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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部欠发达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现状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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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这是“普惠金融”第一次写入党的执政纲领,这标志着普惠金融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普惠金融实质上就是支持弱势群体的金融,在欠发达地区发展普惠金融任务更为紧迫。本文通过对昭通市的金融服务现状进行调研,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一、昭通市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现状
  昭通市地处乌蒙山贫困片区腹地,属云南省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辖10县1区、144个乡镇(办事处)、1241个行政村(社区),其中有10个县区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3个国家级贫困县占。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21.35万人,其中城镇的人口为109.48万人,占总人口的21.00%;农村人口411.87万人,占总人口的79.00%,全市人口密度226.5人/平方公里。人均受教育年限6.87年。全辖10家金融机构,共480个网点对外营业,其中县域及以下的金融网点287个,截止2015年6月末全市共设立1741个惠农支付服务点,投放了ATM机1056台,入网商户1.1万户、POS终端2.2万台、实现了全市惠农支付点行政村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成效显著。
  (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丰富“产品库”
  一是推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涉农企业小企业联保贷款等二十种信贷创新品种。二是积极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扩大农村金融抵押源。林权抵押贷款企业最大单户贷款余额1000万,农户最大单户贷款余额40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最大单户贷款为200万。三是全力推广“基层党员带领群众致富贷款”,通过贷款利率优惠、贷款额度优惠、财政贴息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和群众创业致富无门路、发展产业无资金、申请贷款无抵押的困难。截至2015年6月末,纳入重点监测的二十种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贷款余额为124.45亿元,累计受益农户28.44万户。
  (二)推进农村支付环境持续改善,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
  一是以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为目标开惠农支付点建设,并出台业务配套管理制度。截止2015年6月末,全辖共建成1741个惠农支付点,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惠及518.44万群众,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交易笔数和金额均稳居全省前列。这一成果,得到昭通市委政府的肯定,2015年首次被写入昭通市政府工作报告。二是积极推进农特产品非现金收购试点工作。邀请世界银行普惠金融专家和中国银联产品研发人员深入农特产品主产区进行实地调研,并专门设计出云南省首批农特产品收购非现金支付工具“福农通”支付产品,丰富了农村地区惠农支付产品。
  (三)全面铺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整合政府、银行、基层组织的力量,以“一县一策”为抓手,找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落脚点,以政府发文确定《昭通市农村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铺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评定出“信用户”57,327户,信用村73个,信用镇13个,实现了10县1区至少有1个信用乡镇的工作目标。金融机构简化审批程序,在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了支农力度,满足了广大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资金需求。
  (四)推出乌蒙片区“面、点、线”精准扶贫模式,增强内生动力
  昭通中支按照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思路,推出了“以选定产业扶贫区域为面、选出扶贫对象为点、加强金融扶贫为线”的“面、点、线”工作方式助力乌蒙片区脱贫,通过金融杠杆撬动龙头企业,涉农贷款发放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被评定为信用户的农户,作为精准扶贫对象,发挥“传、帮、带”作用,具有本地特色的“獭兔养殖”、“鸵鸟养殖”、“花椒种植”、“辣椒种植”、“农产品深加工”等一大批农业企业得到了发展壮大,扶贫模式由“输血式”转变为“造血式”。
  三、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实施的难点
  农户金融需求呈现出季节性和分散复杂性、低收益和高风险、可抵押品少和交易成本高三大特点。农村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在经营规模、技术水平、抵押担保条件、内部的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其金融需求呈现出“短、小、频、急”的特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主体的特殊性制约了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推进必须因地施策。
  难点一: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推进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实施的过程中,财政、税务、扶贫、金融等部门也纷纷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但是这些政策多是从各部门职能范畴出发,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不能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应和综合效应。如: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在乡村集镇设立物理网点,但是涉及相应的税费减免需要发改、税务部门的配套政策支持;另外,由于缺乏牵头部门统一规划部署和高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分歧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如:国家扶贫部门每年下达全市扶贫贴息贷款,由于扶贫部门与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项目库对接不畅,导致一方面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另一方面涉农机构因部分项目风险补偿措施不到位,涉农小企业贷款难的现象并存。
  难点二:涉农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单一,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统计数据显示:在提供基本金融服务方面,2015年6月末,农村信用社在县域及以下网点为205个,占全市县域及以下网点的71.42%。全市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为1,343,449万元,占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的47.34%。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累计贷款余额占全市创新型金融产品余额的70%以上。加上近年来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各国有银行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缺乏动力,在没有更多优惠政策或资金补贴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难以进一步壮大。   难点三:统一模式的标准金融产品与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仍然突出。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都将信贷产品创新权限集中在总行,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开发与实践需求的脱节、开发与营销的脱节。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6月末,全市67.72%的农户贷款集中在抵押范畴创新的金融产品上,但是创新的步伐还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已有的部分金融产品也面临着大面积推广难的现实问题,如:养殖贴息、巾帼创业、党员带头致富等贷款因受到联保条件的制约;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因受到推荐单位名额的限制,贷款获得率只有46%。真正能够形成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依旧较为单一。
  难点四: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涉农信贷风险防范薄弱。种养收入作为重要的还款来源,风险保障措施不足也对贷款的质量造成影响。如:云南省试点农业保险起步阶段规定有水稻、玉米、油菜、青稞、甘蔗、橡胶、香料烟、澳洲坚果等八个种植业,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等四个养殖业。昭通市作为农业大市,只选定水稻、油菜、玉米和能繁母猪等4个险种覆盖传统种养业,其他比较有优势的农特产品,如天麻、花椒、魔芋、核桃等以及水果类(苹果、芒果等)经济林果无法参保。另外,作为农户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措施的保险产品只有信用社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一款“安贷保”产品,该产品主要针对8万以上的农户信用贷款,根据贷款金额确定保费,参与农户为少部分,不能覆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种风险,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难以保证。
  四、几点思考
  (一)建立政府层面的普惠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建议搭建由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牵头,税务、保险、林业、扶贫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统一规划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和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等制度安排,前瞻性的规划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发展中介组织,出台和完善确权、资产评估、交易流转平台等配套措施。
  (二)构建多形式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农村信贷需求。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布局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新型、小型金融机构,引入竞争机制。积极筹备建立适合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资金互助机构或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规范运作和监管,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融资困难。
  (三)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直接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主要措施包括:逐步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当政策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带来风险导致发生贷款损失时,对金融机构直接实施补贴。二是完善间接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应着手构建全面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收入保险机制,在农作物总收入低于特定水平时实施赔付,实施巨灾保险,当由于气候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大面积农作物产量异常低时,保险公司按照农户受到的损失价值进行赔偿,提高农户还贷能力。
  (四)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一是加强金融制度创新。通过建立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三农”激励考核、农村信贷风险补偿等系列激励补偿机制,鼓励更多资金留在当地使用。二是适当下放农村金融创新业务权限。建议主要涉农金融机构总行根据各地经济特点、禀赋优势,赋予各地分支行特定的信贷产品创新权限,开发适销对路的特色信贷产品。三是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加大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等新兴服务载体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工作。
  (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根据“三农”实际,积极探索实施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产等不动产抵押,农机具等动产抵押担保形式,以及农户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企业联保等贷款方式,解决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积极组建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地方政府要积极筹资建立担保基金,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入股建立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农村构建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商业性担保为补充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着力解决“三农”融资担保难问题。
  课题组组长:黄志强
  课题组成员:王凡、罗本彪、曾小芸、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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