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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Logistic回归模型的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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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随机调查问卷为基础,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年龄、性别、子女个数、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新农保认知程度对农民养老方式选择影响显著;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在农村居民中仍然占有相当分量,从而最终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依托,新农保为重点,其他养老方式为辅助的多层次养老方式以满足农民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
  关键词:农村居民 养老方式 Logistic回归分析 新农保认知
  一、问题的提出
  现在每天有2.5万人迈入老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负担系数持续下降的趋势出现转折。在我国已超过2亿老年人中,有超过六成生活在农村。基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找寻满足时代需要的新型养老方式已至关重要。本文在实际调研基础上,了解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意愿,分析影响农村居民选择养老方式的相关因素,探讨目前养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为完善石家庄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体系提供定的参考依据。
  对于养老方式的不同选择,国内学者做了很多研究。实证分析方面,沈苏燕等(2009)研究表明中青年的养老方式选择受到个人特征中的年龄、文化程度、是否参保和家庭特征中的人均收入、婚姻等影响。赫金磊(2010)通过probit模型表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选择受年龄、健康、文化程度和职业等影响。规范分析方面,刘晓梅(2012)的研究表明:家庭养老正在被取代,养老方式向个人化和社会化发展。杨恩艳等(2012)的研究表明养老的实现取决于家庭责任的体现,家庭养老在中国养老方式中占据主要地位,应积极探索新型家庭养老方式。钱海龙(2012)的研究表明应探索依靠老年人、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方式。通过对养老意愿的研究,使我们更加清楚了解人们对晚年生活的预期,也有助于对选择与确定社会养老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上述文献为本文奠定了基础,本文结合其他研究成果的基础,实地调研新农保实施中的农民养老方式选择进行实证研究。
  二、模型解释
  本项目是通过数据分析理性选择的影响因素,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描述理性决策的影响因素因子,重点分析农村居民选择不同养老方式发生的概率和哪些因素决定了此概率。本项目将选择社会化养老方式赋值为1,将选择非社会化的养老方式赋值为0,则二元Logit模型可以表示如下:
  在公式中,p为选择社会化养老方式的概率,为选择社会化养老方式的概率和选择非社会化养老方式的概率之比,定义为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化养老方式的机会比率。X1、X2、X3为影响农户选择养老方式的因素。其中,X1为农民个体特征因素,X2为家庭特征因素,X3为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因素。系数β1、β2、β3为解释变量。ε为随机误差项。
  三、数据来源及量表分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石家庄市藁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农村居民,采用分组随机抽样与调查的方法,资料收集方法是以对
  访谈和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本次调研共发放300份问卷,有效问卷275份,问卷有效率90.7%。在问卷回收、筛选之后将数据录入SPSS16.0。本文对调查问卷的指标进行集中检验以筛选出符合本文的变量。基本情况如下:
  变量定义。为更好反映各变量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本文将年龄16-29岁,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子女个数0个,新农保缴费档次100元及以下设为参照组,在此基础上对其余变量定义如表:
  四、实证检验结果及说明
  (一)模型检验结果解释
  共线性诊断结果表明容忍度在0.562至0.925之间,均大于0.1,方差膨胀因子也较小,在1.065-1.779之间,特征根不等于0,条件指数<30,均在要求范围内,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因此,可以建立Logistic回归方程。
  (二)模型分析结果说明
  从回归结果看,具体解释如下:
  1.农民个人特征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
  从回归系数符号方向看,在“养老靠子女”和“养老靠自己”两种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女性更倾向于“养老靠自己”。在对“养老靠政府”及“养老靠自己”两种养老方式期待上,性别对其养老意愿存在显著影响,OR值为0.599,表明女性选择养老靠政府与选养老靠自己的概率之比是男性这比值的0.599。初中及高中文化与选择新农保养老方式存在正相关关系,但高中文化与子女养老选择关系为负,高中文化自变量每增加个单位,选择新农保的概率增加1.2倍。
  2.家庭特征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
  就家庭经济状况而言,首先人均收入在7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农民对子女养老有显著负效应,可能因为此收入段农民有定的经济基础,对子女的依赖性较弱。收入7000元以上对社会养老选择有非常显著的正效应。其次收入主要来自转移性所得的农民对选择新农保和社会救助的关系为正相关,转移性收入对农民选择新农保的发生比更大。就子女个数而言,有1个或2个孩子的农民对选择社会养老显著为负。只有1个孩子的家庭中,受访父母年龄在30岁到59岁之间的比例占到86.3%,有2个孩子的家庭中,此比例为73.9%,其中有的农民已经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还有些农民子女仍在读书,这对农民都是不小开支。
  3.新农保认知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
  就新农保信息获取渠道而言,政府宣传与农民选择新农保呈正相关关系;通过村干部了解新农保,对农民子女养老和商业养老的选择产生负显著;通过亲戚朋友了解新农保与农民选择新农保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表明,政府在农民养老方式选择方面,对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充分;村干部在新农保推广过程中,为鼓励农民参保,可能夸大了子女养老和商业养老的弊端;亲友交流扩展了农民对新农保的信息获取渠道,也暗示着农村中仍存在着广泛的亲缘关系。就参保缴费和了解情况而言,满60岁不缴费即可领取养老金与新农保关系显著为正;对不满45岁的要求缴费不少于15年,认为期限较长的对子女养老显著为正,对自己积蓄的显著为负,这是因为认为缴费期限过长,大部分人均收入在7000元以下,所以他们积蓄并不多,需要子女养老作为保障。缴费档次在500元以上的对商业养老很显著,其他条件不变,该变量每增加个单位,选择商业养老的比例增加3倍,是否参加新农保、参保标准是否合理和是否了解新农保对子女养老产生显著的正相应。
  五、结论与建议
  依据分析结果,得出如下:新农保对农民养老方式选择产生影响的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要加大新农保的缴费弹性和补贴力度,让新农保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要加快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计量结果表明,收入越高,对社会综合养老需求越大;农村居民短期内对子女养老需求仍大于社会养老的需求,但随着农民文化程度和收入的逐渐提高,他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需要急剧扩大。总之,建立子女养老为依托,新农保为重点,其他养老方式为补充的养老方式。要充分发挥新农保的基本保障作用,让农民在经济上老有所依,但仅有经济保障并不完善,必须以家庭养老作为基础,才能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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