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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 瑾 蔡则祥

  摘 要:近20年来,各国政府和企业迫切要求高等教育能为之提供所需要的人才和科技成果;同时,由于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减少,高等学校迫切需要社会特别是企业界的支持,因此产学研的合作成为必然。实践表明,产学研合作能有效地培养应用人才,加速科技转化并为经济服务,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本文以美国、日本等国家为例,通过比较分析这些国家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为我国高校实施产学研提供借鉴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产学研合作;模式比较
  中图分类号:G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1-0063-04
  
  学校、企业和地方政府是产学研结合的三个主体。产学研结合其实就是一种产生系统集合效应的机制。通过这种结合,学校可以极大地拓展办学渠道和途径,找到广阔的用武之地;企业可以便捷地获得人才、智力和技术支持,增强创新和发展能力;政府可以及时地出台政策措施,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与科研并重、人才与成果并举,因而产学研结合是最适应的教育机制,也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国外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概述
  
  国外关于产学研合作的研究较为先进,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走在前列。一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制定优惠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以及建立合作协调机构, 为产学研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有力地促进了产学研合作。早在1912年,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就将产学研结合与创新联系在一起,他指出:产学研合作过程就是创新过程,就是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产)、高等院校(学)、科研机构(研)以创新为目标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致力于技术成果转化, 从而获得产、学、研三方独自无法达到的高效益。就实践方面来说,国外在创建产学研的人才互补模式以及产学研结合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效果,美国、德国、日本尤为突出。
  (一)美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非常发达的国家,也是产学研合作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初,威斯康星州立大学率先进行了历时十年走出校门与社会结合的卓有成效的改革。这种把教学、科研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的办学模式,在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被称为“威斯康星思想”,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为现代高等教育的改革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重新强调科学与技术对国家经济的重要性,强调大学和企业研究合作的新发展。在经费上,政府、国家科学基金会、工业界都致力于对大学研究和开发的拨款、投资。在组织形式上,20世纪40年代末就开始筹建科学工业园,20世纪80年代末已达到100多家。其他与社会合作的手段还有:为工业界提供咨询服务;互有技术批准权和互为技术代理人;建立实施工程研究中心的改革试点等。
  1989年前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基金支持实施工程研究中心的改革试点,基金会和企业共同拨款,实施产、学密切合作,建立了25个工程研究中心。规定参加研究中心的每个高校必须有1/10以上的学生参加。据基金会介绍,有70%的反馈意见认为从工程研究中心毕业的学生知识广而且深,尤其是工业实际知识,毕业后适应工作快,其能力相当于普通高校毕业后两年的水平。
  美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特点:
  1.大学与政府合作密切。早在“二战”期间,美国大学就依托政府的引导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美国大学的职能在传播高深理论知识、开展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上,又增加了技术创新, 从而使大学的实力得以提高。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提出“对内振兴经济,对外重振国威”的口号,积极鼓励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系列法规,设立各类基金,推动产学研合作。主要表现在:(1)计划方面,美国科学基金会(NSF)自1971年始陆续制定了7项产学合作计划。(2)政策法规方面, 1986年国会通过的《联邦技术转移法》规定,许可证、专利转让收入提取15%归发明者,对鼓励产学研合作起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2. 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研究课题由大学和企业共同提出,或由其中一方提出,共同承担,研究成果一般都会被企业直接应用于产品开发。研究的选题直接针对某行业带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进行探索,相当于应用研究。高校与企业结成紧密的联合体,进行多方位的产学研合作。美国4所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都是产学研合作较为成功的范例。
  3.给予高校资金支持。例如,“风险基金”的设立是美国在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对于可能产生重大技术突破,风险大、投资多的研究项目,由政府通过“风险基金”给予支持。资金支持的来源渠道:一是联邦政府、州政府设有专门基金,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二是企业的捐赠与投入, 一些大公司通常将其利润的10%左右捐助给大学,或是每年定额划拨给合作高校;三是地方当局和社区的经费支持,用于地方和社区所需人才的培养与有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简而言之,美国产学研合作模式具有合作紧密、内容广泛、经费保障、应用性强等特点。
  (二)日本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战后日本产业发展史就是一部产学研发展史。早在1956年日本经营团体联盟就发表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要使理工系统的大学和产业界紧密地联系起来,大学方面要确切地把握产业界的要求”。日本经济联合理事会在纪念大学基准协会成立10周年时,一篇题为《经济社会对新制大学的要求》的论文认为,大学应与经济社会联系合作,制定产学研合作制度。此后,日本政府便把加强产学研结合作为科技振兴和人才培养的重大措施列入了国家计划,迈开了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步伐。
  通过产学研合作, 高校的科研条件大大地得到了改善,而企业界也通过这一渠道在大学中发现了其所需要的人才,因而产学研合作发展很快,合作范围也越来越广,成为日本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主体。日本政府把推进产学研实践作为实现经济结构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运用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国立大学与产业界进行研究实践。从1996年起,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产学研实践发展的措施,效果显著。
  日本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视产学研合作教育为基本国策。为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事业,日本不断采取新举措,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1996年7月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把产学研合作当作一项基本国策,要求高校与企业认真加以实施。1997年1月,提出了《教育改革计划》,其中包含了日本政府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策略。
  2.产学研合作教育制度化。1983年日本建立了大学与企业开发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制度。至今,已建立了委托研究制度、委托培训制度、捐赠奖学金制度、捐赠讲座、研究室制度、经费划拨与使用制度、研究权属保障制度、人员互派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 这些制度一方面使企业界向大学提供的课题数、研究经费有了明显增加;另一方面,使高校向企业界提供的研究成果、人才、新生技术力量也逐年上升。

  3.共同培养高级科研技术人才。日本对产学研合作的基本看法为:高校必须与产业界相结合,开展密切的合作关系,双方都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 都应对人才培养起重要作用。在日本,研究生由大学招收,完成基本理论学习后,进入合作企业,企业提供经费、场所和课题,助其完成整个学业。作为回报,企业有优先用人的权利。
  4.高校组建科学园,以此为载体进行产学研合作。日本许多大学都建立了科学园,其中最富盛名的是筑波大学的高技术科学城。这些科学园是以高校为中心,与专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合作兴办的高技术密集区, 既培养了新的科技人才,促进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又开发了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产品。
  与美国相比,日本政府促进产学研实践的机制类型非常丰富,包括法律、资源流动机制、拨款制度、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制度、产学研效果评价制度等。其中有一些制度,例如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产学研效果评价等,明显属于可以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但在日本均属于政府干预的内容。
  (三)德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德国现代高等教育以其严格而著称,这自然形成了该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特有内涵。与美国比较,德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强调的是目标的始终如一, 过程的持续长久,效率的极大化。 德国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旦建立,那将是长期的、稳固的和紧密的,其合作非常注重实效。起源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双元制教育”(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应用为目的,教学活动在企业与高校交替进行,双方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堪称德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典范。其基本构架与运行方式为:
  1.根据职业技术教育法、学校的学科特色、企业的合作需求形成产学研合作计划。计划由企业初步提出,内容涉及合作方式、目的、项目、期限、资金的投入与保障、各方的责权利,并与相关高校进行磋商,最终形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执行计划。
  2.重视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教育。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法规定,80%的青年必须接受不同类型的职业技术教育。因此,德国专科类的职业教育形式多样、结构完善、培养人才高效。德国的儿童多在完成基础教育后,成为师傅制度下的学徒。一方面在工厂做工接受师傅的指导,另一方面进入职业高等学校,接受有关职业理论教育。做工时,以企业为主;理论学习时,以学校为主,企业派出技术专家(师傅)到学校协商课程的设置与教学。
  3.瞄准市场,进行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合作。 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向自己选择的合作高校提出“一篮子”合作项目,由学校进行研究开发,并随同企业人员一道完成整个项目的试制,最后双方共同将产品推向市场。 整个合作资金由企业全部提供,学校在企业的协管下全权使用。一方面,学校获得了资源,释放了知识的生产力价值,更好地熟悉了市场,并据此进行学科与专业的调整和设置;另一方面,企业因此拥有了市场和利润。
  4.独特的“顾问合作制”。由于德国推崇职业教育,全国许多企业与高校(特别是工科院校)都有产学研方面的“顾问合作制”。 许多学校要求教师要尽可能担任各行各业的顾问,特别是工科教师必须担任工厂顾问,且不论企业的大小。企业一般都把企业的顾问权授予高等工业大学的教授,企业特别尊重教授的建议,并随时将企业的信息向顾问们传输与开放。
  
  二、国外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从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来看,虽然各自的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但都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出发,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可以说,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已成为当今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普遍趋势。相比之下,美国模式求全求大,形式多样;日本模式强调政府行为,实行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德国模式务实性强,以共同培养高质量的职业技术人才为轴心进行其他方面的合作。
  这些模式对我国有什么启示呢? 首先看一下我国产学研的基本模式。
  (一)中国高校产学研的基本模式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产学研合作主要是由产学研外部的国家计划和政府行为推动,因而产生了诸如科研机构一方面经费不足,一方面又浪费严重,科研投入目的不明确,科研成果转化困难;企业一方面人员臃肿,另一方面研究开发力量匮乏等问题。
  国内的产学研实践起步比较晚,直到1992年,国家经贸委、原国家教委、中科院才联合组织实施了“产学研实践开发工程”。由于时间短,经验不足以及体制的制约,产学研实践模式最初采用的是以合约为基础的产学研联合方式,这种联合方式主要依靠合同约束,带有某种松散性,不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技术联盟关系。
  改革开放后, 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科技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引进和探索出一些新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合作研究中心、实验中心、研究开发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等,这些产学研联盟方式,一方面使企业降低了技术开发成本, 同时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或专利技术,另一方面使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新的科研基地,同时带来长期经济收益。
  此后,又出现了科研人员以及高校学生自己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高校自办的科技型校办产业、科研机构转制形成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大学科技园区等形式。
  但从总体上看, 我国的产学研仍主要集中在以政府主导为前提、以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侧重于基础研究,同时也兼顾一些应用研究。例如我国的“自然科学基金”、“攀登计划”、“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等项目,都属于政府主导,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型。这种模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也比较符合我国目前企业科研力量薄弱的实际。
  当然,就具体产学研模式而言,我国也取得了不少的发展:(1)高校主导模式,是指以高等学校为主,从学校发展长远目标出发设立的内部基金项目,或高校自身以其优势而形成的科研、生产联合体。例如“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等。(2)企业主导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自己的科研机构或兼并的科研机构,为企业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从事的应用性研究。例如中国一汽集团,通过吸纳长春汽车研究所等单位形成了科研生产一体化集团。 (3)科研机构主导模式。例如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创办了热塑材料公司等。(4)三方联合模式,指高校、研究院所、企业三方就某一研究项目或研究方向组建的相对稳定或临时的研究、 开发及生产联合体。这种模式在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各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比较普遍。
  (二)国外产学研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1.产学研实践机制方面的启示。国外的产学研组织良性发展的机制是基于这些组织处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中,科研资源流动顺畅,风险投资运作良好,选题针对性强,具有市场前景。我国的产学研组织由于受到以下几种情况的约束,不能充分发挥产学研组织的功能: (1)不完善的市场机制制约产学研组织功能的发挥;(2) 科研资源流动不畅,突出表现为科研人才的流动问题;(3)风险投资发育不完全, 风险资金对产学研组织的运作支持力度不够; (4)政府在产学研组织运转中的定位不清,过分干预企业与高校、 科研院所的合作, 有时呈现出一厢情愿的想法;(5)选题针对性不强,缺乏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使产学研组织从成立起就存在着失败的隐患。通过比较国内外产学研组织的运转机制,使我们意识到产学研合作机制问题的重要性。

  产学研合作模式是一个框架,要想使这个框架发挥作用必须有良好的机制做保证。良好合作机制的实现首先需要政府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其次要允许科研资源的自由流动,特别是科研人才的流动,只有随着人员的交流,产学研的合作才能更加灵活;再次需要政府在产学研的活动中发挥宏观引导的作用,不要干预具体的活动。总之只有使产学研创新模式与机制实现有机结合, 才能充分发挥产学研活动的效率,使其为我国的技术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2. 产学研合作中政策方面的启示。在国外产学研实践发展中,各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均为此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设立各类基金,资助产学研实践项目,推动产学研实践。由于国外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完善,有较好的制度保证和激励机制,合作各方都是各取所需,自愿结合。政府在其中只是起着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信息交流和引导沟通的作用,并不对产学研合作各方发号施令、强行撮合,使得产学研合作能在一种各方都感到比较轻松的气氛中进行。这就给我国的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种可以参考的范本,政府的作用是营造产学研实践所需的宽松政策环境,而不是过度干预。
  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和21世纪纲要的长远目标,我们必须根据我国国情,有分析、有选择地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跟随世界范围的经济、科技与高等教育相融合这一重要趋势,构建中国的产学研模式,为科教兴国、兴业做出贡献。
  
  三、关于深化我国高校产学研合作的若干建议
  
  我国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已有了相当长的时间,也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是,与国外相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存在着差距。这种差距的产生,一方面与国家的政策环境有关;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高校和企业对产学研合作认识不够,产学研合作体制与机构没有建立起来。借鉴国外经验,为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迅速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作为高校,要克服旧的封闭办学模式的影响,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改变单一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合作教育方式培养具有多种技能的应用人才;在产学研合作中克服单纯为了创收的观念,树立主动为企业服务的观念,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道路。就企业而言, 在市场经济和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要改变企业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增加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型、速度型、外延式扩展型道路的旧观念,走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注重生产要素最佳结合,提高新产品技术含量的集约型、效益型、内涵深化型的新路子,把对经济效益的渴求与支持教育、加强产学研合作紧密结合起来。
  2.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管理体制和机制。目前,有相当一批高校还没有建立董事会制,还有许多高校董事会处于自发组合、松散的状况。因此,高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建设与发展要广泛吸收社会企业参加, 建立董事会或产学研合作委员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系机制,使高校可以了解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 适时调整高校的专业设置、学科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加快产学研合作教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通过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快高校科研成果的开发转化。
  目前高校在人事制度和利益分配等方面都没有针对产学研合作的特殊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学研合作的开展。为推进这项工作,高校应制定相关政策,调动教职工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有科技成果、具有开拓创业精神的教师到校外或在校内创办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3.促进企业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 各级政府可以借鉴“日本制度化”的某些做法,加强对企业技术考核,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在企业考核指标和厂长任期目标中明确规定技术开发资金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科技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以及职工培训费用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增加科技拨款或减免税收, 建立合作教育基金、高新技术风险基金等形式体现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通过这些法规和经济手段,既对企业加强了管理,又为企业创造了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外部环境,推动企业积极寻求与高校在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促进产学研合作发展。
  4.处理好几个关系。(1)高校与企业的关系。比如对教学、科研、产业三类人员及经费和资产的关系,比如对身兼董事长的校领导来说由角色冲突进而产生的办学目标与企业目标的矛盾,以及权力和决策、制约、监督等问题。(2)高校与政府的关系。随着产学研结合的深化和发展,高校在处理各种关系中的自主权越来越大。因而,有必要进一步调整或者重新明确其与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主要有两点:一是需要把教育法规与行政规定整合,使一方做到依法行政,另一方能够依法办学;二是在用人制度、财务管理、资金筹措及运作等重要问题上,学校需要做出权责界定,创建一种政策平台,保障产学研结合更加顺利地进行。(3)关于高校与校董会、大学科技园的关系。校董会是一种咨询、评议、审议、协调以及学校教育发展基金的筹措机构,这样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有局限的,因此有必要在保证高校办学性质和占据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权限、强化功能。 而大学科技园涉及到产学研结合的三个主体,要想正常地运转、有效地工作,需要有力的政策支持、经济支撑和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产学研结合是高等教育中的一个很重要、并且不断发展的课题。要使这种教育模式能够更广泛地推广和运作,就必须在教育的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而且要得到社会、企业的认同,同时也需要政府的行政调控、政策导向,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的有效操作,学校的科研能力以及学生的基本素质保证等等。目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途中,却又已经卷入世界信息化潮流,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全球网络化的普及,大学的形态有可能会悄然发生变化,随着远程教育的推广,将来的大学教育也可能会转变成全球形态的教育。同时,企业的形态也在发生变化,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中国加入WTO后的影响,这一切都会给产学研结合带来新的使命和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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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卢艳茹;校对: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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