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流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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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 茹
[摘要] 本文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并分别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流程
一、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由以下内容构成。
了解信贷目的;
信贷目的包括;
借款用途和种类;
符合业务需求的信贷产品组合;
与借款人还款来源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有效的抵押/担保/保证或其他无形的支持。
授信应直接投放于经营性公司或资产所有者的公司,应避免间接通过投资控股公司投放以确保银行能够直接掌握经营性现金流以及资产。客户经理应调查客户情况并执行客户拜访,同时验证客户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
1.关注公司治理。对于作为直接投资人的私有企业的股东和非投资人的国有企业的经理人来说,私营企业的公司治理更值得高度关注―应评价其所有权,管理权和管理结构。对于私营企业大股东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要仔细的核查他们的商誉和个人诚信度以确信经理人或股东没有以个人盈利为目的在公司做出决策。这一风险点的控管在股权结构不明确的中小企业需要尤其重视。“两家公司,一套班子”为可能的资产转移提供了便利。
2.获取财务报告。可靠的,无保留意见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如果能取得)的有效性是信贷评价程序的重要因素。有保留意见的,未经审计的或未合并的报表不足以反映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3.预计使用周期。企业的信贷申请书应由客户经理陈述预计的授信额度使用日期。预计周期由信贷人员及时跟踪调整,并确保已与客户就用款事项进行了切实讨论。此举目的在于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效率;
4.进行交叉销售。伴随借款业务,非借款业务在承担、保证以及补偿信用风险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这些可以合理地从客户那里获得其它收益的非借款业务包括存款、贸易服务、外汇交易等。
5.查询他行授信。客户经理应调查:(1)借款人的授信总额,从而判断借款人是否过度借贷。(2)本行授信是否基于其它银行同等授信条件,包括价格、担保、期限等方面。(3)核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借款人在其它银行的授信情况,并确保不同信息来源的一致性。
6.担保/母公司支持的情况。仅以信用方式、由集团担保或出具安慰函的客户提供授信的情况很普遍,尤其对外商投资企业或由集团其它地区分支机构推荐的客户,而其它银行获得的则是固定资产抵押方式。在修订后的《破产法》中,工人工资也排在无担保债权的前面受偿。如果借款人的海外母公司的资金也出现困难,则银行的偿债级别易受排挤,因为借款人在本地的固定资产己经抵押给了其它银行。
那些仅以集团提供担保或安慰函的类似于信用方式的授信,银行的最低要求是信贷人员需要与借款人商定银行要保持与其它银行同等授信条件和/或不抵押给其他银行的承诺。如果这些条件无法达到,信贷人员应说明原因并充分评估潜在风险。
二、贷中审批
1.确认信贷目的。对于账户透支业务的授信,要保持它的“不超限”的特性。信贷人员应确保批给客户的额度是合适的,透支的余额要在合理的信用额度范围内波动(账户透支若被作为长期贷款使用,则可能是客户现金流紧张的预兆)。对于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尤其是人民币额度,信贷人员应采取每年清偿本金后再使用的措施。
2.评估财务状况。财务评估和分析是风险评估的核心内容。信贷人员必须评估借款人的盈利能力,流动性,负债水平,营运资金管理,资本充足率以及现金流来判断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
关注历史现金流产生的能力,表外负债,或有负债,所有借款的到期情况以及借款人未来再融资能力。避免过度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而不关注借款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对于上市公司,信贷人员需要确认借款人是否愿意向公众公开法定以外的信息及其公开信息的质量,应确认是否聘请相应规模的审计机构以及这些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值得信任。
以下情形应引起关注:(1)频繁地更换审计机构。(2)审计意见从无保留变更到有保留。(3)延迟发布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应在财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公布)。
3.衡量持续经营。持续经营风险常常涉及影响生态发展或社会责任的环境风险,对于与此相关的授信申请,信贷人员应适当地评估和评价环境风险和声誉风险。
4.界定风险缓释。客户的营运风险,行业风险,外汇(兑换)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和财务风险受到主要关注。
信贷人员应考虑使用财务控制手段进行条件性授信,包括要求客户定期提供应收账款账龄和存货账龄报告,以有效监控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通过分析贸易合同来评估银行在贸易融资业务上的风险,从而确定通过制定合理的信贷产品结构的方法来减少风险。通过设定抵押来缓释信用风险。
评估借款人的行业管理经验及经营能力来缓释行业和经营风险。考虑外汇套期保值来缓释与之相关业务的外汇汇率风险的有效性。
5.识别还款来源。信贷人员应能够识别还款来源,目的是评估借款人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应该来自获得融资的资产或业务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其次才将类似于抵押资产处置等来自于担保产生的现金流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6.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在中国是个严重和普遍的现象,目的在于误报公司财务业绩。如果关联交易相当大,信贷人员应分析借款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来获得集团的真实财务状况。
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现在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强制要求。信贷人员应能够在公司年报中发现:(1)提供给股东的借款和从股东处获得的借款。(2)提供给关联人和从关联人处获得的借款,以及借款是否由于贸易往来产生。(3)与关联人/关联公司进行的交易。
如上市公司是高度依赖集团其他公司的,信贷人员要尽力获得经审计的集团合并报表用于分析。
三、贷后管理
贷款一经授信,信贷风险管理即转入贷后管理环节。贷后管理人员会定期重审公司信贷质量,一般为一年,对于关注度较高的公司也可能是三个月。部分贷前调查的因素己不会被作为日常监控的内容(例如贷款目的),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公司动向(例如管理决策和账户行为)。
参考文献:
[1]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
[2]银监会.《关一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银监发(2008)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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