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小微企业国际化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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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持续经济增长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的发展群体。但与其蓬勃发展相矛盾的是,部分小微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仍较为缓慢,吉林省的小微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本文从“一带一路”倡议下小微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背景出发,结合近年来吉林省实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并根据调研吉林省小微企业所获得的数据,梳理了小微企业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小微企业的战略调整、发展环境、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国际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1727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8-0049-02
“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为加快我国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贸易合作而推行的战略措施。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吉林省小微企业应抓住发展契机,主动和及时调整策略,加快國家化的发展步伐。
一、吉林省小微企业国际化战略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推进企业国际化的人才
国际化人才的获得在小微企业国际化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能够“走出去”,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有精通国际规则、了解市场需求及各国和各民族习惯和思维方式的专业人才,小微企业能够组建一支迎合企业国际化业务的人才队伍将能够使企业突破“走出去”的发展瓶颈。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吉林省小微企业的受访人员普遍认为国际化推进中最缺少的人才类型是高级管理人员,这部分企业在被调研的企业中占有36%的比例。其次,在业务和产品的推广中,被调研企业较大比例的认为缺少的人才是专业的销售人员,这部分企业在被调研的企业中占有27%的比例,位列紧缺人才第三位的是企业的技术人员。政府在吸引和引进专业化人才方面与发达地区仍有较大差距,高端人才呈现出净流出的状态。如吉林省在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活待遇方面给出的政策较为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以社会保险为例,其具体内容只是提到由用人单位办理人才相关保险,而众所周知的是,企业为员工办理和缴纳保险是我国所有企业本应履行的义务,因此在人才引进政策上毫无新意。在具体的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所给予的补贴政策上,并没明确具体的补贴额度。而浙江省对应的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则从引进人才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划,对人才的落地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度。
(二)企业普遍缺乏开拓国际化业务的意识
经过课题组整理,调研的企业中有16%的比例是以提供劳务服务的形式参与了企业国际化,18%的比例进行出口产品,26%的形式进行直接对外投资,40%的比例是以其它形式参与国际化,从具体的调研可以发现,主要限于国际化沟通阶段,尚未产生实际经营收益。这种现状明显体现出吉林省小微企业尚缺乏开拓国际化业务的意识。从被调研的吉林省小微企业上一年涉及国际化业务的收入占整个经营收入的比例情况,可以发现:有高达53%的企业上一年度中未产生任何的国际化业务收入。有27%的企业在全年业务收入中获得了不足10%的国际化业务收入。11%-30%占比的企业国际化收入比例仅为11%。而30%-50%占比的企业加总不足10%。这组数据说明了目前开展国际化业务的小微企业实际经验情况并不乐观。与浙江、广东等国际化业务发展较好的省域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发现很多企业缺乏开拓国际化业务的意识,这与吉林地区小微企业管理者仍存有计划经济的意识,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有关,小微企业整体表现出经营活力不足。
(三)小微企业信用缺失问题突出
商业信用是企业很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的信誉良好,企业就能更快的取得融资资本,加快国际化的步伐,加速企业的发展。但是吉林省小微企业的规模普遍都不大,缺乏管理人才,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由信用缺乏导致企业恶性循环发展。以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融资状况为例,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并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管理,不仅造成了本企业财务混乱的局面,还使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对债务观念认识不足,为了获取利益企业在必要时通过粉饰报表,来“欺骗”银行,丧失了良好的信誉,使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剧。商业银行规定只向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担保,但是我国符合贷款信誉要求的小微企业少之又少,很少有企业可以达到商业银行的标准,再加上短期化经营严重,部分小微企业通过虚假合同套取贷款,或者通过一些不合理的手段来规避债务,使银行出现大量损失,商业银行为回避风险,难免以偏概全,对小微企业整体的信誉丧失信心。资金是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一环,而小微企业目前的信誉缺失现状已经成为制约其实现“走出去”战略的瓶颈。
二、推进小微企业国际化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应与市场互补互促,培育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
在国际化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政府的作用不容小视,政府应当积极转变发展观念,丰富对外开放的内涵,培育市场因素的形成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国内较为成熟的政府治理模式是通过特色园区提高小微企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将小微企业发展的基点着力落实在创新方面,协同小微企业推进企业间经贸互信与人文交流。吉林省地方政府应当注重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设,哪些小微企业可以脱颖而出,应当交给市场进行选择,政府应当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公平竞争、培育人力资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资源无时无刻不在流动,政府只有创造出具有吸引力的创新环境,才能形成创新发展极。在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较为密切,如能在地方政府的驱动下,使政府和市场互动形成合力,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企业创新之手及外部竞争之手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就会有效的推动市场内生性经济增长因素作用于地方经济,使小微企具有成长与发展的环境。而针对小微企业国际化发展中最为欠缺的人才问题,政府应推出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政策。创业人才一直是我国发达地区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力量,无论是长三角还是珠三角地区,其经济发展都得益于三十多年改革开放过程中持续的劳动力和人才涌入,目前,发达地区的各项政策已经开始从人口红利转为人才红利。人才永远是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才能将科研人才、企业高管、创新工匠及创二代等高端人才汇集,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化业务的主力军。
(二)坚持品牌化与协同发展战略
吉林省小微企业国际化业务的推进需要对品牌竞争优势高度重视,政府应鼓励小微企业向产业链的中高端迈进,积极了解对应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海外市场竞争环境,在产业的发展定位上要力求本土化、国际化相结合。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在参与经济的全球化方面,特别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是大有可为的,小微企业可以借助各级政府打造的推进企业国际化的平台,将企业具有优势的业务和产品进行重点打造。应将具有品牌优势可塑性强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关注,政府应积极推进此类企业能够进入新兴产业和部分垄断产业。提高小微企业对“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视程度,要加强政策与舆论引导。吉林省小微企业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通过示范引领,大力宣传那些成功的“中国故事”背后所具有的品牌效应,积极推介我国小微企业产品、技术和优势产业。吉林省内大型企业众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承接了较多的国家项目,吉林省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将自身业务纳入到此类项目中,这样不但能够解决大型项目的综合配套问题,同时也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探索更多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协同发展中的互利共赢模式,为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化市场的开拓创造环境。
(三)通过企业孵化平台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社会组织、中介服务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中间层结构,对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孵化+技术转移+创业投资”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模式。以广州佛山模式为例,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在整合资源,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的企业孵化平台可以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在整合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前提下集中培育处于投资早期的小微企业。企业孵化平台能够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诊断咨询经营问题、培训技能和金融支持,覆盖面涉及到企业管理与运营的诸多方面。这些咨询服务不仅涵盖了企业在初创阶段所需要的技术指导,还包括了企业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而当企业遇到经营问题时,孵化平台还会提供专业而可供借鉴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从而起到了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领路指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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