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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江河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对各种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对于完善新时期干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促进党政领导干部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经济责任审计在前进的道路上也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加以改进。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得到保证
  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有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本质特征,审计机关只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体现审计执法的权威性。就目前来看,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干预的侵害,行政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政府领导认为,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人权、财权隶属于政府,就必须听从于政府,听从于行政首长,从而影响审计监督独立性、权威性。
  2.审计力量与任务要求矛盾突出
  一方面,现有的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较为薄弱,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且临时交办的项目又较多,往往导致审计资源过度的透支。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审计,涉及内容广泛,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和本领;而现有审计队伍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多数为会计和审计专业,且由于工作条件限制,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有限,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3.经济责任的界定比较困难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存在一定难度。通常经济责任属于集体行为,如果按常规,对被审计单位作为一个集体进行处理易于被接受,若要是把这类责任分解到每个党政领导者,具体到应由主要领导承担的份额,就很难划分。这是因为许多违规行为都是所谓全体讨论、集体研究的结果。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也都常被解释为领导班子会议通过的决定,难以分清是直接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也就无法确定承担者。如:有些单位做出的投资决策,在短期内很难体现出其效益和收益,要分清是现任责任还是前任责任,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确定责任的边界、还有很大的难度。
  4.贯彻“先审后离”难度大,审计成果运用难有成效
  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的监督、考核和评价,审计查处力度大小,对其如何评价,将直接影响其任用和责任划分。如果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强,严格执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程序,查清所需审计的内容,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全面揭示,就能客观、公正地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如果不能全面或未能揭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那么就掩盖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在当前的审计队伍中,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高”的人才还不是很多,许多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审计道德面临着挑战,难以胜任新经济形势下的新任务。
  二、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赋予审计的独立的地位,提高审计执法的力度
  要建立垂直独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审计管理体制。审计组织的独立是审计独立性的核心。只有实行立法型的审计体制,即把审计机关划归人大代表大会,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依法对政府进行财政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监督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建立垂直独立的、具有高度权威的审计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可以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专业经济监督部门实行较高层次的监督,更有利于对所有国家资产进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
  2.合理运用审计力量,逐步加强审计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3.严格划清三个界限,进一步明确责任归属
  要做到以下三个界限划清:一是划清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如果由于被审计人不听取意见和建议,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或者为了个人私欲而违法乱纪,这些情况应归属个人主观方面的经济责任。如果由外部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这就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与说明。二是划清离任者与接任者之间的经济责任界限。前任领导干部离任时的经济状况,必然要影响到继任者的业绩。因此,要划清离任者与继任者之间的责任界限,这是明确被审计人功过的前提。三是划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从法律角度上讲,部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经济工作、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及其他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意味着这个单位的所有责任都由法人代表承担。领导责任与单位内部的具体岗位不能完全划等号。对一些问题(如财务基础工作较差等)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只负有间接领导责任或次要责任,与评价离任者业绩关系不大。
  4.切实贯彻执行“先审后离”的工作制度
  要克服“先离后审”的弊端,积极探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加快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逐步实现任前审计。对有调整意向的领导干部,提前一段时间安排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准确分析干部的经济责任、政绩大小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用与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继续推行任中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的年度考察和考核,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实行以常规审计为辅,结合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划,对拟提任和调整的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的单位数量逐渐适当扩大。
  5.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这就要求大力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文奋发向上、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审计队伍,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完成。
  参考文献:
  [1]陈思维 王会金:裴文英审计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83~95
  [2]广州审计学会审计论文集[M].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编辑出版,200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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