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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拓展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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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市发展是硬道理,城建资金缺口已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许多城市正在探索和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围绕如何拓展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城建资金筹措资金资金渠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高速发展与基础设施短缺的矛盾日益明显。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存在着投资总量不足、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资金缺口巨大与投融资渠道狭窄的矛盾,制约着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因此,拓展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城建资金筹措的传统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拨款;二是城建维护费的使用;三是土地收益;四是银行贷款、集资等方式的融资。传统的城建资金筹措方式比较单一,资金来源匮乏,城市建设资金“瓶颈”现象较来较明显。主要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财政收入取得的城建资金。地方政府通过税费收人、土地出让金收人等方式取得的财政收人,通常有一定比例的切块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而这部分资金还需要拿出一定的份额用于偿还以前年度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因此这部分资金相对城市建设的投资规模来说已显得微不足道。
  (二)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取得的城建资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不能从事城市经营性项目的直接运作,既不能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又不能对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现存的公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财务状况不佳,要进行新的融资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商业银行基建贷款额度也极为有限。
   (三)通过争取国债项目取得的城建资金。国债又称为公债,是国家作为借款人为实现其职能而直接向贷款人融资而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以弥补国家税收的不足,同时也是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间接调控的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国家主要是将国债用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环保生态、科教文卫、老工业基地改造及西部大开发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方面,而地方城市改造建设争取到的国债资金额度相对有限,并且争取到的国债资金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地方配套资金。
  
  二、拓展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
  
  有限的城建资金来源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长期投资需求,如果城建资金仍然依靠传统的筹资渠道 ,势必“山穷水尽”、“旱海行舟”。 如何突破传统的经济管理和城市建设模式,开群新的城建资金融资渠道,实现城建投资主体由依靠政府向依靠社会,由来源于财政向来源于市场的转变,走出一条由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引进外资多渠道、多元化建设城市的新路子,逐渐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城建投融资体制。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一)盘活城市存量资产 。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基本上靠政府投资建设、维护更新,经营亏损由政府补助,社会无偿使用,这种机制导致现有的资产无法保值增值。因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越多,政府投资越多,背的包袱越重,基础设施的维护往往也得不到相应的保证。城市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最主要的存量资产,如果把这块存量资产盘活并使之增值,将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考虑以下三种有偿转让形式:一是有偿转让城市项目的经营权,如有偿转让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经营权。二是有偿转让公用事业单位(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供水、供气、公交等。三是有偿转让公用事业的无形资产,如出让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公交线路专营权,以及道路、广场、绿地、路灯、桥梁、雕塑等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等。
  (二)经营城市土地。土地是城市的主要国有资产,经营土地是筹集城建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是高度重视土地规划,变“生地”为“熟地”,将凸显出的土地级差效益投入城市建设。通过城市规划,调整城市用地结构,置换出城市中心土地,进行项目包装引资,结合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周边地段,将土地招商、公开拍卖或有偿划拔,收回整个基础设施投资,充分发挥城乡土地资源的整体效应。二是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控制,放开二级、三级市场,采用出让、转让、拍卖、置换、综合开发等办法经营城市土地。对于有开发价值的街道、广场、小区的土地,可采取分步、分段拍卖和出让使用权的办法,增加土地收益。除有关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其他建设用地一律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时,要一手抓储备,一手抓开发增值,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和资源――资本――资产的良性循环。
  (三)利用资本市场。从我国城市经营发展趋势来看,利用资本市场为城市建设融资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利用资本市场,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渠道:一是利用证券市场融资。对有条件的建设项目,特别是从事交通、能源建设的企业,可以采取上市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如上海隧道公司、上海凌桥公司和巴士有限公司等企业上市后,经营业绩都比较好,不仅募集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而且促进了城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二是适时发行市政债券。目前国债发放已形成规模和效益,但仅仅依靠国债还难以解决各地政府的城市建设投资问题。对城市建设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放,国家控制很严,大大限制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融资。
  (四)吸收闲散资金。目前我国居民银行储蓄存款已突破十万亿,再加上海外民间资金的引进,可以说,这笔闲散资金数额总量极为可观。如何吸收这些闲散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也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吸收闲散资金,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政府财政在一定的时期内留出适当份额建立专项基金,其目的主要是吸引和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在项目的投资建设期,由政府贴息保证回报,待项目投入运营产生效益后,则由企业负责回报。二是鼓励民间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投资有回报的城市建设项目。目前全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民营资本积累大幅增加。如何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把民营资本充分用好,并用在刀刃上,是我们政府制定投资的政策时要重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宋文军城建资金筹措之我见财会月刊, 2004,(7B)
  【2】李日升如何筹措城建资金价值中国,2008,(10)
  【3】韩燕珠浅析城建资金的效益管理时代经济论坛,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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