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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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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业发展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是农业经济的命脉,大力、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让农村金融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才能稳定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本文从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角度,针对农村金融资源供求矛盾、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农村金融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提出了相应农村金融发展路径。
  【关键词】农村金融 金融环境 发展路径
  农村金融指的是农村地区所有涉及货币资金交换流通的经济活动包括与经济金融有关的信用活动的总称。农村金融活动中,包含了与农村地区相关联的普通存贷款、现金收付以及支付结算等经济活动和信用关系。
  一、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呈现多种特点。一方面是在融资的需求上看,融资额在逐年增长;另一方面从提供服务的范围看也在进一步拓宽;再者是完善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渐形成。我国农村金融不是单一的指向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而是包括其在内的各种提供金融服务主体相配套的融资体系。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转变,各种金融机构重新开始重视农村市场,逐渐发展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民间合作金融等共同竞争的局面。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障碍
  (一)农村金融资源供求矛盾
  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两极分化十分严重,相对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金融网点区域结构失衡以及农村金融资金的供不应求。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金融网点区域结构失衡、农村金融的资金供不应求等诸多方面。
  (二)农村金融资源结构不合理
  1.金融机构单一,缺乏竞争性。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农发行、农行、农村地方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就当前支农力度而言,农发行作用持续减弱;农行也撤销合并了许多农村地域的机构网点,支农力度逐年减弱;邮政储蓄现阶段有大量资金外流。
  2.产品结构单一与农村现状不适应。从农村贷款种类上看,小额信用贷款和联合担保贷款等为主要品种,除此之外只有抵押担保贷款,而这些贷款品种无法满足农民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消费性需求。
  (三)农村金融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农村金融立法长期滞后。无论是农村正规金钩还是非正规金融机构主体在法律上都没有清晰的定位,这使得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法律地位不明确,造成了农村金融缺乏有效合理的监管。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
  (一)构建系统思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农村金融发展实际上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是国民素质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金融、民间金融之间相互协调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才能更好的发挥各自支农的作用。
  (二)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
  在农村地区,公共财政应建立非营利公共支出应该由财政负担的制度。这样可以解决农村金融依靠财政扶持的问题,有利于创造一个积极的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政府应为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金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并给予适当财务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的引导,调动农村金融机构对“三农”服务的热情。
  (三)制度革新拓宽农村金融新渠道
  1.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抵押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促进构建农民土地产权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努力实现每个农户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住房等资源所有权的明确划分,在农村实行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所有权归属基础上,赋予农民共有土地处置权和抵押、转让权。解决农村金融缺乏抵押物问题就要实现农村产权的市场化。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民间金融发展。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对于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民间金融合规经营,缓解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具有重大的意义。农村金融市场缺少小微金融机构为农村小型个体服务,这与“普惠金融”理念是相违背的。应积极倡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农村合作金融、村镇银行的建立中。
  3.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构建普惠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迅速崛起,创新模式也是层出不穷,这有利于在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中的空间限制,用互联网手段最大程度上缩小了城乡间隔,更加贴近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
  (四)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改善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开展诚信教育,在农村倡导诚信守法等活动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政府的协调作用也格外重要,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与农村等之间合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政府为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信用立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在于加强农村金融信用法律体系建设。绝大多数农民,包括农村企业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实施和维护主体。要规范这些人的行为,最行之有效的是加强信用立法,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3.建设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与市场,以及政府与民众之间等多方面因素。首先可以通过强化创设信用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的形式。其次随着担保机构的发展,风险筛选和风险控制体系也应该时刻更新,费率的高低由贷款人信用状况确定。同时要不断完善担保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加强担保法律体系建设,成立专项监管机构,来监督和管理农村各类担保机构经营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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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陈坚.我国农村金融深化发展途径分析[J].上海金融,2009,(9):32-36.
  作者简介:赵浏洋(1980-),男,黑龙江省庆安县人,讲师,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长春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互联网金融和农村金融。近年来主编与合著出版专著及教材3部,公开发表论文8篇,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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