主张权利。这起荒唐人演绎出的荒唐故事至此暂告段落。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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