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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种业发展回顾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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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也是种子需求大省,目前,全省初步构建了农业新品种育、引、繁、推紧密衔接的种子产业框架和运行机制,种子科研繁育、试验审定、质量检测、示范展示、经营推广、调运贮备、产权保护及市场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成果突出,成效显著。
  发展历程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省种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 “四化一供”阶段。1978年,国务院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要求把种子公司和种子基地建起来,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品种布局区域化和以县为单位组织统一供种,即“四化一供”。这一阶段实行行政、技术、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四化一供”标志着种子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在此阶段,全省种子工作队伍迅速壮大,基础设施建设获得飞速发展,科研育种水平不断提高,良种经营开创了新局面,全省种子工作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第二阶段:法制化发展阶段。1983年邓小平同志来我省视察时特意指示:“你们省要搞个种子法”,遵照这一指示精神,1984年1月,我省颁布了《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它也是我国第一部种子法规,全省种子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条例颁布后,全省形成了以国营种子公司为主体的县、乡、村种子推广供应服务网络,我省科研育种、品种审定、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备、经营,以及良种推广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种子市场秩序日益规范,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第三阶段:产业化发展阶段。1995年,在全国实施种子工程建设,我省种子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增强,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推广、供应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了海伦市种子公司等一批大型种子公司。
  第四阶段:市场化发展阶段。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全省种子市场放开,由垄断经营转为条件准入,种子经营主体呈多元化,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机构彻底分设,形成了省局、市处、县站健全的种子管理体系,市场管理逐步规范,种子质量明显提高,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启动实施了农业良种化工程建设,种子产业整体实力增强。
  主要成效与基本经验
  近年来,全省良种选育推广步伐明显加快,品种水平稳步提高,种子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
  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品种水平显著提高。在新品种选育上,形成了以省农科院、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农垦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为主导,以种子营销企业、民营科研单位为辅助,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开展品种创新的科研育种体系。我省品种选育由单纯追求产量指标,不断向优质高产抗逆的育种目标调整,品种选育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品种品质指标已与国际标准接轨,有些品种填补了省内空白。
  加速品种推广,新品种更新更换步伐加快。全省基本形成了新品种试验网络,保证了试验规范、结果准确、上报及时的试验要求,为品种审定推广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保证。品种更新更换速度明显加快,全省粮豆作物优质及专用品种播种面积90%以上,优良品种推广面积98%以上。
  加大监管力度,种子质量明显提高。建设了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基本形成了以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地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为主体、以县(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站为基础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扶持重点,种业集团初具规模。面对市场化的种业发展新情况,迎接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为提高我省种业的竞争力,我省对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等企业在品种、品牌、技术上有优势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增强其新品种开发、利用、推广能力,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目前,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被评为全国“50强”
  发展建议
  加大推动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将科研育种基础理论研究与经营推广应用分开,各司其职,加快科研育种步伐;推动企业加大科研育种投入,积极运用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推动种子企业与科研育种单位的紧密联合,采取买断品种、委托育种、品种入股、品种转让、联合开发、销售分成等多种形式,促进企业与科研育种单位联合。
  加速提升种子加工、包衣、包装水平,促进种子产业化。以大型种子集团为依托,实现种子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包衣、统一标牌,通过推进种子加工、包衣和包装,“抓中间,促两头”,促动科研育种和种子推广有机结合,全面提高产业化水平。
  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培植龙头种子企业。对我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带动力的种子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提升企业种子加工、包衣、包装水平,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提高种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增强龙头种子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强化管理体系,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针对种业向市场化、规模化、高新化方向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为我省种业有好又快发展创制良好环境。认真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切实抓好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良种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管理经费,稳定管理队伍,强化管理手段,以确保对种子市场的有效监管,确保我省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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