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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的隐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清泉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的爆炸事件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都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帮助在天津港爆炸中受到伤害的家庭。8月13日,一个19岁的女孩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微博,谎称自己的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遇难,自己的母亲也在一年前去世,现在生活特别困难,希望能得到网友的帮助。这条微博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人们纷纷慷慨解囊。在短时间内,女孩在网络上就收获了网友近10万元的捐款。后来经警方侦查,女孩并没有亲人在爆炸中逝世,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去世,求助的微博完全是女孩虚构的。她发布这样的微博只是想博得网友的同情,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女孩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网友的捐款也被纷纷退还。网络募捐引起的社会问题引发了社会的热议。
  什么是网络募捐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互联网快捷、便利的特点使得互联网衍生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活动,网络募捐就是这种社会活动的一种。网络募捐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在网络上发表求助信息来获得他人帮助的行为。在现实中,不少人因为亲友患病或者家庭遭受灾害,家庭因贫困无法负担这些开支而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通过网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来整合网络资源,获得一些无偿的经济支持或者援助。
  长期以来,我国的募捐一般是由一些公益性组织通过电视、报纸等一些传统媒体向社会公众筹集所需物品。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募捐活动开始和网络结合起来,捐赠也由传统的慈善机构开始向多元化发展。网络募捐通过公众经常接触的微博、微信、贴吧等平台开展,捐赠的人通过在网络上发出求助的信息并公布个人账户接受捐款,网民们通过这些信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捐赠。
  2015年10月,张家口市15个月大的男童跳跳被医院确诊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而跳跳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无力负担巨额的医药费。跳跳的妈妈在微信朋友圈中发了一条求助微信后被快速转发,很多人通过微信、银行卡转账等方式为跳跳筹集了30多万元的医药费。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跳跳的生命又有了新的希望。通过医院的精心救治,跳跳现在病情已经稳定,社会力量参与到网络募捐当中有效地弥补了社会救助方面的空缺。
  网络募捐通过网络平台发起,打破空间的局限性,募捐发起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息向社会发布。相较于传统的募捐方式,网络募捐更具有灵活性和时效性,是对传统募捐的补充。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关注需要救助对象的状况和所捐赠资金的去向,增加了人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这种募捐的方式有效弥补了社会救助范围小、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缺陷,使得非官方力量在参与社会救助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网络募捐存在的问题
  网络募捐在给一些人带来救助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多的问题。首先是网络募捐主体的资格问题。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规定:“互联网公开募捐,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个人在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的,媒体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民政部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遴选工作,13家募捐平台获得了官方认证。这就意味着没有通过官方指定募捐平台发布的募捐信息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而且如果通过官方认证的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指定平台的认知度能否支撑募捐信息的扩散,发布信息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募捐信息是否能及时地进入到公众的视野,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互联网上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对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募捐者如果不通过官方指定的募捐平台发布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将得不到保证。几张图片再配上一点简单的文字就可以构成一条救助信息,互联网本身无法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加上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民的善良进行诈捐。除了天津港诈捐门事件,网络上各种诈捐事件也是层出不穷。2015年10月,安徽一女子在喂养自家的狗时被咬伤,却谎称自己是救人时被野狗所咬,在网上收到捐款80余万元。在某知名网站上,童某捏造事实骗得网友捐款15万元。屡禁不止的网络诈捐在消费着整个社会的诚信,骗捐者多数只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非法律的规制。通过发布虚假信息骗捐的人应该受到何种追究,发布这些虚假信息的网站媒体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会让很多有捐款意向的人们产生迟疑,也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难以获得募捐救助。
  网络募捐款的去向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他人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通过网络募捐到的资金往往不菲,但是这些资金的去向和用途存在不透明的地方。募捐资金的使用关系到捐款人的善意是否能实现,缺乏对募捐资金的必要监管也是网络募捐饱受诟病的地方。接受网络募捐的多是个人账户,受捐者不主动公布自己的账户明细及相关开支单据,募捐资金的用途根本无法监管。如果受捐者在解决困难后,依然剩余大量捐款,有的人会用剩余捐款改善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将剩余捐款退还给捐赠的网友。剩余的捐款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损害捐赠者的利益,也会损耗社会的信任。
  2015年12月,辽宁省的范世鹏在贴吧发布求助信,称自己23个月大的女儿患上了神经母细胞瘤,自己只是工薪家庭难以承受巨额医疗费,请求社会的帮助。后来超过8000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范世鹏捐款150余万元。2016年4月,范世鹏再次在贴吧发帖求助,网友质疑巨额医药费的用途,范世鹏却无法提供详细的花费账单。后来网友翻出范世鹏妻子戴钻戒及范世鹏往返乘坐头等舱的信息,有网友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范世鹏再也未能得到网友的任何捐助。人们的爱心透支不是无限的,滥用网络募捐款会使得有意愿捐款的好心人产生迟疑。
  如何规范网络募捐
  网络募捐近些年的蓬勃发展,说明网络募捐这种慈善形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说明公益机构在慈善公益事业领域存在一定的缺失。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补充,政府应该给予积极的引导,同时从法律、规章等多角度加强对网络募捐的规范,使网络募捐真正可以发挥其作用。   网络募捐在法律的规范下才能发挥其重要作用。《慈善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公开募捐,需要在国家指定的募捐平台上发布,这就意味着获得募捐平台资格的13家机构责任重大。国家应该加强对募捐平台的监管,规范募捐平台的信息发布,完善募捐信息的发布程序,建立募捐平台退出机制,对于审核不严、发布虚假募捐信息的平台严格追究其责任。《慈善法》同时也对个人网络募捐做出了弹性规定,个人可以在媒体上发布求助信息,发布信息的媒体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慈善法》的这种规定过于模糊,微信朋友圈和网络论坛是否属于媒体?个人是否有权利在微信朋友圈或者论坛上发布募捐信息值得进一步商榷。国家应该在立法上明确其他形式网络募捐的合法地位,完善网络募捐的相关立法,使得网络募捐更加有序、有效。
  规范网络募捐行为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更需要信息发布者主动遵守法律,保证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网捐诈骗行为不仅会使捐献爱心者寒心,更会堵塞网络募捐这条重要的爱心渠道。一些募捐者编造募捐信息或者将自己的困难扩大化,其本质上是想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轻松获得一些利益。但是编造募捐信息获得捐款,很可能面临的是牢狱之灾,最终鸡飞蛋打,人财两空。信息发布者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不要试图用这种非法手段来骗取人们的信任。募捐人应该将募捐信息的相关材料及时公示,对自己提供的募捐材料承担责任。在募捐信息发布中不夸大困难,维护正常的网络募捐秩序,不忘网络募捐的初衷,让弱势群体能够得到社会的爱心捐助,更好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要使网络募捐能够发挥其作用,还要加强对网络募捐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可以采取社会监督和机构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募捐平台上发起募捐信息时,平台应该对募捐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并对募捐信息进行备案,平台应该对发布的虚假信息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管机构应对募捐财物募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对未按照募捐目的使用募捐款的,监管机构应当作出相应的处理。募捐者应该就募捐款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公布募捐款的开支明细并提供相关单据,充分利用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生成详细记录,保持募捐款的动态公开。对于多余的捐款,募捐者应该将捐款妥善处理,将捐款归还或将捐款汇入监管机构指定的账户中,使得这些爱心捐款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募捐也成了社会慈善的一项重要内容。网络募捐在让很多人受到帮助的同时,也屡屡出现问题。如何利用网络募捐的便捷性、互动性去汇集更多的爱心,不仅考验着施政者的智慧,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法律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和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让网络募捐走出信任危机,使其更加有效、有序,让受助对象感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怀。
  编辑: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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