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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常见错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敬江

  [摘 要] 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常见错弊分为固定资产构成上错弊和固定资产增减业务的错弊。构成的错弊主要有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不符合规定、固定资产分类不正确、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增减业务上的错弊主要有加大原值、人为调节安装成本、清理收益长期挂账、随意改变折旧方法和折旧率等。以上错弊,都会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和利润以及重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导致财务报告重要信息失实。
  [关键词] 固定资产 管理 错弊
  
  一、固定资产构成上的错弊
  1.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不符合规定。企业为了增加成本、费用,将符合固定资产的物品划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或为了减少当期成本、费用将符合低值易耗品标准的物品划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延缓其摊销速度。
  2.固定资产分类不正确。(1)将未使用固定资产划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之中,会增加当期的折旧费用,使生产费用上升,还会导致固定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使管理者做出错误的决策。(2)企业将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混为一谈,以达到降低或提高折旧费用,从而人为调整财务成果的目的。(3)对土地的分类出现错误。与房屋、建筑物价值有关的因征地支付的补偿费,应计而不计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而将其单独作为“土地”入账,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分类混乱。
  3.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1)计价方法。企业不按规定采用正确的计价方法。从而影响了当期其他的成本费用,使固定资产的有效期内的折旧产生差错。(2)价值构成。企业将与购入该固定资产无关的费用支出或虽有某些联系但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统统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3)任意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实物虽已转移;但出租单位仍应对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会计部门应对其进行核算。但企业因固定资产已不在本企业使用而随意将固定资产从账户中削减。
  二、固定资产增减业务的错弊
  1.固定资产运杂费,掺入了旅游参观费。企业购买吉达汽车一部23万元,计价时将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费用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运杂费,加大了费用开支。
  2.运杂费用张冠李戴,人为调节安装成本。某机械厂购了一部货车价值150000元,运杂费3000元。同时该厂又外购机床壹台,价值100000元,运杂费2000元。该机床需要安装。但某机械厂实行运输队另行结算。企业为了照顾运输队的利益,将汽车运杂费计入生产设备安装成本,使外购原来102000元变成105000元,人为调整了外购机床与货车的原价。
  3.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虚挂往来账。企业出租房屋收入200000元,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但企业却挂了“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全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80000元和发生的其他费用180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通过“其他业务支出”核算。
  4.固定资产高价收入,存入小金库。某工厂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废了壹台设备,出售收回价款50000元,应冲减清理支出。企业为了为职工谋取福利,将收入作为“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5.清理固定资产净收益,不按营业外收入记账。某工厂售出一个已用机床,原值5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销售收入60000元,净收入30000元。本应记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将30000元挂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6.转移工程借款利息、调节当年损益。企业于2002年4月贷款300000元用于购买工程设备,年利率5%,期限3年,每年计息一次,该设备安装工程预计两年内投产完成。20044年4月安装完毕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发现该企业故意将在两年内每年发生的利息300,000×5%=15000元都记入“财务费用”,虚增费用,虚减利润,导致单位少交税金。
  7.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为20000元,在运转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为30000元,企业故意将收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直接挂账,并在年终结转到下年度挂账。
  8.融资租入的财务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企业经营效益不好,融资租入了整套设备,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支付的融资租赁费中包含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再加上运输途中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等。但租赁手续费和设备交付使用后的利息支出共计9万元记入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中,导致费用减少,利润增加。
  9.无偿转让旧设备,清理损失列损益。企业将旧设备转入自办企业,原价5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0元,企业为了减少利润故意将原值直接记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10.固定资产盈亏,不作账务处理。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为了调高利润,盘亏的固定资产不作账务处理,少记了“营业外支出”,从而提高当期利润。
  11.随意改高折旧方法,调节折旧计提数额。某企业2005年1月份购入某项固定资产,原值150000元,12月已提折旧15000元到了第三年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企业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多提折旧150000元。
  12.随意改变折旧率,调节成本利润。企业为了贷款需要有所盈余,企业便未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擅自降低折旧率,由原来折旧率8%改为5%,少提折旧120000元,虚增利润。
  13.增加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某在建工程完工后,已交付使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从交付使用的下月初起计提折旧,但企业为了调增利润,有意漏提折旧,在职工宿舍5月份交付使用,但在年底办理竣工决算,少计了6个月的折旧。
  14.未用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提取折旧。某企业购机器设备原值为400000元,年折旧率5%。当年购入价值50000元的设备虽未使用,为了调增费用,即按该折旧率多计提折旧2500元。
  15.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企业为了报表上稍有盈余,对当月内停用的机器不计提折旧,从而盈利50000元。
  16.当月不应计提的,当月计提折旧。企业为了降低利润,当3月份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13万元。
  17.变卖固定资产,仍旧提取折旧。企业5月份将不需用设备卖掉,卖掉后又提了12个月的折旧35000元,虚增成本,虚减利润。
  18.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多提折旧。某房地产公司下属企业,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利用提前报决算的方法,多提折旧50000元,提高成本,降低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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