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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银行业:“咸鱼”缘何翻身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锐

  20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和东南亚金融危机几乎将日本金融体系推向了崩溃的边缘。情急之下,日本政府向银行业投下了一味重药――“金融大爆炸”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宣布:在5年内全面解除金融管制,以建立一个自由、公平和全球化的金融市场。在整个90年代,日本政府先后两次向银行注资9万亿日圆和60万亿日圆用于处理不良债权问题。
  作为“金融大爆炸”改革路径的衔接,2002年日本政府出台了“金融再生计划”,而且打破了延续多年的金融分业体制,以新颁布的《投资服务法》为准绳,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随后,日本政府又在2004年年底提出“金融服务立国”计划。日本政府为此毫无忌讳地提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使日本金融市场成为亚洲的金融中心。
  
  央行走上决策前台
  
  由于日本立法一直未能明确日本银行决策的独立地位,货币政策的主要决策者事实上是日本的财政部(大藏省)。这种局面到“金融大爆炸”时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改变――中央银行被赋予独立于大藏省的特殊地位。
  走上决策前台的中央银行开始迅速扭转不合理的旧政策。第一步,中央银行于2000年将“零利率”政策封杀。尽管此举对日本企业的经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日本金融机构尤其是存款信贷机构获得了更宽阔的市场平台,其盈利空间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
  第二步,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日本银行引进了“隆巴德贷款制度”,以增加短期资金市场上的筹资渠道,防止短期利率上涨,进而刺激经济复苏。
  与终止“零利率”政策和引进“隆巴德贷款制度”相比,日本银行在2002年直接收购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4家地方商业银行共2万亿日圆的“缩水股票”可谓惊世骇俗。虽然直到现在日本银行的“违规”之举仍受到许多国家金融人士的批评,但日本的一些乐观人士认为,日本央行直接收购银行持有的股票无疑成为银行层面正常运转起来的“润滑剂”。
  
  增加银行逐利空间
  
  长期以来,日本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严格分业经营等方法保证了银行在这种制度中有利可图――银行只要不断扩大企业贷款规模,就有更多的钱可赚。而在这种制度框架中,银行一直都以牺牲个人客户的方式来满足公司客户的需要,个人储户只能在很低的利率水平上选择有限的金融产品。而一旦经济衰退,大批公司的倒闭则将银行拖入到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另一方面,虽然日本政府通过的“金融再生计划”使银行从呆坏账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但却使银行的经营面临新的难题:大的公司客户现金充裕,对贷款需求量小,而面临财务危机的小公司却由于严格的借贷条件而无法如愿。陷入尴尬境地的商业银行开始效法西方国家的“一站式服务”理念,牢牢抓住公司客户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有潜力的集团客户,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日本银行业的经营和收益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过去那种依赖存贷款利差获利的基本格局被经营业务和收益多样化所替代。在2004财年,三井住友集团的各类手续费收入已经达到了2981亿日圆,约为1990年的3倍; 三菱东京和日联银行的手续费总收入也达到了3797亿日圆。
  尽管如此,日本银行业零售业务的发展程度与美欧国家相比,还差得很远。据标准普尔公司估算,日本的银行零售业务最多只占其全部业务利润的30%,而美洲银行的零售业务却占全部利润的70%。日本银行业还有很大的逐利空间。(摘自2005年第7期《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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