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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保险+期货”试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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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都不够成熟,并且“保险+期货”不是一个简单的“1+1=2”的问题,将保险与期货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在解决单独使用农业保险或农产品期货局限性的同时,也导致了新问题的成倍增长。从“保险+期货”模式的提出至今,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贫困县、区建立了“保险+期货”试点,这些试点在获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梳理了江西省石城县“保险+期货”金融扶贫试点发展概况和运作成效,以石城县玉米、豆粕“保险+期货”为案例,从试点背景、业务开展状况、试点成效、面临的困难、新模式探究等五方面进行阐述,总结试点经验,为未来“保险+期货”模式在江西省的大范围推广奠定基础。
  关键词:保险+期货;三农;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11-0137-03
  一、 “保险+期货”试点背景
  农业保险市场和农产品期货市场都是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金融媒介。农业保险以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帮助农民转移农产品生产风险,农产品期货市场则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期货、期权交易为涉农企业实现风险对冲,尽管两者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但都致力于分散农业风险。在两种模式独立运作都有明显局限性的情况下,“保险+期货”模式应运而生,“保险+期货”不是简单地将保险与期货结合,而是对现代风险管理工具和传统保险业风险理论的再创新。
  “保险+期货”的运作模式是利用保险、期货等现代化风险管理手段在农业产业链之外建立一种风险转移机制与利益补偿机制。首先由农民向保险公司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或农产品产量保险,将农产品价格波动或产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其次,保险公司从期货公司购买期货、期权等衍生品进行再保险;最后,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反向操作对冲风险,最终形成一个良性闭环,使所有参与方共同受益。这一创新型模式利用市场化手段补偿农户因价格波动或产量变化所导致的损失的同时,减少了政府干预对市场秩序干扰,实现了维护农民收入稳定和助推农业市场健康发展的双重目的。
  从2016~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2019年再次提出要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保险+期货”已成为近年来我国利用现代金融工具支持“三农”和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模式,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發挥着重要作用。
  江西省一直重点关注“三农”问题,全省正处于脱贫攻坚的重要阶段。保险与期货两者结合完全切合了精准扶贫的精神和要求,能够通过金融资源整合进行精确扶贫,助力打好保险扶贫攻坚战以实现乡村振兴,从而带动产业扶贫来实现全面脱贫攻坚。
  以瑞奇期货为代表的“保险+期货”农业模式改革受到了江西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重视。政府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试点探索范围、扩大扶贫保障辐射面、加大保险机构介入力度,并紧紧围绕助力脱贫攻坚这个第一政治任务和头等民生大事,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在扶贫领域的资源优势,地企联手,多方互动,努力打造“保险+期货”金融扶贫工作的“样板”,待条件成熟时,择机在全省予以介绍推广。
  二、 石城县“保险+期货”试点业务开展情况
  石城县总面积1581.5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26.8万人。农民主要以种植水稻、烟叶、白莲等传统农作物为主要经济来源,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给农民收入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农民迫切地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收入保障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政策精神,积极响应省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安排,发挥期货公司利用金融工具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的作用。2017年,瑞奇期货公司以旗下子公司——江西瑞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在石城县开展玉米、豆粕价格保险,充分发挥期货风险管理特长,结合石城县的地方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制订了一套养殖原料价格风险管理方案。该方案以“保险+期货”形式为养殖原料价格风险提供保护,为石城县华丰畜禽合作社及困难农户提供了价格风险管理的新途径。
  2017年8月,瑞奇期货公司与华丰畜禽合作社、县扶贫办三方签署了“保险+期货”扶贫项目协议书,由瑞奇期货提供10万元扶贫资金作为价格保险的保费,保险标的名义本金为174.45万元,保险的风险外包给瑞奇资本,价格保险受益人为合作社(实际受益人对应到贫困农户个体——生猪散养户),由县扶贫办作为监督第三方,监督保险权益的落实。2017年,按照三方签署的协议书,瑞奇资本赔付给华丰畜禽合作社贫困农户73718元,平均玉米赔付76元/吨,豆粕赔付124元/吨。
  2018年5月28日,瑞奇期货公司与人保财险赣江新区分公司举行赣州市石城县“保险+期货”精准扶贫项目签约仪式,开启了新一轮金融精准扶贫。此次项目是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的再尝试、再探索,引进了专业的商业保险公司,逐步推出“保险+期货”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全面推广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项目将对生猪、肉鸡、蛋鸡贫困养殖户所需的玉米和豆粕(饲料原料)的采购成本进行价格保险,确保养殖户原料采购成本不因玉米豆粕期货价格上涨而增加。
  三、 “保险+期货”试点成效
  (一)实现政府、合作社、金融机构等多方共赢,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首先,“保险+期货”模式为当地政府提供了一种扶贫的新途径,在帮助贫困户创业的同时,稳定了贫困户的农业收入,有力推动了当地政府的精准扶贫战略;其次,合作社得到了价格保险,锁定了原料成本,保障了养殖利润,增强了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能力;再次,贫困农户作为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既得到了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实际利益,又提高了市场参与意识;最后,对金融机构来说,瑞奇期货既履行了服务实体经济和“三农”的社会责任,也为企业创新创造一条新道路。   (二)有效化解生产风险,解除了产业脱贫后顾之忧
  根据调研,石城县农户抵御生产风险与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面对玉米、豆粕价格波动的日益加剧,农户迫切需要价格保险等金融工具为其养殖保驾护航。期货公司发挥期货专业所长,以“保险+期货”模式帮助农户有效规避玉米、豆粕等养殖原料的价格上涨风险。这对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三)减轻各级财政补贴的负担
  利用期货衍生品分散价格风险不会影响现货市场价格,因此财政对衍生品给予一定补贴符合国际惯例,与粮食临时储存政策相比,对“保险+期货”的补贴成本更低。据估计,临时储存玉米的成本超过320元/吨,即使政府仅补贴其中的一定比例,成本也远超对“保险+期货”的补贴。与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相比,“保险+期货”模式易于预先确定补贴规模。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财政补贴金额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难以预判,年际间补贴波动较大,此外政府的最低收购价格也从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价格保险补贴金额可根据投保量、补贴比例提早确定,利于财政资金的安排。
  (四)分工清晰、监督到位
  相关各方各司其职,期货公司送保险、资本管理公司管控风险、合作社直接监督农户、石城县政府环环监督,每一环节分工明确。这不仅降低了道德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而且使得作为收益人的合作社与养殖户直接得到价格保险,实现旱涝保收的目标。
  (五)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性
  “保险+期货”模式通过融合金融资源服务“三农”,在服务惠及农民的同时推动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的长期发展,金融行业服务“三农”、服务实体提供新思路,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与可复制性,对带动同类地区运用“保险+期货”以及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管理风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对于未来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助农惠农、精准扶贫具有深远意义。
  四、 面临的问题
  (一)期货市场尚且不够成熟
  首先,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水平不高,不能充分保证期货价格的合理性,可能出现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相背离的极端情况,从而影响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效果。一旦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不但无法实现套期保值,反而很可能放大损失,造成“两头吃亏”的现象。这将严重影响农户继续参与“保险+期货”的积极性,甚至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
  其次,我国场内期权品种较少。目前,我国上市交易的期权品种只有豆粕和白糖,初級农产品没有场内期权品种,保险公司只能购买由期货公司设计的场外看跌期权对冲价格下跌风险,提高了再保险成本。
  (二)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责任划分不对等
  “保险+期货”模式需要由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新产品,但保险公司在该模式中并没有真正起到保险保障的作用,只是承担了一个委托代理机构的角色,作为期货中介赚取通道费用,实际承担的风险较少,甚至存在制订较低目标价格来降低理赔率从而维护保险公司利益的现象。这个模式中真正带给农民收益和保障的是期货公司,并且随着“保险+期货”试点的铺开,套期保值规模将持续扩大,期货公司必须频繁在期货市场上交易以对冲风险,不仅对交易对手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会造成较高的经营成本。
  此外,该模式尚未形成市场化的成本分摊机制,在参与方较多的情况下,不仅是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责任划分不对等,各参与方在共同受益的同时也存在着难以实现责任公平合理分配的难题。
  (三)农产品期货交易的季节性
  农产品期货的交易与农产品一样存在明显的季节性,难以为农户提供一个持续性的避险场所。加上随着试点规模的增大,对期货的需求量急剧增长,而期货市场容量有限,受制于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交易活跃程度,能够风险对冲的期货容量是有限的。
  (四)试点全面推广的资金需求压力较大
  目前“保险+期货”试点保费和期权费用的大头部分主要靠专项资金支持,农户承担比例仅占10%~30%,若参与“保险+期货”模式的成本过高会极大地降低农户的参与度。当前“保险+期货”模式仅能惠及少数贫困地区的少数农户,如果想真正实现普惠金融就必须将试点大范围推广,仅仅依靠政府补贴将给政府带来较大压力。因此,推广试点迫切需要以金融创新来解决补贴资金来源问题。
  (五)保险和期货分业监管难度大
  “保险+期货”实际应用中不仅需要保险公司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投保对象制定区别费率,还需要期货公司进行大量套期保值交易。表面上看,证监会监管期货业务,银保监会监管农业保险业务,但是业务合并就存在着跨业监管的难题。一旦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在“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中进行监管套利,可能会存在保费和权利金的厘定上进行信息交流和资金转移,甚至可能出现利用监管漏洞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六)“保险+期货”的推广难度大
  首先,“保险+期货”概念的理解难度较大。农业保险从设立试点至今已15年,广大农民对农业保险已有基本认识,但是农民对期货的认识不足,如对冲风险、场外期权等专业用语很难以直白的语言向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解释,因而在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期货的概念就更难理解了。这些认识上的障碍极大地阻碍了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推进新模式的积极性。
  其次,大多数农户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市场意识与科学认识,对于农业风险抱有侥幸心理,缺乏运用市场风险管理手段的意识和能力。调查数据显示,石城县贫困户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贫困户总劳动力的6.5%;小学文化占贫困户总劳动力的28.8%;缺技术占贫困户总数的5.14%。此外,大量年轻力壮的农民都外出务工,而外出务工的普遍是文化层次较高的青壮年,留守农民往往文化层次低,年龄偏大,对“保险+期货”模式难以理解和执行,给该模式的推广带来较大阻力。
  最后,农民已经习惯早年国家的临储保护价收购政策,鼓励农民学习使用新的金融工具来保护自己收益,相对而言就显得有些困难。   五、 新模式探究
  “保险 + 期货”在当下,本质上相当于一个简单的否决权期货价格保险产品,如果说传统保险解决了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和意外事故的问题,那么保险和期货的合作解决了市场波动价格的问题。在这样一个比较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的背景下,能否对已有的“保险+期货”模式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将“银行”引入“保险+期货”模式,利用金融手段为农户资金来源或是资金支持提供良好的保障,形成一个不再仅仅依靠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的市场化闭环,使政府由主导者转变为守夜人,只需要进行监督管理,该模式就可自主的不断运行。
  对于银行来讲,“保险 + 期货”的合作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将有力推动保险标的成为银行服务农村小额贷款的优质抵押物,能够有效解决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难题。纯粹的价格保险难以大面积进行市场化推广,因为价格保险是具有系统性风险,保障受众面积不完全。而收入保险提供保障产出价格和售出价格,两方面双重保障即可锁定利润更加大了保障力度。
  江西省可借鉴该大商所引导期货公司创新试点模式,对收入险、“订单农业+保险+期货”等模式进行试点探索,结合现阶段瑞奇期货公司与石城县“保险+期货”项目保障的价格险进行优化,不仅对养殖农户的购买养殖饲料成本价格进行保价,还对重大疾病、瘟疫等原因造成死亡而损失原料成本提供补偿,从而一定程度上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保障由于产量低导致养殖农户的损失成本增加等情况。省内还可以创新水稻“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收入险精准扶贫模式,即当实际收入低于预期收入时,可以同时考虑到农业生产的两个核心要素:价格和产出;保证农民的预期收入,农民的损失风险进一步得到保障。
  现有的“保险+期货”模式仅仅是保险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合作,在这一风险转移链条的基础上,还能够进一步开展贷款融资、信用担保等一系列农业金融服务。由于农民或新的农业经营者参与“保险+期货+银行”,他们的收入得到保障,信用水平得到提高,通过“保险+期货”这种模式,在风险转移链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开展贷款融资、信用担保等一系列农业资金金融服务。通过参与“保险+期货+银行”模式,农民或农村合作社不仅可以保证他们的收入,还可以提高银行的信用。通过信用评估水平,银行可以满足贷款和农民信贷的融资需求,可以根据自身对资本贷款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当然不仅仅只有以上创新“保险+期货”模式的思路,还可以将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進技术引入该模式中,对该模式进行进一步的创新与完善。各个“保险+期货”试点都有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对“保险+期货”模式进行创新与改造,使之更加与当地情形相适应。在对江西省“保险+期货”试点进行研究的同时可对全国各个试点进行探究,借鉴不同试点的经验与创新模式的可取之处,对当前模式不断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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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尹薇玥,江西新余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保险学;
  杨焰,四川宜宾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FRM;
  刘熙玮,陕西汉中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F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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