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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出口“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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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关心重视下,紧紧抓住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制造业转移的难得机遇,积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挑战,加快调整出口结构,强化生产体系建设,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机电产品出口呈现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良好局面,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的回顾
  
  “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取得了突出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外贸中的占比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33%,在外贸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从九五末的42.3%上升到56%,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2005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4267.5亿美元。
  ――出口商品结构不断改善。在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商品结构向资本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转化的进程加快,出口产品的加工深度、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优化。
  机器设备、运输机械以及仪器仪表等产品的出口始终高于机电产品出口年平均增长速度,目前,机电仪产品及设备出口占比达93%。能源、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相对减缓,在机电产品出口额中的比重从2001年的8.7%下降到7%。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逐年增多,增长速度高于机电产品平均增速。目前,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达98.4%,占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超过50%,成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重要载体。
  ――成套设备出口比重增加。我国向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出口了大量成套设备和大型设备,包括:船舶、飞机、铁路装备、冶炼设备、通信设备、发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等。我国的通信设备、船舶、港口机械、激光集装箱检测系统等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产品已经打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新舟60飞机出口进展顺利,通信卫星出口即将实现零的突破。
  ――机电产品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自2003年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突破50%,机电产品出口增量占全国外贸出口增量的比重累计达到70%。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机电工业的能力,合理配置资源,同时也能增加就业,按机电产品出口净创汇和机电工业人均增加值计算,从事机电产品出口的就业岗位超过2千万个。
  “十五”期间由于进一步明确了机电产品出口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保持与产业和企业的联系,加强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发展。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继续借鉴这些宝贵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
  
  “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关于“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尽管“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机电产品出口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出口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出口结构尚待优化,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所占比重还较低,高精尖产品出口规模小,还没有真正形成一批技术比较密集、附加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拳头产品;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突出表现为研发及其投入不足,缺乏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出口秩序仍需改善,一些企业低价竞销,贸易摩擦有所增加,我国出口机电产品频频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和日益严格的技术贸易壁垒等市场准入限制等,这些问题都有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已成为第三贸易大国,第四机电产品出口国,机电产品出口在世界机电贸易中已占到8%的份额,但要实现跻身世界机电工业之林,成为世界机电产品出口强国的宏伟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关于“十一五”时期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本世纪的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十一五”时期,机电产品出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新一轮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立足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强化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调整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整顿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为促进机电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是:机电产品出口规模速度适度增长;出口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努力扩大大型及成套设备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10年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5%;扶持一批自有知名品牌,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达到20%;培育一大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规模效益型出口企业,2010年年出口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跨国企业及企业集团达到80家,1亿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超过600家;继续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提高对非洲、拉美、俄罗斯、澳新等新兴市场的比重,2010年对非洲、拉美出口占比分别提高到5%;出口秩序明显好转,出口效益显著提高,出口对国内产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3、关于“十一五”时期的措施和任务。一是要大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出口传统机电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努力提高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步伐。重点支持大型及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主要包括:冶金矿山港口及石油石化成套设备、飞机及航空设备、船舶及船用设备、铁路机车、汽车及零部件、机床、发电及输变电设备、工程及农业机械、集成电路、通信设备和新一代通信产品、数字化家电和视听设备、计算机网络与3C产品等。同时积极发展和扩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与整机配套产品的出口。二是以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为依托,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培育一批机电产品出口自主品牌。在技改、研发、信贷、保险、信息服务、境外商标、专利注册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三是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深度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东南亚、欧、美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对俄罗斯、东欧、非洲、澳新、拉美、印度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提高新兴市场的占比。加强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外主要销售市场建立健全维修服务网点、代理维修网点,解决机电产品售后维修服务问题。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建设和完善机电产品出口信息网络服务系统,为出口企业提供准确、便捷的贸易投资商务信息及产品标准、市场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四是继续保持对机电产品出口政策的稳定执行。加强和改善政策性出口信贷对机电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完善利率机制,扩大出口信贷规模,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机电产品的支持。五是建立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要针对机电产品出口发展中可能面临的贸易摩擦加剧问题,建立机电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对出口增长过快、量大价跌的商品进行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六是加大整顿出口秩序的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运用贸易、产业、检验检疫、海关和认证的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全面规范重点和敏感机电产品出口秩序的管理办法。构建机电产品出口信用体系,建立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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