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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及煤炭价格调整基金对煤炭企业税收收入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霍继光 鲍 玉

  摘 要:2008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煤炭增值税由以前的13%恢复到17%。本文以内蒙古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发现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对煤炭企业产生的较大影响,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有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煤炭企业;影响;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1-0062-02
  
  200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执行多年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对新购进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允许进项抵扣,扩大了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同时,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法定税率从13%恢复到17%,纳税申报时间由每月10日延长到15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这些变化,对煤炭企业及税收收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一)对煤炭企业税负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其实质是减轻纳税人税负的一项重要举措。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新购进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允许进项抵扣。
  扎赉诺尔煤炭开采企业在增值税转型前后的税收相关指标变化测算情况如下:2008年销售煤炭634万吨,发生销项税额10,713万元,2009年8月末累计销售煤炭481万吨,发生销项税额10,522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增税税率调整,对扎赉诺尔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资金调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另外,由于扎赉诺尔企业与用户达成的煤炭协议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上调造成实际售价(不含税价)降低,导致企业利润的下滑。
  (二)对煤炭企业发展的影响
  扎赉诺尔煤炭企业是一项前期、中期投入大和投资周期较长的产业,投资总额达36亿元。由于地质的复杂性,一般要五年左右时间才能逐步建成。在投资中固定资产的投入占总投资的70%以上,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在增值税转型前是一个较重的负担,很多企业在资金紧张,筹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只要生产能维持,都尽量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限制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煤炭企业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之后,允许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按17%的进项进行抵扣,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2009年1月起,国家实行增值税转型,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煤炭企业也享受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进税税额3,819万元,2009年8月末进税税额4,271万元,即可减少企业缴纳增值税1,418万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笔可观的资金。
  总体来说,国家实行增值税转型,扎赉诺尔煤炭企业虽然享受了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所带来的税收优惠,但增值税销项税率的提高为企业增加了极大的负担,2008年1-8月上缴增值税3,921万元,2009年8月末累计上缴增值税7,083万元,同比增加3,162万元,增长80%。
  
  二、煤炭价格调整基金征收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是自治区的特困企业,受历史积淀的一系列问题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一是煤炭发热量低、售价低,经济效益差。扎赉诺尔煤炭业公司处于滨洲的最末端,铁路运距长,运输成本每吨比呼伦贝尔其他煤矿高出20元,市场竞争能力弱。煤炭售价低,近几年平均售价维持在117元/吨左右,单位成本125元/吨左右(2009年已达133元/吨),企业始终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利润197万元,2008年利润21万元,2009年1-8月份亏损6,473万元,截止2009年8月末累计亏损2.4亿元。二是企业办社会负担重。尽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已经剥离出去,但企业仍承担着城管、环卫、排污、消防、民用供电、供水、供暖、医院等社会职能,负责管理离退休职工1.6万余人,遗属2500多人,每年办社会的各项支出高达6000多万元。三是职工生活水平低。扎赉诺尔煤业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远低于自治区煤炭同行业水平,困难群体大,伤残职工多,不稳定因素多。
  目前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处于勉强维持生产状态。这种情况下,现征收8元/吨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现产量增加亏损7200万元,将进一步加大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的“亏损―贷款―增加利息支出―亏损加剧”的恶性循环,企业经营将难以为继,8万职工家属的生活稳定又将成为重大问题。
  
  三、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调整煤炭增值税的分配比例,提高县级经济的自主能力
  扎赉诺尔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但当前煤炭行业的现状是开采规模小、投资不够、资源浪费、整合之后的效果不明显、附加值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为支持煤炭企业重点解决现在出现的上述问题,建议将煤炭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其中:省市5.75%、区县19.25%)的收入分享比例改为中央和地方各50%(其中:省市15%、区县35%)。按照2008年满洲里市来源于煤炭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收入规模计算,可以直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近2000万元,将大大调动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减少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采取税收政策向地方的适度倾斜,有利于统筹协调发展,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
  (二)税务机关应明确划分允许进项抵扣固定资产的范围
  增值税转型之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但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可能因抵扣固定资产带来的税收漏洞,一是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二是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动产或不动产的划分,凡属于不动产企业已经进项抵扣的,必须作进项转出,调增应缴增值税;三是要明确投资的固定资产(如鼓风机、牵引机、铁轨等)均可以进项抵扣。明确了允许进项抵扣固定资产的范围,便于煤炭企业正确核算和税务机关的监管,能促进煤炭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从企业地处边远地区、百年老矿、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职工收入偏低、与同行相比运距远、售价偏低方面考虑,为企业进一步减轻税负,多争取一些政策倾斜。
  
  (责任编辑秦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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