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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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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我国的经济发展已逐渐进入新常态,新常态要求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投资拉动转为消费主导。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消费增长1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在新形势和新背景下,经济转型发展中以消费为主导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如何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培育自身内生增长动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消费主导;经济转型;研究
  一、经济新常态下,实现经济转型发展要走消费主导的道路
  现在我国国内外形势十分复杂。从国外看,世界经济增长面临严峻挑战,美国仍未走出次债危机阴影,欧美发达经济体在欧债危机的影响下经济发展也不容乐观,发达国家正在进行“再工业化”运动。德国在2011年推出了工业4.0概念,二年后上升为国家战略。美国也要回归制造业,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增长则面临出口市场低迷、国内物价上涨,结构性问题突出等面临新的挑战。东南亚等国家和中国相比有着更低的劳动力和资源成本,间接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从国外看,从国内看,现在我国的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减少、人口成本上升。美国波士顿咨询集团(BCG)日前发布报告《全球制造业的经济大挪移》显示,中国的制造成本已经与美国相差无几。全球出口量排名前25位的经济体,以美国为基准(100),中国的制造成本指数是96,即同样一件产品,在美国制造成本是1美元,那么在中国则需要0.96美元,双方差距已经极大缩小。除此之外,我国的消费消费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投资,投资率由1978年的38.2%上升到2010年的48.6%,消费率从1978年的62.1%下降到2010年的47.4%,国内投资消费严重失衡,生产产品过剩,经济增长乏力。
  面对内忧外患,我们提出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转型。
  新常态是指从高速增长期向中高速平稳增长期过渡发展。新常态下要改变过去以投资推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发展,创造可以支撑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点。消费主导意味着经济增长是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消费能力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普遍增长将为人的自身发展,尤其是扩展多数人的机会和能力创造条件,实现公平发展。消费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经济发展的最终体现。所以在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外部环境的恶劣导致外部需求减少,我国要实现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消费主导经济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常态下建立消费主导经济转型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
  经济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经济增长与需求的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条件,经济增长则是需求得以不断扩大的前提,投资不能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过去,中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投资和进出口拉动。经济增长方式在客观上偏好投资主导,尤其是地方政府投资。虽然这种增长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过重大作用,但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一系列的结构失衡和问题,比如说产能、产品过剩,影响了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2.财税体制不健全
  自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几十年来一直影响甚至决定着整个中国的财政格局。分税制是以事权来确定收入,税种偏向于中央,财权向中央集中,地方收入相对少,但事权又落在地方。地方政府被迫采取另外的渠道找钱,一是卖地,二是向银行贷款,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很高,出现大面积的“土地财政”,也就是以投资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这也阻碍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3.国民收入分配不均衡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政府企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比重却逐步下降,抑制了消费的增长。民间私人消费不足是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瓶颈之一。而民间私人消费不足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原因又有现实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最主要的矛盾是国民收入分配不均衡,低工资、低福利、低保障。依据收入与消费、消费与生产的对立统一关系,民间低收入、低消费的特征无疑会对经济总量、结构的均衡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促进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的对策建议
  1.改变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建议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的发展方式
  政府和市场即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我们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转向由市场主导,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政府应转变职能,要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尊重市场的客观规律,创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条件和环境。为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除此之外,要改变市场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审批手续,促进市场发挥自己调节的作用。政府应加强公共服务,对个人收入分配予以调节,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政府应该是为市场经济所服务的,我们应改变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发展方式,让政府更好的为市场所服务,让市场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2.转变思想观念,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下,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
  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消费,只是促进流通和信息的对接,但正是这种对接,让拉动新消费成为可能。互联网消费一方面简化了传统消费的流通环节,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解决了商家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了消费潜力的挖掘。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14年,期间的7年,我国的网络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由2006年的0.3%,提升到2014年的10.6%,增长了27倍。我国的网络零售交易额,从2006年的263亿,增加到2014年的2.78万亿,增长了105倍。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接近40%。现在网络消费正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倍的增速,成为当前我国消费领域的最亮点。过去传统模式下的消费是以商家为中心,而互联网时代则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前的标准化、流水线式的传统工业生产模式由于互联网的产业渗透,开始演变为个性化、小型化、定制式生产和商业模式,我们未来的消费行为可以变得更加个性化、多元化。未来实现消费主导,要转变思想,在互联网+时代下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
  3.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税务体系
  从我国目前个人收入分配的格局看。垄断行业相对比其他的行业,他的工资水平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水平都很高,部分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总额超过其工资收入。过去由于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都免征个税,客观上加剧了社会分配两极分化的程度,这种不公平分配抑制了消费的增长。所以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税务体系,可以为消费推动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利益驱动机制。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实行税务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他的缺的是重复征收,不利于分工,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不利于消费的提高。而且我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是靠间接税,也就是价内税,只有增值税才是价外税,但以前的增值税只在生产阶段,不在消费阶段,现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了,税收也在消费阶段。通过建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并通过个人所得税临时性调减的措施,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等,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实现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发展。
  参考文献:
  [1]迟福林.推进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与改革[J].当代经济,2012(04).
  [2]杨晶.努力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J].行政管理改革,2013(09).
  作者简介:朱芷娴(1985.09- ),女,辽宁营口人,中共营口市委党校经济理论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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