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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车管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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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城市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城市出租车正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革。本文主要针对城市出租车管制改革进行探讨。
  关键词 城市出租车 管制改革 网约车
  随着各大城市出租车司机罢运、出租车司机死亡等事件的频繁发生,新“骆驼祥子”“份儿钱”等新词语的快速传播,城市出租车已然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这也暴露出政府在出租车行业管制中的种种问题。这不仅是我国社会安宁的潜在隐患,而且还影响着公众的出行安全,也给出租车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障碍。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必须与具体的实践相结合,适当选择和创新管理模式。
  一、政府管制的现状和问题
  (一)政府管制状态下出租车行业的旧格局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出租车都以公司制的方式归于政府管制。政府会出台相应的法制政策,在数量、价格以及特许经营方面对出租车进行约束。出租车牌照授予属于政府垄断,其直接决定了出租车的总量。出租车公司取得经营许可后,向出租车司机发放牌照并定期收缴费用,在此过程中,出租车公司牟取暴利,固化利益,从业者的收入偏低,权益得不到保障。另外,在长期缺乏竞争的环境下,出租车行业出现了服务水平低,乘客打车难、打车贵,随意拼车等现象。
  (二)网约车冲击下出租车行业的新局面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下,部分商业人士在其中发现了机会,结合互联网技术进军出租车市场。Uber、滴滴等网约车的出现,以良好的体验感、方便快捷的打车方式、优惠的价格、多样化的支付手段等优势飞速成长起来,冲击了原有的旧格局,与传统出租车共同构成当下的新局面。
  (三)我国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下存在的问题
  政府对出租车经营主体的管制,严重影响市场的调节作用,严格的准入机制限制其他经營主体在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竞争。出租车公司得到经营许可后,把经营权承包出去,从而坐享高额利润;而出租车从业者收入较低,还要缴纳份钱,健康和待遇都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从而造成出租车司机在提供服务时态度较差,存在乱收费、随意拼车、拒载等现象。垄断模式下,出租车公司有别于其他的企业,既没有市场的竞争压力,也不用包装宣传来吸引乘客,只需要定期收取管理费用即可存活。这种情况下,若是政府不批准新的指标,还会让企业极其不规范地兼并一些中小企业,非法转让经营权等等。
  二、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管制立法,提高法治化水平
  我国应该结合国内各地出租车行业当前的发展状况,综合分析国内交通状况、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等因素,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完整的出租车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该立法应该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兼顾公平、效率,应该明确政府在出租车行业管制中的角色,理顺政府、出租车公司、司机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出租车行业的经营主体、运营模式、服务质量监管的主体,保护从业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结合市场机制,合理管制网约车
  首先,政府应该承认网约车的合法性,结合市场机制合理地将网约车纳入管制体系。其次,政府可以和网约车平台联手,对网约车进行管制,通过发放经营许可对平台实行监管;由政府制定车辆、司机的准入标准,由平台监管落实,以此来实现政府对网约车和司机的间接管制。最后,政府在管制过程中应该保持市场原有的积极性,加快对传统出租车管制内容的改革,推动建立出租车行业内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依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宏观调控各类出租车在市场所占的比例,实现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的差异化竞争。
  (三)调整管制内容,实现放管之间的平衡
  政府应该重新界定自身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调整管制内容,实现“放管”之间的平衡。首先在市场方面,政府要做的应该是经营许可,而非制定市场准入规则;尊重市场规律,能由市场配置完成的都该交由市场调节,让市场在出租车行业资源配置中发挥有效的作用。这样不仅有利于提升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还能降低政府的管制成本,实现双赢。其次,应该对价格管制进行适当的调整,运用更灵活的管制机制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政府可以制定定价的指导意见或者价格区间,甚至不再管理出租车价格,把价格管制的权力交给行业协会即可。司机的收入应该随着经济发展而提升,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制定最低收入标准,保障从业者的基本权益。最后,应该加强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监管。政府应该明确主要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配合,实现多方面统一监管。
  (四)改良管制方式,多样化的管制手段共用
  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政府可以鼓励私有制公司或者个人进入出租车市场,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的现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实现经营模式多元化。其次,应该给地方政府适当的权力,使其能够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出租车行业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管制政策,实现地域差异化管制。政府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各时间段的用车需求,合理调配安排,在满足乘客的客观需求的同时,也能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整个行业的内耗成本。最后,政府应该规范出租车公司的运营,制定相应的用工制度或提出指导意见,敦促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并且通过补贴降低运营成本,以此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把服务、公共利益放在首位。
  (作者单位为宁夏银川31670部队)
  参考文献
  [1] 张丽,刘明.我国出租车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基于倡导联盟框架的分析[J].长白学刊,2018(05):84-91.
  [2] 徐天柱.网约车崛起背景下出租车规制制度改革探讨[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46(0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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