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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开发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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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理论
  1.枯竭性理论。1931年,美国经济学家哈罗德侯太龄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题为《耗竭性资源经济学》的开创性论文中首次提出耗竭性理论。1954 年,加拿大经济学家肯尼迪・斯特勒瑞教授等又以镍矿为例首次提出了资源耗竭模型。而后众多著名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发展和完善了矿产资源耗竭理论。
  矿产资源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具有可耗竭性。矿产资源耗竭性理论认为,矿产资源的耗竭是矿产连续不断被消耗的动态过程,既有质量上的绝对性,又有数量上的相对性。质量上的绝对性,是指由于对矿产资源过度、过速的耗费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质量逐渐变差。而数量上的相对性,是指由于矿产资源开采量的不断频繁,某些矿产资源会逐渐减少,甚至耗竭。
  2.可持续发展理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并不反对经济增长,因为经济的增长体现的是国家和地区的实力和社会财富。但是可持续发展不仅要重视经济数量的增长,更要追求经济质量的改善,提高效率,节能减排,改变粗放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
  可持续发展要以保护自然环境为基础,实现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客观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资源,设立成本补偿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建立一种自然动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者效益的统一,这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资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包括较少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维护生命支持系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地球生态的完整性、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发展不超出地球的承载能力,约束在生态环境允许的范围内。
  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既要实现当代人之间的公平,也要实现后代人与当代人之间的公平。矿产资源的耗竭性也导致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资源配置的公平问题。矿产资源耗竭性理论认为,当代人在利用矿产资源时,应当承担因超额消耗自然资源而向后代人补偿损失的责任。任何自然资源都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每一代人都有权使用这些资源。因此,实行矿产资源耗竭补偿费的实质是因当代人的不合理开采而对后代人造成损失的价值补偿。
  二、煤炭企业开发成本的构成及分类
  传统的企业成本往往限于“产品成本”范围,即企业在产品生产中所消耗的各种固定成本、原材料及人力资本等而没有考虑到各种自然成本,未将环境成本、安全成本等计入企业的成本核算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常常会以牺牲企业生产所在地环境质量为代价来获取本企业利益而忽视企业的社会环境效益。长期以来高速的经济发展导致资源开发企业单一注重经济利益目标的实现,而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下,能源产品自身的资源成本和矿产地周遭生态被破坏的代价并未涵盖在现行的成本核算项目中,导致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常常显示出畸形的超额利润。能源产品核算成本的范围过小,涵盖项目的缺失,使得资源产品在流通中的价格未能反映其资源自身的稀缺价值,出现了大量的资源浪费现象。
  为了真正实现能源资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源资源企业在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同时,注重扩大再生产。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能源资源企业要细致分析企业的成本,认真考虑资源成本、安全成本和环境成本,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企业成本补偿体系。
  现阶段,我国能源资源企业依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没有将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成本和矿产资源开发地的生态环境恢复要求包括在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内,由此使得能源资源开采企业的成本核算与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客观成本耗费不相匹配。能源资源开采企业的成本不仅应当包括能源资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的各项物资耗费,还应当考虑能源资源开采地的环境恢复成本,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我们要坚持“完全成本理论”。
  能源资源企业“完全成本”指的是科学的开发、合理的使用能源资源所付出的各种成本的总和,也可以理解为全社会为能源资源利用所付出的真实成本。依据科学采矿的要求,就是将采矿的社会成本企业化、外部成本内部化。因此,完全成本应包括能源资源形成过程中的资源成本、资源开发企业取得资源开采权的取得成本、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直接生产成本、对能源资源开采地环境恢复的生态成本、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成本以及当能源资源开采进入枯竭期后的能源资源开发企业转型成本。
  1.煤炭企业的资源成本。能源资源产品资源成本包括能源资源企业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以及在申办过程中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能源资源使用权的购买价格,能源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企业要取得能源资源的使用权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国家可以用资源费的形式来征收。
  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随着开采的不断进行,它们的储量不断减少。因此,在竞争性的市场中,能源资源价格与资源成本有着密切的联系,能源资源价格应包括使用资源所引起的机会成本,即由于对能源资源的开发而失去了以后对该资源开发的机会。
  2.煤炭企业的基本生产成本。“生产开采成本”是维持企业日常运转而发生的必须开支,由期间费用和制造成本两部分组成。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制造成本包括生产材料、电力消耗、工资、设备和设施修理费用、大型材料和工具(单价未达到设备标准、不计提折旧的工件)、维持简单再生产而进行的投入以及生产所必需的其他投入等。能源资源企业的基本生产成本指实际采矿过程中直接物资消耗支出,它包括以下内容:①原材料:各种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例如木材、木材替代品,大型材料、炸药、雷管、配件、特殊工具等。②生产工人薪酬:指以各种形式的报酬为能源资源企业生产工人提供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直接参与开采的工人工资、奖金、补贴以及各类津贴等项目,员工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工人教育和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由于解除劳动关系而进行的补偿;非货币福利;为员工提供的其他服务相关支出。③生产应计提的折旧和固定资产折旧。   3.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环境成本是为了保护能源资源开发地的生态环境,管理能源资源企业行为对矿区以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而主动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能源资源企业因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而付出的其他成本。这些成本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能源资源保护、地表沉陷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例如企业节能环保的相关投入,企业交给地方的排污费和各类环保费用,以及地方政府投入的环境治理费用等。能源资源开发具有双重性,其生产过程既创造了能源资源产品,但也造成了资源枯竭、生态环境破坏。这就使得能源资源开发企业在能源资源产品生产过程中,既要支付能源资源产品生产本身的成本,又要支付由此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枯竭方面的费用,即能源资源生产的“附加成本”。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不仅要包括能源企业发展过程对资源本身消耗所造成的损失,还应当包括因为资源开发给周围环境带来的环境污染损失。因此,煤炭企业环境成本包括资源耗减成本以及环境污染损失两部分。环境污染损失包括水污染损失、大气污染损失、噪声污染损失、固体废弃物污染损失、ODS排放影响损失和CO2排放影响损失。
  4.煤炭企业的安全成本。能源资源企业安全成本是指企业为达到一定的安全目标而花费的一切支出和由于安全问题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安全成本分为两部分,将为达到一定的安全目标而花费的一切支出称之为预防性安全成本;把由于安全问题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称之为损失性安全成本。其中,预防性安全成本是事先主动的投入,目的是为了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而损失性安全成本是被动的投入,是在事故发生后能源资源企业必须承担的成本。
  5.煤炭企业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下,必须考虑生产的接续性和资源型企业的转型而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形成了能源资源行业的转型成本,它包括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矿产枯竭期转产项目的建设等。为保证能源资源的持续稳定发展,能源资源企业应当更加注重新矿产建设、投产、报废这一周而复始的工作。然而,新井建设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的特点,建设资金的筹集一直是妨碍能源资源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而且煤炭属于一次性能源,储量有限、不可再生。当能源资源企业拥有的能源资源可采储量将要枯竭时,该企业就必须转型,这时转型资金的筹集成为能源资源企业面临的首要难题。所以,为了使企业顺利转型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能源资源企业在兴旺发展的时期,应积极寻找其它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培养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应对能源资源终将枯竭的现实,能源资源企业应提前准备,以此缓解转产压力。
  6.煤炭企业的退出成本。退出成本是指能源资源开发企业因资源枯竭而关闭退出,用于人员安置、关闭矿井等所需付出的代价。目前能源开发企业还不能对这部分成本预提资金来弥补,所以在退出实际发生时没有专项资金来补充,一般需要政府的扶持,但企业应该对这部分资金有所积累,以解决能源开发企业资源枯竭,关闭破产、停产所衍生的必然支出而提留的成本,包括转产基金、安置职工支出、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回收和转移矿井资产发生的费用等,退出成本的计量应包含企业预期会发生的这些支出。[本文受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新疆地区能源资源成本补偿计量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cdyjk201403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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