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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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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资产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并未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使得资产减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上市公司操纵经营业绩的工具。为此,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准则,本文对新准则的特点和应用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期与大家分享和共同提高。
  
  一、新准则的特点
  
  与原《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有以下特点:
  1.对资产的定义引入了新内容――资产组。新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它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资产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更加明确资产减值确认的条件。
  (1)对减值迹象的判断更加明确。明确了会计期末企业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从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给出了八项判断标准,强调只要存在其中一项或几项,就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明确了资产减值的确认时间。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应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计提减值损失,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年底一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现象。
  3.对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进行了详细规定,更具操作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的关键。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准则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以下三条确定:①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②在活跃市场中的买方出价;③如果上述两项都不存在,以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为基础估计。
  (2)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x折现率。新准则对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使用期限、折现率三要素的确认作出了明确的应用规定。
  净现金流量的确定,包括:①持续使用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为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和持续使用过程中所必须的预计现金流出。②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现金流量一所支付的现金流量。
  使用期限的确定。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算或预测,期限要求是五年之内。
  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利率。资产的特定风险只能在未来现金流量和利率二者之中的一个中进行考虑,不能同时都考虑或不考虑,避免计量不实。
  4.增加了商誉减值的测试与处理的规定。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5.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出了新的规定。新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这表明,新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
  6.对披露的相关规定,也强化了新增内容的披露。对准则新增内容及规定要求披露的内容更加详细,包括:资产组的基本情祝及所包括的各项资产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用的估计基础等。
  
  二、资产减值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引入资产组的问题。在我国,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一是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二是资产组的运用,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
  2.资产减值转回的问题。新准则禁止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存在问题有:①如果减值恢复时不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就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 ②资产变现时,其存有的减值准备必须同时转回,抵减当期成本。准则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范公司操纵利润,但无法控制公司在资产实际变现时获取高额利润。
  3.商誉的减值测试问题。商誉要结合其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但如何认定所属的资产组,是否会产生商誉分配给过小的资产组或者过大的资产组?这里包含了太多的主观判断因素,易于引发利润操控。
  4.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问题。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在确定折现率时,如何反映资产特定的风险,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如无充分证据表明所选择的折现率是合理的,一般应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分析,为了保证准则的有效实施,我们应积极创造必要的内外部条件:
  1.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减值测试需要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目前我国的会计人员素质偏低,因此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2.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设置合理的评价标准。新准则应用后,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流动资产仍可以转回,企业仍然可以用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避免企业钻空子。
  3.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信息市场、价格市场。有效的信息和价格市场是顺利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重要保障,但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还不健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和信息机制,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提高可操作性。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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