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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二元化”结构问题的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庞贞燕 袁道强 左晓杰

  摘要:农村地区在县城和乡(镇)村之间,支付结算体系存在着“二元化”结构,应在金融组织、支付清算基础设置、新型支付工具的供给、宣传培训等方面向乡(镇)村进行倾斜。
  关键词:县城区域;乡(镇)村区域;支付结算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10-0066-02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A
  
  支付结算体系作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呈现“二元化”结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县城区域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多元化,乡(镇)村区域金融服务组织总体缺位。县城区域已经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为主导、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乡(镇)村区域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为主,邮政储蓄机构为辅,国有银行为补充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金融服务组织主体缺位现象十分突出,农村信用社处于乡(镇)村地区服务的“龙头”及主力军地位,农业银行只在个别经济发达的乡镇设立网点,其他商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地区的服务市场,甚至极少数乡(镇)地区金融服务组织出现空缺。
  (二)县城区域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完善,乡(镇)村区域支付清算基础设施落后。县城区域基本形成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以及卡基等并存的支付清算基础设施体系,实现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乡(镇)村区域支付清算基础设施落后县城,农村地区“通汇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关键原因在于农村信用社系统没有建立功能齐全的行内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基层农村信用社难以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内部风险管理等考虑限制乡(镇)地区网点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制约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三)县城区域非现金支付工具多样性,乡(镇)村区域非现金支付工具供需不对称。县城区域基本形成“三票一卡”为主体、电子化发展方向的支付工具体系,能够满足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要。乡(镇)村区域支付工具呈现出“供需不对称”局面,主要体现在:一是许多农民基本不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二是部分外出或做生意农民通常使用银行卡、邮政绿卡等现行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基本能够满足业务需要;三是随着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其对非现金支付工具多样的需求。
  (四)农村经济主体开立账户数量下降,且趋向县级城市金融机构。由于乡(镇)村地区农村信用社“通汇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提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品种较少,农村经济主体通过开立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呈现下降趋势,部分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银行卡办理结算业务。部分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选择县城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办理结算业务。据统计,农村经济主体选择乡(镇)农村信用社和县级城市开立账户及通过个人银行卡办理结算业务分别占比为40%、30%、30%。
  (五)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监管体制尚未形成,支付结算监管的政策措施比较缺乏。农村地区属于弱势区域,需要在政策层面出台措施支持其支付结算业务发展,人民银行虽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上没有制定出适合农村地区特色的支付结算监管政策措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监督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二元化”结构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农民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喜欢使用现金,支付结算习惯难以改变,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不高。调查中发现,为落实农村粮食补贴政策,财政部门会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为农民开立“一本通”存折,主要用于发放各种农民粮食补贴,但是当存折发给农民后,大部分农民立即将全部补贴款取出变现。
  (二)创新金融服务意识缺乏。随着乡镇企业趋向集中,商业银行并没有在乡镇企业集中地设立网点提供服务。商业银行出于内部风险管理的考虑限制乡镇营业网点办理大额资金汇划业务,影响乡镇企业资金周转速度。部分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需要银行在企业配置ATM机,但是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核算等考虑,对乡镇企业的服务需求不能满足。
  (三)金融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金融市场,邮政储蓄机构仅办理邮政绿卡个人业务,乡(镇)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主体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地区金融竞争机制难以形成。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缺乏竞争压力,开拓意识不强,包括支付结算在内的金融服务意识弱化,影响其金融服务作用的发挥。
  (四)宣传培训效果不够理想。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宣传不够,农民和经济主体对支付产品了解不多;金融机构对基层网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影响新支付产品的推广。
  (五)银企信息沟通不够充分。由于银企信息交流不畅,一些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机构推出的支付服务产品了解不够,一些支付服务产品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使用。
  解决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二元化”结构问题关键在于逐步缩小乡(镇)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与县级城市的差距。
  (一)积极引进新型农村地区金融组织。人民银行要出台农村地区优惠政策,制订适合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政策。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推进农村地区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丰富农村地区的金融竞争主体,引入竞争机制。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观念,增强服务竞争意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二)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省联社要加快完善其行内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使基层信用社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使基层信用社融入“资金快速通道”,实现县级、乡级和村级营业网点之间的业务畅通,真正实现“社社通”。
  (三)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构建农村地区新型支付工具体系。要结合农村地区不同消费群体,推出不同品种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提供支付结算差别化服务。针对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支付工具,促进银行承兑汇票在农村地区的发展;针对农民工普及以银行卡为主的支付工具;针对公务人员要推出和普及公务卡为主的支付工具;针对农民使用现金的偏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创新推出适合我国农民特点的个人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采取以集中账户为载体、赋予农民个人固定账号为模式的“电子钱包”业务,减少银行的成本支出。
  (四)以发展银行卡为方向,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明显落后于大中城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使用银行卡。要在促使农村信用社发行银行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配置农村地区ATM和POS机具,继续适当降低农村地区使用银行卡的费率,可以选择在农村地区经济发达的领域和区域布置POS机具,营业网点布置ATM机具,鼓励银行在农村的机构开展银行卡业务。
  (五)以宣传培训为重点,普及农村地区使用支付产品知识。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增强金融支付服务宣传的针对性,用生动的人、具体的物、客户的嘴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地区经济主体对现代支付工具的认知度,培育“非现金支付环境”。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员工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六)以银企信息沟通为平台,营造银企关系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构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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