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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在2014年我国A股市场的信息披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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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主要研究设定受益计划在A股上市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的披露情况。通过对我国2567家A股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分析,从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内容、披露程度等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样本进行筛选。最终得出结论:上市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力度弱;执行了新准则的上市公司大多仅采纳了新准则中较集中的几条以及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比较繁琐。同时,针对设定受益计划披露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设定受益计划;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5.9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02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自21世纪以来中国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高素质人才更是供不应求,那么怎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怎样吸引、留住企业人才就成了关键的问题。而企业如果采纳设定受益计划并对其进行披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员工离职后的福利,可以成为树立企业形象成为吸引、激励员工的一项可行性政策。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颁布,但目前几乎没有设定受益计划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的研究分析,因此不利于考察设定受益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从上市公司对新准则披露内容的详细程度着手进而分析其原因,衡量上市公司对新准则的重视程度及新准则对公司的影响,并为上市公司应用设定受益计划提出实质性建议。
  二、设定受益计划披露的统计分析
  在对2567家上市公司的第三季度季报及年报附注中披露的内容进行分析时采用了模块划分法,在对报表层层筛选后,本文发现共1139家上市公司采纳了新准则并对其公司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有89家上市公司采用了设定受益计划。
  (一)设定受益计划在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中披露的情况分析
  采用了新CAS 9中设定受益计划的上市公司共有89家,其中深市主板11家占2.3%;沪市主板74家占7.63%;中小板3家占0.41%;创业板1家占0.25%。
  在这89家执行并在报表中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71家上市公司聘请了专业的精算机构进行测算,截止到季报披露时还无法提供具体数据,所占比重高达79.78%;此外,还有3家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对是否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表述不明确;而在第三季度季报中已经对数据披露的公司有15家占16.85%,其中8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较为简略。
  (二)设定受益计划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的情况分析
  基于对上市公司第三季度季报分析,本文已经锁定了89家已采用或者将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的上市公司,因此对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情况分析就在这89家上市公司的2014年年报中进行。
  在这8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共有34家上市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对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了披露,其中8家披露内容较简略,26家披露内容详细。剩下55家设定受益计划对公司无影响并无披露。根据对季报内容的分析本文将这89家样本划分为(1)季报中已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15家;(2)季报中声明在年报中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71家;(3)季报中表述不清的3家。在15家季报已经披露的上市公司中有10家在年报中继续披露,其中有6家进行了详细披露,5家上市公司显示设定受益计划无影响无披露;在71家季报中声明会在年报中披露的上市公司中,47家上市公司并未践行其在季报中的声明对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披露,2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其中只有4家披露较为简略;而在第三季度季报中对是否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表达不明确的3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均未采用设定受益计划。
  在对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本文发现,关于会计科目数据的详细内容均披露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所有A股上市公司无论是否披露了设定受益计划,在其应付职工薪酬处科目中,离职后福利的数据均来自于设定提存计划。而34家已经披露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上市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的详细内容均披露在附注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即设定受益计划所涉及到的应付职工薪酬是非流动负债,符合前文中所提到的新CAS 9规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列示为非流动项目。
  三、关于设定受益计划披露程度的原因分析
  (一)关于设定受益计划披露的原因分析
  尽管通过上文分析发现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并不理想,但财政部将其加入新CAS 9中推行且多家上市公司已经采纳,就说明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必然有其原因。分析如下:
  1.从职工激励的角度。面对日益激烈的企业人才争夺,完善的职工会计核算体系是企业留住并激励员工的关键因素之一。设定受益计划作为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一种,其投资风险与精算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保障了员工收益的稳定性。
  2.从国际趋同的角度。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为了与国际趋同减少跨国交易的核算成本,减少上市公司国内外财务报表会计处理转换的工作量。从方便与国外上市公司在会计处理方面接洽、降低相关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说,能吸引从事大量跨国贸易的上市公司采纳设定受益计划。
  (二)关于未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原因分析
  由第三章的数据分析可以得出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力度弱、披露较为困难的结论。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点:
  1.从风险承担者的角度。设定受益计划中为实际上由企业承担投资运营风险以及精算风险。无论企业经营好坏,当投资资产运营亏损或精算结果低于预期时,企业都要补进大量资金,这样很容易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是资金链断裂。
  2.从会计处理的角度。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需要大量精算假设,同时要对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复杂的步骤需要上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处理,花费不菲的人力、物力与金钱。因此企业对于采纳设定受益计划会有迟疑。   3.从可执行性的角度。我国目前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尚没有详细的实务操作规范及相应后续规定,容易使采用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上市公司对抽象的准则规定产生执行上的偏差。
  四、改善设定受益计划披露状况的建议
  1.构建破产隔离墙,遏制风险扩散。企业应参考IAS 19中的规定,为设定受益计划建设单独的信托基金使其独立于报告主体,即构建破产隔离墙。这一措施使设定受益计划基金的资产与负债区别于报告主体的资产与负债,即使企业破产清算,该基金仍然可以独立运作而不受影响,该基金的资产也不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资产。
  2.改善对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标准的执行。必须加强会对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以此改善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质量。一是严格遵守新CAS 9要求的5项基本披露规定。二是理解式运用,披露的过程中在遵守披露要求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职业判断。
  3.新政策的执行建立在思想观念的转变上。为了企业长远的发展,企业领导应转变原有思想,迅速适应设定受益计划的存在并积极推行。企业分管领导应当仔细学习,不应该只拘泥于设定受益计划可能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成本上,而是站在战略发展角度积极采纳。
  4.出台相关补充规定,加强政策引导。本文认为财政部除了新准则的出台,还应当有相应配套的说明规定;财政部应当效仿IAS 19出具相应的解释条款,对新CAS 9中表述不清楚的内容具体化、条目化;开辟相应的反馈渠道,对上市公司是否执行新准则及在新准则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导,由此对新准则进行调整。
  5.加大发展精算师队伍力度,提高精算机构专业水平。为保证我国日后会计信息的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本文认为我国首先应从官方角度号召大家积极学习精算知识、参加精算师考试,由此扩大精算师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积极开展精算业务,必要时对这些机构予以经济和技术上的扶持。
  6.政府提供担保,减少设定受益计划执行风险。本文认为政府应效仿美国设定受益计划运营模式,一旦出现供款不足,为保证员工退休金安全,由政府出面对企业进行扶助或者清算,对员工的退休金待遇提供担保。
  参考文献:
  [1]李秋歌.我国企业年金会计理论与实证研究[D].河南理工大学,2009.
  [2]IASB.IAS 19-Employee Benefits. [Z],2011-06-16.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Z].财会[2014]8号,2014-01-27.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Z].财会[2006]3号,2006-02-25.
  [5]贾晶.新薪酬准则对企业影响[J].当代会计,2014(12):15-16.
  [6]祝文琪,2014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准则的变化和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5(4):210-211.
  [7] VanDerhei J,Copeland C. The changing face of private retirement plans.[J]. EBRI issue brief Employee Benefit Research Institute,2001:1-23.
  [8] John Garen,Mark Berger,Frank Scott. Pensions, non-discrimination policies, and the employment of older workers[J].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1996, 36 (4):41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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