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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军

  摘要:财政专项资金具有专门用途,要求专款专用,但在实际管理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资金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本文就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  意义  问题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5)18-0048-02
  政专项资金,顾名思义,就是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这种资金用于指定用途的专项事业,涉及工业、农业、教育及科学各个领域,广泛涵盖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财政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挪作他用。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义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为了盘活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满足群众迫切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非常有必要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财政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财政专项资金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使用分散、效益不高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使资金的使用效益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影响了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单位只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严谨,项目资金的使用也不规范,财务管理弱化。有的项目单位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管理专项资金,人员变动频繁,甚至有些由不熟悉财经政策的人员管理资金。财务人员只负责会计核算,不主动参与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只是被动地处理账务,造成会计资料与项目决算数据的不一致。
   (二)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专项资金应是用于专门用途的资金,服务于事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专项资金的界定不同,造成了管理与核算口径的不一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这类资金是否属于专项资金,界定并不明确。用款单位有的作为专项管理,有的自行开支,随意挪用。
   (三)缺乏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普遍遵循专项经费按实际编制的方法。但实际是什么,无法找到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科学的依据,造成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主观化,使得专项资金分配不均衡。有的用款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有的专项资金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存在变相套取现象。很多专项资金立项审批后,都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但由于地方经济困难,多数县、区配套资金不能到位,有的项目上面来多少钱就做多少的事,有的则做假配套。项目单位运用各种手段虚报配套资金,有的采取先转入后抽走的办法,有的采取虚假列支作为自筹资金,有的将未到位的资金作为应收款项处理,有的甚至采取制作虚假报表的办法。
   (五)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步调不一致。编制财政预算就是为了合理安排及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现实操作中编制与执行在时间和数量上均存在严重脱节的问题。有的项目没有批准,但前期费用已经列支;有的项目完工后资金才到位,出现项目经费红字;有的项目立项后资金拨付,但申请单位由于是为了申请资金而立项的,没有实际支出,发生资金移用问题。这些都给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造成严重困难,削弱了预算的控制作用。
   (六)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规范。有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较晚;有的项目财政部门资金到账晚;有的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进度缓慢;有的项目对已立项报批、申请拨付的不及时核查,造成项目单位财务信息的不对称。资金管理上不规范,与主管部门关系好的就拨的快,关系不好的资金难以到位;还有个别部门资金拨付时索要好处费,以种种借口拖延拨付等,造成资金滞留账面。
   (七)专项资金不遵循“专款专用”。项目单位为了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在项目申报中造假。有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地点,把甲项目资金用于乙项目;有的负责人“专款专用”的意识不强,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不设立专项资金账户,认为自己争取来的资金可以随意使用,不受任何限制,将项目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合用于经常性支出、非专项性列支;有的低成本却高价结算,造成资金浪费损失。
   (八)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不够。资金拨付后,没有全方位跟踪监督。监督方法不先进,没有制定相应的日常监督制度,突击性检查多,事后监督多。一个项目有多个管理监督部门,表面看控制制度完善,但事实上各监管部门为了各自利益考虑,很难提供真实的项目资料。在利益驱使下,造成资金多头下达和交叉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造成各种违规现象,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一,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没有考虑到地方财力和项目的市场效应,盲目跑资金、上项目,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效益。第二,有些主管部门存在应付的心态,认为财政专项资金应是财政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放松甚至放弃了资金监管的责任。财政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财政监督缺位。只重视资金的规模和数量,不追踪资金使用的效益和质量;只重视资金的安全以及是否合法合规,缺乏对资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监督。第三,财政专项资金涉及面广,监督力量薄弱,无法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日常监督和事后专项检查不能有机结合,无法形成有效的共同监督的合力。第四,地方债务和地方事务繁多,政府和部门急需用钱,无奈挪用专项资金以解燃眉之急,造成很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不完善,很多专项资金通过多个系统逐级划拨,没有统一的资金渠道,导致政府无法掌握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方向。第五,对配套资金的认识不足,主要争取上级资金和无偿配套资金,只要项目到位,不关心地方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困难,拿不出相应的配套资金,但为了经济建设的发展积极争取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配套资金不到位,上级资金下不来,只能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第六,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一套有关财政监督的体系,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对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规定的不够充分、系统,使得目前处罚手段上还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效能的发挥。    四、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无偿使用财政资金,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在掌握基本财务知识的同时,还要熟悉项目情况,提前介入项目概预算。财务人员除了会计核算,还要起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及时提供财务意见。
   (二)明确定义财政专项资金的概念。财政专项资金是来源于财政,具有专门用途,需要单独核算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有着不同的名称,具体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别。财政专项资金来源于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等,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支出、专项购置等其他专项支出。
   (三)科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分析近年来财务收支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提前编制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应拟定全年收支计划,确定资金使用规模。紧紧围绕专项中心工作,统筹兼顾,重点安排,资金优先用于需紧急解决且具有可行性的项目。编制项目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推进项目库建设。要做成一个项目,需经过谋划、论证、立项、审批等多个环节,过程复杂且持续时间较长。所以要筛选出好的项目,建立项目库,用好财政资源。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制定法规,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地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并确保规范、约束力强。要根据地方实际,确定配套资金。区别经济发达和落后地区,充分考虑到困难地区的难处,相应降低配套比例。要积极鼓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采取政府多给一点,项目单位自筹一点,有关费用减免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配套资金的财政预算,按项目合同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合理安排资金,并把配套资金执行情况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五)确保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一致。规范科学的预算编制就是为了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编制,统一规划,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的刚性,加大预算执行的力度。
   (六)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为提高资金申请和拨付的工作效率,要掌握预算指标的下达及拨付情况,对预算指标未下达项目单位的要及时了解原因,找出解决的方法,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落实到位。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转变观念化被动拨款为主动服务。主动到项目单位调研,到施工现场了解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加强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保证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专项资金有专门用途,不可以挪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引用领导问责制,从思想意识上予以警示,杜绝发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严把审核关,加大项目申报的审核力度,从源头上控制资金按规定使用。建立资金使用方向、数量的追踪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八)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体系,推进绩效评价。建立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等不同层次的监督制度。财政部门应做好预算编制的审查,严格跟踪预算执行的情况,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等形成资金预算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事后监督;主管部门公开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单位公开账目,列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建立绩效管理、评价制度,逐步形成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绩效理念,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特别是要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使财政专项资金向使用效果好、对社会发展作用大的项目聚集,促进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意义重大,虽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随着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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